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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3月17日以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董事9人,无委托出席董事。

  会议由董事长赵世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通过对2022年氯碱行业经济形势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确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9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1,18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报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九)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认真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在对公司2021年度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2022年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改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2022年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鉴于公司董事作为被投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购销商品,接受劳务、金融服务等业务,双方严格遵循客观公允、平等自愿原则,关联交易定价方法主要参考行业惯例、市价,依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确定公允地交易价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杰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专项核查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展公司融资渠道、节约融资成本,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自主选择金融机构提高服务的相关原则,公司拟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杰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专项核查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防范风险,规范关联交易,强化管理,现拟对公司关联方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等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杰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在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关联方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保证资金的流动性、盈利性,制定存款风险处置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在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杰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人选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相关人员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要求,分项表决如下:

  1、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王素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李姚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朱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人选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经公司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核,推荐的董事符合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分项表决如下:

  1、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赵世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赵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邬苇萧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丁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潘仁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6、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马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八)审议通过《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将公司氯碱厂、电石厂、热电厂、盐矿设立为公司氯碱分公司、电石分公司、热电分公司、盐矿分公司。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4月28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2年3月29日,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刘杰先生进行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预计2022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表示认可,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认真审查,公司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经营业务往来,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双方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地进行,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开展,交易双方遵循客观公允、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的影响,不会对其他股东利益造成损害,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安徽省安庆市曙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自2020年4月起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故自2021年4月起的交易和往来将不再作为关联交易和往来核算。

  (三)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2022年公司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安徽省安庆市曙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自2020年4月起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故自2021年4月起的交易和往来将不再作为关联交易和往来核算。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均依法存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主要内容: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购销产品、商品,接受劳务、金融服务等。

  定价政策: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日常的合法经济行为,关联交易定价方法主要参考行业惯例、市价,依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具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销售商品、采购商品、接受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使公司主营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塑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三年,已于2021年4月届满。因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之际新一届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工作尚未完成,2021年3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2021年4月16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赵世通先生、赵凯先生、邬苇萧先生、潘仁勇先生、丁胜先生、马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素玲女士、李姚矿先生、朱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王素玲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各位董事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与本次决议通过的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一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经选举通过后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4人,职工代表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提名孙邦安先生、陈霜红女士、司成莉女士、丁少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各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附后。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候选人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职工代表监事一起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另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选举方式产生。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董事简历:

  王素玲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主持过多项国家财政部重点课题、省软科学、省教育厅等科研及教研课题项目,曾获安徽大学教书育人先进个人、吴文叔奖教金、年度本科课程教学优秀奖、教研课题优秀成果奖等多项奖项。曾任安徽财经大学讲师,安徽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财务管理系主任,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安徽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主任,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通讯评审专家,安徽省会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安徽省预算与会计研究会常务理事,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培训兼职教师,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肥恒大江海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安天立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塑股份独立董事。

  李姚矿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7年9月出生,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主持过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曾获安徽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称号,安徽省教学成果三等奖、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等多项奖励。曾任安徽工学院助教、讲师,合肥工业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创业投资研究所所长,安徽三联交通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超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获国家能源局能源软科学研究成果二等奖。曾任煤炭信息研究院研究室副主任。现任中国煤炭工业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华塑股份独立董事。

  赵世通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3年1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淮矿集团沈庄矿职工子弟学校教师、宣传部干事,淮矿集团沈庄矿秘书,淮北金岩高岭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秘书、煅烧厂厂长,淮矿集团孙疃矿政工部纪监负责人、政工部部长,淮矿集团组织人事部科长、副处级组织员,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淮北矿业绿色化工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华塑股份董事长。

  赵凯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年6月出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曾获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炭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行业级)三等奖,安徽省属企业“538英才工程”拔尖人才称号,安徽省属企业“538英才工程”高端人才称号。曾任淮矿集团祁南煤矿机电科技术员、副科长、科长,淮矿集团祁南矿保运二区区长、副矿长,淮矿集团芦岭矿机电副矿长。现任华塑股份董事、总经理。

  邬苇萧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淮矿集团九一厂技术员,淮矿集团综合经营公司计划科技术员,淮矿集团项目开发部技术员、项目开发科副科长、科长,淮矿集团盐化项目筹备处项目经理,华塑股份项目经理、氯碱项目部经理、氯碱厂厂长、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华塑股份董事、总工程师。

  潘仁勇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8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淮北矿业机械总厂会计科会计、主管会计;淮北矿业集团财务资产部会计、副科长、科长、副主任会计师;涡北煤矿经营副矿长;现任淮北矿业集团运营管控部副部长。

  丁胜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淮北市高岳分理处科员,中国建设银行淮北市分行资产保全科二级业务员。现任中国建设银行淮北市分行公司业务部客户经理,华塑股份董事。

  马超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7年9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融资专员。现任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华塑股份董事。

  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陈霜红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8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第二工程局财务部科员,中国成达财务部高级会计师、财务部副主任、财务部副总会计师。现任中国成达副总会计师,华塑股份监事。

  孙邦安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定远县蒋集镇农经站技术员、助理经济师,定远县吴圩镇政府农经站副站长,定远县金融办副主任。现任定远县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定远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定远县诚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定远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定远县农村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定远县农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华塑股份监事。

  丁少江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8年11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冶金工程硕士学位。曾任马钢第三炼铁厂工长、炉长,原马钢球团厂技术员,马钢计财部科员,资本运营部科员、副科长、科长,投资管理部主任科员。现任马钢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科长。

  司成莉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会计师,管理税务师(中级)。曾任中盐东兴计划财务部会计,委派中盐东兴安徽盐化发展公司任财务负责人,中盐东兴计划财务部主管会计、高级主管。现任中盐东兴计划财务部副部长。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为我公司提供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原则,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融资成本,优化融资渠道,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其中,财务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10亿元,日贷款额度(含应付利息)不超过10亿元,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不超过10亿元及其他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财务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为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公司为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安徽省淮北市

  法定代表人:殷召峰

  注册资本:163,300万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项款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仅限于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各类产品、货币市场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地方政府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主要股东: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财务公司48.99%,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01%。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106.74亿元,净资产21.53亿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6亿元,净利润1.44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财务公司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约定,财务公司按照该协议的约定为公司及公司下属成员企业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包括存款、结算、信贷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乙方: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二)服务内容

  1、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服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办理该业务时收费参照同行业同期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标准。

  2、办理存款服务。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存放在乙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不超过10亿元;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同等条件下参照主要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提供的同期同类同档存款利率,并保持全部成员单位执行统一的存款利率。

  3、代理甲方办理乙方有权代理的保险业务。代理费按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标准收取,中国银保监会没有规定的按同行业水平收取。

  4、办理结算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结算服务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提供上述服务收费参照同行业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标准。

  5、办理信贷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10亿元,日贷款额度(含应付利息)不超过10亿元。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利率,同等条件下,参照在主要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类同档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

  6、其他金融服务。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协议。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三)协议的生效及期限

  本协议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六、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是正常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服务,目的是为公司提供办理存款、票据、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的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刘杰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下属成员企业提供相关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的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健康运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按照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商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约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下属成员企业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包括存款、结算、信贷及中国银保监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融资成本,防范资金管控风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五)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塑股份拟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交易双方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8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8日

  至2022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此外,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议无异议为前提。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0、11、18、1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盐东兴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下转D13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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