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01 公司简称:明星电力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2,560,884.51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15,256,088.45元,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7,304,796.06元。加上期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1,146,641,628.63元,减去2021年已分配2020年现金红利21,071,633.50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62,874,791.19元。
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1,432,67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714,613.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7.35%。公司2021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状况:电力工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产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数据:2021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83,1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两年平均增长7.1%。用电量快速增长,电力装机结构延续绿色低碳发展态势,全国电力供需形势总体偏紧。截至报告期末,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3.8亿千瓦,同比增长7.9%。全国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总装机容量的比重为47%,同比提高2.3个百分点。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趋势明显。
2021年四川省全社会用电量3,274.8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30%,增速较上年同期提升5.6个百分点。此前,国家能源局发布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10.3%,四川地区电力供应保障有力,全社会用电量增幅位居全国前列,经济发展形势良好。四川是全国水电大省,水电装机容量居全国第一,是国家重要清洁能源基地。2021年,四川电网持续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深挖电能替代潜力,执行疫情防控惠企惠民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释放企业用电潜力,促进供区全社会用电量持续增长。大力拓展电力外送市场,外送电量连续五年超过1,300亿千瓦时,水能利用率达到96.60%,进一步加速了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公司是国有控股的电力、自来水生产经营及综合能源服务企业,拥有完整的供电、供水网络及服务体系。公司以建设一流综合能源服务企业为战略目标,坚持“转型突破、协同发展”的战略方向,持续深耕“电、水”核心业务,拓展综合能源服务产业。在辖区内供电市场占有率100%,供水市场占有率90%以上,综合能源服务正积极融入市场并加速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市场地位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要业务有:电力、自来水、综合能源服务等。电力和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为公司的核心业务。
公司综合能源服务主要包括电水设计安装、智能运维、市场化售电、电动车充电、二次供水等经营业务。
2.经营模式
电力业务:公司在遂宁市本级和船山区、安居区拥有完整的供电网络,网内水力自发电量全部上网销售,不足部分通过下网关口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买销售。供电区域为遂宁市本级和船山区、安居区。
自来水业务:公司拥有完整的自来水制水、供水厂网系统,自来水厂生产后通过自有城市供水管网销售给网内用户。供水区域为遂宁市本级和船山区城区。
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公司拥有完整的电水设计安装、智能运维、市场化售电、电动车充电、二次供水等综合能源业务服务体系。公司综合能源业务通过市场化方式,主要面向电、水用户提供服务。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电力、自来水和综合能源服务经营业务,经营利润主要来源于自发上网电量、售电量、售水量及综合能源服务业务收入的增长和成本、损耗(电力线损、厂用电消耗、水损)的有效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注①:“遂宁金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遂宁金源科技发展公司”,该公司于2021年8月变更名称。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王更生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2-012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3月29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基本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对部分应收账款予以核销。截至2021年10月31日,拟核销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上述应收账款账龄较长,公司长期追收无果;同时,欠款单位已被法院宣告破产,且其现有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已实质产生坏账损失。
二、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对本次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本次核销对公司当期利润没有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核销能够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关于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22CDAA90012),认为公司对以上应收账款的财务核销符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5﹞67号)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四)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关于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22CDAA90012)。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2-014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确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做好出席登记,遵守四川省遂宁市有关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服从会务人员的现场安排。
2022年3月29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1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遂宁市开发区明月路56号,明星康年大酒店2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1日
至2022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作《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2项、第4-8项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22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http://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镝、王慧杰
电话:0825-2210081
传真:0825-2210089
(二)登记时间
2022年5月5日至5月7日8:30-12:00、14:00-17:30。
(三)登记地点及信函送达地点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开发区明月路56号,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29000)。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镝、王慧杰
电话:0825-2210081
传真:0825-2210089
(二)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请股东在与会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2-015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监事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浩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购售电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与控股股东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发生的购、售电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预案同时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核销能够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2-008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由董事长王更生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总经理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修订后的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购售电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2021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25日期间,公司预计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买电力40亿千瓦时,预计金额145,600万元(不含税、基金和附加)。控股子公司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预计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出售电力1亿千瓦时,预计金额1,800万元(不含税、基金和附加)。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本议案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王更生、蒋毅、白静蓉、石长清按规定回避了表决。
会议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经营层组织实施上述交易所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购售电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投资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实施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预计总投资57,845.72万元,其中:电网及产业基建投资34,229.69万元,电源、电网及产业技改投资16,876.71万元,固定资产零购1,827.91万元,营销投入3,099.93万元,信息化投入1,811.48万元。
2022年度投资方案为全年总计划,已包含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2年项目投资预安排16,685.22万元。
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依法决策后,以其自有资金投资相关项目。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经营层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并可在投资计划总额内根据市场需求变化适时调整个别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1,432,67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714,613.60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27.35%。2021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分别为57.50万元和26.50万元,上述费用含年审会计师的差旅费和食宿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授权董事长签署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议案》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对四川大雁微电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54.13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债权账龄较长,公司长期追收无果;同时,欠款单位资不抵债,被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已实质产生坏账损失。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应收账款予以核销。本次核销对公司当期利润没有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本议案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王更生、蒋毅、白静蓉、石长清按规定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6万元(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8万元(税前)。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唐国琼、吴越、盛毅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业绩考核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程序合法、有效,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王更生、向道泉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本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九、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2年5月11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4月29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4)。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2-009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购售电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2022年,公司预计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买电力40亿千瓦时,预计金额(不含税、基金和附加,下同)145,600万元;控股子公司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华龙公司”,公司持有46%股权)预计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出售电力1亿千瓦时,预计金额(不含税、基金和附加,下同)1,800万元。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联人回避事宜: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王更生、蒋毅、白静蓉、石长清回避了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3月29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5名非关联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购售电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认为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购售电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经营业绩的提高,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的电力采购和销售,价格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文件执行,是公允的,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审议本议案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王更生、蒋毅、白静蓉、石长清按规定回避了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备注:2021年预计金额包括股东大会批准74,500万元,董事会调增2,200万元及办公会追加确认72.44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备注:上述购售电金额包括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与公司及子公司在彼此供区内发生的电费金额,价格按所在地统一的电费标准执行。
公司预计2022年购电金额比2021年购电金额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及遂宁地方经济发展态势,预计用电负荷将持续增长;二是受国家政策性市场化电价改革影响,购电平均价格大幅增长;三是供区内锂电企业重点项目建成投运,用电需求增加。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蜀绣西路366号
法定代表人:谭洪恩
注册资本:500.00亿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电力生产、销售;电力输送;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论证、勘测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招标、验收接电管理;电网的统一规划、建设、调度和运行管理;技术推广服务;电力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及咨询;道路货物运输;装卸搬运;仓储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中介服务;综合能源服务;电力储能;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运营。(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环境监测;计量认证;电力司法鉴定;节能服务;物业管理;汽车租赁、蓄电池租赁;商务服务业;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水力发电机检修、调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公司股本84,591,1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7%),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该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能够按月支付采购电力款项,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依法存续经营,资产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华龙公司能够按月收回销售电力款项,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公司经营性资金并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2021年12月26日00:00至2022年12月25日24:00期间,公司预计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买电力40亿千瓦时,金额145,600万元。
2021年12月26日00:00至2022年12月25日24:00期间,华龙公司预计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出售电力1亿千瓦时,预计金额1,800万元。
(二)定价政策
上述购、售电定价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电价政策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23号)、《关于四川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629号)、《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38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三)结算方式
公司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买电力实行当月计量、当月付费的结算方式:即每月25日抄表计量,当月结算当月电费。
华龙公司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出售电力实行当月计量、次月付费的结算方式:即每月25日抄表计量,次月结算当月电费。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的电力采购和销售,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该等关联交易行为仍将持续发生。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文件执行,是公允的,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能够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2-010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本预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持续发展目标、盈利能力,兼顾股东近期及中长期合理回报基础上,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模式及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做出的利润分配安排。
2022年3月29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262,874,791.1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1,432,67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714,613.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7.35%。2021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123,275,806.7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62,874,791.19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3,714,613.6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为国有控股的综合能源服务企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产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为主动响应国家战略大局,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措施,建设新型电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深挖电能替代潜力,进一步促进供区全社会用电量持续增长,公司电网建设投资较大。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以建设一流综合能源服务企业为战略目标,坚持“转型突破、协同发展”的战略方向,持续深耕“电、水”核心业务,拓展综合能源服务产业。在遂宁市本级和船山区、安居区拥有完整的供电网络,网内水力自发电量全部上网销售,不足部分通过下网关口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买销售。同时,在遂宁城区范围内拥有完整的自来水制水、供水厂网系统。公司自来水来源为所属自来水厂生产后通过自有城市供水管网销售给网内用户。在辖区内供电市场占有率100%,供水市场占有率90%以上,综合能源服务正积极融入市场并加速发展。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电力、自来水和综合能源服务经营业务,经营利润主要来源于自发上网电量、售电量、售水量及综合能源服务业务收入的增长和成本、损耗(电力线损、厂用电消耗、水损)的有效控制。近三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平均净利润为0.98亿元,最近三年同期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7.34%。
随着新型能源服务转型,新型电力建设的投入,电、水网络质量不断增强,前三年电、水网络固定资产平均投资达1.62亿元,电、水网络维护平均支出达2.22亿元。根据公司发展与经营需要,预计2022年总投资将达5.78亿元。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1、公司主营业务电力和自来水生产销售属于技术密集型和资产密集型基础产业,项目一次性投资大,投资回收期相对较长,电、水网络设施设备更新换代具有周期性,目前电力体制改革纵深推进,公司正处于转型升级改造的关键时期,投资需求量大。
2、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升级改造电、水网络,拓展新增供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效果
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累计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投资建设如下项目:
1、投资2,413.69万元,主要用于110kV天星坝站至龙凤10kV线路、窑湾至金家沟110kV二线线路、110kV永兴站至永兴大道10kV线路等工程项目。
2、投资13,466.00万元,主要用于安居锂能110kV输变电工程、白马110kV输变电工程等建设。
3、投资3,746.00万元,主要用于过军渡至天星坝110kV线路、220kV灵泉站至天星坝站110kV线路、窑湾至金家沟线路T接蜂巢110kV线路、锂能至裕能110kV线路等工程建设。
4、投资2,870.00万元,主要用于新建110kV金家沟和永兴变电站10kV配套线路。
5、投资10,000.00万元,用于续建运维中心和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
6、投资1,734.00万元,主要用于电动汽车充电桩、城北加压站扩容等项目建设。
7、投资15,069.12万元,主要用于过军渡水电站拦砂坎改造、城镇老旧弃管小区改造、10kV线路柱上式开关新增或更换、10kV线路改造、35kV三家和东禅变电站电容器组改造等技术改造项目建设。
8、投资1,807.59万元,用于自来水老旧管网改造。
9、投资1,827.91万元,主要用于电源、设备、仪器仪表、电脑、车辆报废更新、办公设备、培训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零购。
10、投资3,099.93万元,主要用于新一代电力采集主站系统建设、自来水远传水表计量装置采集改造、户内物联网NB水表改造、2022年户外计量装置到期轮换改造等营销投入。
11、投资1,811.48万元,主要用于过军渡水电站虚拟仿真电厂发电机组可视化模块开发、税务云平台电子专票及销项开发应用、自来水能源监控调度、配网设备状态监测系统及智能电网主配一体化系统等信息化投入。
通过以上项目的实施,预计2022年公司遂宁供区内售电量增长24.31%(达到39.50亿千瓦时),售水量增长1.03%(达到4,600万吨)。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和公司《章程》规定,既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当前利益,又兼顾了公司对网络改造、项目投资所需资金的实际承受能力,是公司和全体股东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有机统一,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预案同时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2-011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2年3月29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6)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夕甫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8家。
拟安排的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为曹彬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经理(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淦涛涛先生,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57.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6.50万元,上述费用含年审会计师的差旅费和食宿费。2022年度审计费用与2021年度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并对其2021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价。认为信永中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有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如期出具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及内控审计意见,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2021年度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遵循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同时,信永中和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续聘该事务所有利于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分别为57.50万元和26.50万元,上述费用含年审会计师的差旅费和食宿费。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分别为57.50万元和26.50万元,合计为84万元(含年审会计师的差旅费和食宿费)。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2-013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3月29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6名非关联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津贴调整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结合公司目前经营规模、盈利状况,并参照同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6万元(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8万元(税前)。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考了所处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等因素,有利于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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