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2-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规范完善公司研发体系建设,经综合考虑公司核心技术研发、发明专利取得等因素,公司优化调整了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认定标准,并对核心技术人员构成进行了调整。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正常进行,研发体系建设更加规范完善。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生产经营等方面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强研发团队实力、确保技术升级和研发目标的实现,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经管理层研究,结合相关人员任职履历、个人意愿、未来对公司研发项目和业务发展的潜在贡献等因素,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进行了调整,新增认定赵乃霞女士、张军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原核心技术人员苗涛先生、郑右非女士将不再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
一、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标准
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认定标准为:
1、具备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相匹配的深厚资历背景,在产品软硬件开发及技术迭代方面拥有多年研发经历;
2、在公司研发技术及相关岗位担任重要职务;
3、对公司核心技术和重要知识产权的形成、研发技术体系的建立以及重要技术标准的制定等具有关键作用和突出贡献;
(二)新增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1、赵乃霞女士,196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微特电机及控制电器专业,高级工程师。1991年7月至1998年9月沈阳市手表厂,工程师;1998年9月至2003年2月,沈阳东宇工业技术研究院,研发工程师;2003年3月至2004年2月,沈阳天雄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04年2月至2005年11月,沈阳时尚实业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05年11月至今,历任公司高级工程师,控制系统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乃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2、张军先生,197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业自动化专业,高级工程师。1998年8月至1999年4月沈阳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教师;1999年4月至2005年6月,沈阳东宇工业技术研究院研发工程师、项目经理;2005年8月至今,历任公司电气组组长、科长、控制系统部部长助理、副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三)核心技术人员调整情况
因苗涛先生从事管理岗位工作、郑右非女士不再承担公司核心技术研发工作,为加强研发团队实力、确保技术升级和研发目标的实现,公司不再认定苗涛先生、郑右非女士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其仍在公司任职。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苗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0,000股,郑右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72,500股,苗涛先生、郑右非女士将继续遵守公司首发上市前所做的相应承诺。
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公司重视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投入大量成本,培养及储备了一批包括设计制造、工艺制程、软件开发与应用等多学科的专业人才和具有丰富的半导体设备行业经验的高端人才的技术团队,具备保持技术先进性、持续创新的人才基础。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数量为7人,人员整体稳定,具体人员如下:
目前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的构成有利于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将加强公司在前道技术领域的研发能力,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技术研发、产品创新与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风险。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目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2-027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3月23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梁倩倩女士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梁倩倩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为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新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标准。调整后的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的构成有利于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技术研发、产品创新与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2-028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宗润福先生、郑广文先生、胡琨元先生、赵庆党先生、孙华先生、陈兴隆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选举朱煜先生、宋雷先生、钟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六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将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二)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宗润福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为止;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宋雷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为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监事选举情况
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孙东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梁倩倩女士、史晓欣女士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将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个人简历详见2022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以及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梁倩倩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为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宗润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任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为止;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宗润福先生、李风莉女士、陈兴隆先生、顾永田先生、汪明波女士、崔晓微女士、张新超先生不存在不适宜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情形,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为止。
宗润福先生、陈兴隆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其余高管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李风莉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李风莉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4-23826230
邮箱:688037@kingsemi.com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刘书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为止。刘书杰先生的简历见附件。刘书杰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4-23826230
邮箱:688037@kingsemi.com
五、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的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张宏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李辰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对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李风莉女士,196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会计师。自1989年7月至1992年8月,担任沈阳车床研究所设计员;1992年9月至1995年8月,担任沈阳日汇电子有限公司职员;1995年9月至2002年12月,担任沈阳劲达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3年1月至2019年3月,担任芯源有限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2011年1月至2019年3月,担任芯源有限副总经理;2019年3月至2022年3月,担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2、顾永田先生,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车辆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2008年6月至2015年6月,于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制造部长助理、研究所长、商务部长;2015年7月至2019年3月,历任芯源有限产品实现部部长、部门总监;2017年7月至2019年3月,担任芯源有限副总经理;2019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
3、汪明波女士,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高端封装事业部部长,市场发展部总监,光刻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光刻事业部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
4、崔晓微女士,198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科技管理部副部长、综合资源部部长、公共资源部总监、总裁助理。2021年2月至今,任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芯源微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
5、张新超先生,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FCCA。2004年起至2011年6月,于东软集团历任行业管理会计、开发成本会计主管、高级财务分析师、高级财务经理;2011年6月至2013年7月任东软熙康财务与经营部部长,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任沈阳机床财务控制部部长;2015年6月至2016年5月任神州高铁财经管理部部长;2016年6月至2020年12月任美行科技财务总监。2021年1月至今,担任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总监。
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刘书杰先生,199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2015年7月至2020年11月,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2020年11月至2021年11月,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2021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监。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2-026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同意选举孙东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孙东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孙东丰先生将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将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
孙东丰先生,198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软件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自2002年9月至2004年6月,担任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电气工程师;2004年7月至2005年2月担任沈阳创思达自动化电气工程师;2005年2月2021年3月,历任产品实现部部长、技术质量部副部长;2021年3月至今担任高级项目管理。
孙东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2-025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3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彩云路1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董事长宗润福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林祯、耿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确认,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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