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68 证券简称:科美诊断 公告编号:2022-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238,099,994股,限售期为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科美诊断”)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100,000股,限售期为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233,999,994股。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4月11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2月24日出具了《关于同意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000,000股,并于2021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401,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67,860,9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7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139,0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6%。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和战略配售股份,其中,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1名,对应限售股份数量为4,100,000股,首发限售股股东14名,对应限售股份数量为233,999,994股。上述限售股股东共计15名,对应的股份数量为238,099,994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9.38%,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及2021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238,099,994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2年4月11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和战略配售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和战略配售股份,根据《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承诺如下:
(一)中信证券科美诊断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科美诊断员工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科美诊断员工资管计划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沛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横琴君联致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LOYAL CLASS LIMITED、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中金康瑞壹期(宁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安鼎创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平盛安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HJ CAPITAL 2 LIMITED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企业授权发行人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企业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遵守上述约定。”
(三)公司股东Triton Device HK Limited 、Colorful Stones Limited、WEALTH HORIZON INVESTMENTS LIMITED、嘉兴申贸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创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本企业对于所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之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所有股份,将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的股份。
本企业授权发行人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企业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
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 的,本企业仍遵守上述约定。
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其他规定。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发行人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根据届时相关规定采取其他措施。”
(四)公司股东WANG CHENGRONG承诺:
“本人对于所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之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所有股份,将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的股份。
本人授权发行人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人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
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遵守上述约定。
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其他规定。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就未履行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根据届时相关规定采取其他措施。”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科美诊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科美诊断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38,099,994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比例为59.38%。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4,100,000股,限售期为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233,999,994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4月11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的。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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