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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5、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管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
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22年4月27日8:30-11:30时
登记地点: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1-86038116
联系传真:0571-88258777
联系人:周旭明 陈萍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2-031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丹锋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书面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组织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利润表及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且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60,686.19万元,同比增长71.02%;营业利润69,983.06万元,同比增长45.1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812.75万元,同比增长54.3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2022年公司及各子公司(除浙江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融资租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授信额度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接受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接受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6)。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
全体董事均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该项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2-032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20日通过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勇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与会监事书面表决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2022年公司及各子公司(除浙江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融资租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授信额度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接受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接受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参考市场同类交易价格为基础,定价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6)。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全体监事均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该项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2-034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提供、
接受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华铁应急”),本公司;浙江华铁宇硕建筑支护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宇硕”),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吉通地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吉通”),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瑞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瑞成”),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仁泰恒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仁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恒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恒铝”),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恒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恒铝”),公司控股孙公司;浙江明思特建筑支护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明思特”),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双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双资”),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华铁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大黄蜂”),公司全资子公司。
● 担保人名称:本公司;华铁宇硕,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吉通,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恒铝,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铁大黄蜂,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大黄蜂”),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子公司拟对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9,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子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截至2022年3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351,486.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4.76%。
● 本次担保预计将在实际发生时,根据情况出具反担保。
● 截至2022年3月30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2年度子公司拟对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9,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子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申请授权公司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就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在上述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并根据业务实际需要调整担保方式,签署担保文件,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可预计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的实施期限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接受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二)被担保人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1、被担保方2020年度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被担保方2021年度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三、 董事会意见
公司、子公司互保解决了公司银行融资及业务经营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子公司互保解决了公司银行融资及业务经营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3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351,486.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4.76%。
截至2022年3月30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2-036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方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3万元/年(税前)。
2、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其在公司实际任职岗位并根据薪酬管理要求执行,按对标行业、匹配市场的基本原则确定薪酬标准。
四、其他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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