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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1日

  至2022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已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9、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蔡远宏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序召开,请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提前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股东大会条件的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3、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或在公司网站(www.routon.com)上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2年4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四)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五)出席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电话:(027)87921111-3221

  传真:(027)87467166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430223

  联系人:赵竫

  2、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14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39,636.30元,因本年度亏损,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期初未分配利润-425,181,335.08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34,520,971.38 元。

  由于公司2021年度亏损,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由于公司2021年度亏损,因此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三)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三、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15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

  (7)2020年经审计总收入194,647.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8,805.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6,783.51万元。

  (8)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9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107.53万元,精伦电子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

  (2)4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杰先生,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年起为精伦电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钱小莹女士,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起为精伦电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王明璀先生,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精伦电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吴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定超和签字注册会计师钱小莹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吴杰、签字注册会计师钱小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明璀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报酬7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财务审计费用与 2021 年度同比保持不变。审计费用是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对中审众环的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以及良好的职业操守。历年来在为公司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所历年来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问题的独立意见。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16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项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意见:我们一致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交易双方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名称:武汉精伦电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远宏

  注册资本:人民币3195.6万元

  成立日期: 2004年4月22日

  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研制、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销售;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安装;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电力设备、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备、自动化设备及信息化系统的研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销售;智能设备、电气设备的租赁;节能技术咨询及服务。

  截至2021年12 月31 日,总资产:6,582.11万元,净资产: 5,526.86万元,营业收入:4,030.39万元,净利润:438.37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够遵守约定,不存在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交易款项均在短期内结算完毕,无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名称:武汉华美晨曦光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纪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2020.202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5月6日

  主营业务:交流驱动有机发光器件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 月31 日,总资产:559.59万元,净资产: 20.52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85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够遵守约定,不存在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交易款项均在短期内结算完毕,无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名称:精伦园产业园发展(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倩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13日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专利代理;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科技中介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海服务);税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餐饮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形象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员工参股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够遵守约定,不存在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交易款项均在短期内结算完毕,无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2021年12 月31 日,总资产:44.72万元,净资产: -109.32万元,营业收入:425.32万元,净利润:-81.2万元。(未经审计)。

  2022年预计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600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期间上述预计金额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与上述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基础,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并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的,有利于发挥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精伦电气有限公司等各自的优势。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没有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也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性,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18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

  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相关情况

  公司原经营范围:电子、通信、仪器仪表、电机和电子电工机械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和技术推广(含税控设备、居民身份证读卡机具、彩票机具、IC卡读写设备、智能监控产品、电力系统自动化设备和软件、电子交易终端设备和软件、商用密码产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经营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拟变更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伺服控制机构制造;伺服控制机构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商用密码产品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充电桩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最终以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现对《公司章程》作出如下修订: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11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星期二)下午2: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39,636.30元,因本年度亏损,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期初未分配利润-425,181,335.08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34,520,971.38 元。

  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未作出现金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就此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由于公司2021年度亏损,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的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2022-014号《精伦电子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全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并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全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社会责任、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项目投资、担保业务、资金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办公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已经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并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

  九、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提交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全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决定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财务审计费用45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多年来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2022-015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全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双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2022-016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2022-017号《精伦电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全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2022-018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全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与会董事成员经讨论,一致决定于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将上述第2-5、8、10-11、13项议题以及《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经此次股东大会审议,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4月14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2022-013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12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下午1: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吉纲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董事会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董事会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2022-014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全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董事会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价格的确定符合市场化、公允化的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2022-016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并同意董事会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全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严格按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对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社会责任、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项目投资、担保业务、资金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办公管理、信息系统等业务活动的控制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情况和实际运作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2022-017号《精伦电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全文。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17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财政部202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了有关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及财政部于202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公司在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已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有关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修改合同条款替换参考基准利率的情况。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对相关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和核算,对可比期间的数据按照同口径进行调整,其影响项目及金额列示如下:

  (1)对利润表项目的影响

  单位:元

  

  2、公司执行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上述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而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而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公司代码:600355                                                  公司简称:精伦电子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39,636.30元,因本年度亏损,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期初未分配利润-425,181,335.08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34,520,971.38 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建议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智能制造类产品

  智能制造产品以工业缝制设备数控交流伺服系统为主要业务,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用缝制设备及其他通用工业设备,是工业用缝制设备及其他通用工业设备的核心控制部件。智能制造产品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通过了CE、ROHS等国外标准认证,已与国内多家缝制机械行业龙头企业形成战略合作。

  (2)商用智能终端类产品

  商用终端产品致力于基于智能身份识别与核验、物联网充电插座的应用开发。该业务在智能终端、物联网终端、人证核验及智能识别软件等方面有较强竞争力,合作伙伴覆盖全国34个省市自治区,保持实名制身份核验行业应用的核心供应商及细分领域的领先地位,并向物联网充电产品和服务的应用领域拓展。

  (3)软件与信息服务类产品

  软件与信息服务类产品着力于智慧物联、智慧教育相关产品及解决方案的开发和服务,通过数年的投入和积累,相关产品和方案逐步丰富和完善,也已经在省内外区域有规模性应用,在基教信息化领域逐步建立起良好的口碑。

  2021年公司的主营业务按产品分为智能制造类产品、商用智能终端类产品和软件与信息服务类产品。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3,924,015.88元,较上一报告期增长34.24%。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较上期减少,导致本期销售收入大幅回升;另外为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将前期空置的部分自用房屋建筑物用于长期出租,本年度产生租赁收入约771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33.96万元,亏损的主要原因是1、受芯片供应受限影响,公司主要产品(智能制造产品和商用智能终端产品)不能满足市场交货要求,限制了营业总收入的增长;2、受疫情影响,报告期收入虽有所恢复但离疫情前的水平仍有较大差距;3、由于产品技术升级,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50万元左右。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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