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股) 编号:临2022-009
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的基本信息具体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首席合伙人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199人,注册会计师97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10人。
毕马威华振2020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3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1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6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3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5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3.56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等。毕马威华振2020年中国中车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雷江,200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雷江199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雷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本项目的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林莹,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林莹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林莹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邹俊,200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邹俊199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邹俊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96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7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0万元。公司拟根据2022年度审计工作具体情况(包括工作内容、审计范围、具体要求、工作量等)与毕马威华振协商确定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的执业资格和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境内外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因此,同意提请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等有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具备为公司提供境内外审计服务的专业资格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境内外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等有关事宜。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等有关事宜。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聘请毕马威华振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股) 编号:临2022-013
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而发生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实施。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解释第14号”)、《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规定(财会[2021]35号)(“解释第15号”)(以下统称“新会计准则”)对当期及前期财务报告中的相关科目进行了重分类和重新计量等调整。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21年颁布了以下企业会计准则修订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及案例,主要包括: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解释第14号”)
-《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规定(财会[2021]35号)(“解释第15号”)
解释第14号自2021年1月26日起施行,累计影响数调整2021年度的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财会[2021]9号自2021年5月26日起施行。解释15号自2021年12月30日起施行,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二、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1、解释14号
(1)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解释第14号及PPP项目合同社会资本方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和应用案例明确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特征和条件,规定了社会资本方对PPP项目合同的具体会计处理和披露要求。
本公司对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以及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PPP项目合同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1年度的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1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基准利率改革
解释第14号规定了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的有关金融工具和租赁负债的修改的相关会计处理和披露要求。采用该解释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财会[2021]9号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让提供了简化方法,结合财会[2021]9号的规定,该简化方法的租金减让期间为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采用上述规定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解释第15号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规定
解释第15号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规定自2021年12月30日起施行。公司依据上述规定对于公司根据相关法规制度,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资金进行列报,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0年12月31日及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股) 编号:临2022-007
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8.74亿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8,698,864,088股,以此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1.8元人民币(含税)的现金红利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66亿元人民币(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待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于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及股东投资收益考虑制定,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明显不合理或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作出决议,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对公司现金流、每股收益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公司代码:601766 公司简称:中国中车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8,698,864,088股,以此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人民币1.8元(含税)的现金红利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66亿元(含税)。如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中国中车作为全球规模领先、品种齐全、技术一流的轨道交通装备供应商和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优化业务结构,建立和完善全寿命周期服务体系,加快向“制造+服务”和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为客户提供更有价值的产品和服务,为建设制造强国、交通强国贡献“中车智慧”和“中车力量”。
中国中车主要经营:铁路机车车辆、动车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工程机械、各类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电子电器及环保设备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修理、销售、租赁与技术服务;信息咨询;实业投资与管理;资产管理;进出口业务。
(一)主要业务
1.铁路装备业务
铁路装备业务主要包括:(1)机车业务;(2)动车组(含城际动车组)和客车业务;(3)货车业务;(4)轨道工程机械业务。
面向全球市场,把握国内外铁路运输市场变化和技术发展趋势,以成为世界一流的轨道交通装备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为目标,加快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打造系列化、模块化、标准化的产品平台和技术平台,不断满足铁路先进适用和智能绿色安全发展需要,行业地位进一步巩固,铁路装备业务平稳发展。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主线,加快业务整合和结构调整,深化机车、动车、客车等业务重组。持续深化中国中车与国铁集团等重点客户的战略合作,主动融入国铁修程修制改革,充分发挥造、修、服务一体化优势,深耕检修服务后市场,加快铁路装备产品全寿命周期服务能力完善和提升。
2.城轨与城市基础设施业务
城轨与城市基础设施业务主要包括:(1)城市轨道车辆;(2)城轨工程总包;(3)其他工程总包。
面向全球市场,抓住都市圈和城市群发展新机遇,加快城市轨道交通装备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打造系列化、模块化、标准化的产品平台和技术平台,以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不断巩固和扩大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战略合作,发挥装备制造、业务组合、产融结合等综合优势,聚焦智能交通、互联互通、智慧城市建设,大力开拓运营、维保、检修市场,不断向服务领域、机电总包领域、运维领域拓展;规范开展PPP业务,加强项目管控,带动城市轨道车辆及相关业务发展;加快资源整合,推进制造+服务,做精做细维保服务业务。
3.新产业业务
新产业业务主要包括:(1)机电业务;(2)新兴产业业务。
机电业务,以掌握核心技术、突破关键技术、增强核心竞争力为重点,完善技术平台和产业链建设,促进轨道交通装备等核心业务技术升级,并面向工业、交通、能源等领域,聚焦关键系统、重要零部件等,加快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新兴产业,按照“相关多元、高端定位、行业领先”原则,强化资源配置,发挥核心技术优势,已形成以风电装备、新材料等业务为重要增长极,环保、工业数字、重型机械、船舶电驱动和海洋工程装备等业务为重要增长点的新兴业态。新产业稳步发展,已成为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4.现代服务业务
现代服务业务主要包括:(1)金融类业务;(2)物流、贸易类业务;(3)其他业务。
坚持“产融结合、以融促产”,加强风险防控,规范金融服务平台、投融资平台、金融租赁平台建设,推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产融平台持续发力,以基金为载体,创新发展模式,促进主业实业发展作用不断增强。发展工业智慧物流服务,拓展工业智慧物流在中车产业链中推广应用,集采范围不断扩大。持续推进“中车购”电子商务平台和中车供应链管理电子采购平台优化发展,中车“宜企拍”按照“专业、开放、创新、市场化”的原则进行优化升级,实现“业务+管理”功能。
5.国际业务
落实中国中车“十四五”国际化经营发展规划,完善国际业务平台公司职能,改革优化平台公司管理架构。统筹疫情防控和经营管理,按照“整机带动零部件、制造业带动服务业、总承包带动产业链、轨道交通装备带动非轨道交通装备”思路,积极拓展海外轨道交通和新产业业务市场领域。按照“轻资产、重效益、可持续”理念,推进境外绿地投资、战略并购、合资合作等各项工作开展,践行“产品+技术+服务+资本+管理”全要素经营理念,推行“五本模式”,大力推进境外特许经营业务及“三级多点”业务发展,加强品牌建设和推广,充分发挥海外研发中心作用,不断提升行业影响力和话语权。
(二)主要产品
(三)经营模式
主要经营模式:依靠企业自身所拥有的技术、工艺、生产能力、生产资质、独立完成轨道交通装备产品的制造、修理、研发生产及交付。
1.生产模式:由于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业单位产品的价值较高,其生产组织模式为“以销定产”,即根据客户的订货合同来安排、组织生产。这种生产模式既可以保证避免成品积压,又可以根据订单适当安排生产满足客户需求。
2.采购模式:一般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集中采购,主要采取“统一管理、两级集中”管理模式,即大宗物料和关键零部件由公司汇集各子公司的采购申请,形成集中采购计划,由公司进行统一集中的供应商管理评估、采购价格管理、采购招投标管理,并进行集中订购和集中结算。其他物料等,由子公司根据生产要求制定采购计划,通过集中组织招投标等方式,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签订供货合同,实现集中采购。无论是公司还是子公司的集中采购要统一在“中车购”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完成,实现中车采购业务公开、透明以及可追溯性管理,确保生产原料供应及时,降低采购成本。
3.销售模式:发挥行业技术优势,构建和完善各种轨道交通装备技术平台和产品平台,以响应用户需求、提供安全可靠、经济适用产品和服务为宗旨,积极参与国内外用户招标或议标活动,通过投标和严格的商务谈判签订供货合同并形成订单,保质保量按期生产,最终实现销售。
4.产业链分布情况:拥有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轨道交通装备制造基地、研发基地;具备以高速动车组、机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普通客车、货车等主机企业为核心、配套企业为骨干,辐射全国的完整产业链和生产体系。
5.价值链分布情况:公司产品价值主要分布在以生产高速动车组、大功率机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普通客车、货车及相关配套产品制造修理为核心价值,金融、类金融、融资租赁产品为补充的全方位轨道交通装备价值链分布体系。
6.研发模式:“技术集中研究、产品联合开发、能力共建共享”的两级研发管理模式。
(四)行业地位
中国中车作为全球规模领先、品种齐全、技术一流的轨道交通装备供应商,连续多年轨道交通装备业务销售规模位居全球首位。中国中车积极践行交通强国战略,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并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主动适应新的环境新变化,抢抓市场机遇,加快结构改革和转型升级,努力在业务布局、市场拓展、科技创新、改革创新、管理提升、产融结合、党建“金名片”等方面实现新突破,轨道交通装备行业地位更加巩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注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A股股东户数为706,926户,H股登记股东户数为2,686户。
注2:截至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公司A股股东户数698,437户,H股登记股东户数为2,687户。
注3: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起的12个月内,通过上交所港股通交易系统择机增持中国中车H股股份,详见公司刊发的日期为2020年11月10日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自愿公告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截至本报告期末,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增持的177,863,000股H股均登记在HKSCCNOMINEESLIMITED名下。截至本报告期末,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14,736,252,450股(包括A股股份14,558,389,450股,H股股份177,863,00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1.35%。
注4:HKSCCNOMINEES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14,736,252,450股,包括A股股份14,558,389,450股,H股股份177,863,000股(登记在HKSCCNOMINEESLIMITED名下),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1.35%。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57.32亿元,降幅为0.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03亿元,降幅为9.08%。2021年12月末,公司合并资产总额为4,268.26亿元,增幅为8.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85.74亿元,增幅为3.88%,资产负债率为57.29%,比年初增加0.40个百分点。2021年,公司新签订单约2,210亿元,其中国际业务新签订单约350亿元;期末在手订单约2,203亿元,其中国际业务在手订单约860亿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股) 编号:临2022-011
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为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系统性风险,锁定经营利润,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预计交易额度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与授权期限内,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要求,组织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国际化经营涉及签订以外币计价的订单合同,近年来受国际外汇市场波动影响,外汇风险敞口较大,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降低汇率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是公司及子公司管理汇率风险的重要手段。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衍生品套保原则和汇率风险中性管理原则,根据合同需要灵活选择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外汇掉期、外汇期货等结构相对简单透明、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市场有公开参考价格、不超过12个月(或实货合同规定的时间)的外汇衍生工具,不从事复杂嵌套、与不可控因素挂钩的外汇衍生工具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预计交易额度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与授权期限内,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要求,组织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相关事宜。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可能会造成汇率的大幅波动,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2、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章制度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的风险。
3、客户履约风险。如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不能如期到账,公司无法到期交割衍生品业务,存在履约风险。
4、银行违约风险。如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到期不能以合同约定价格执行合约,则不能关闭相应外汇敞口,汇率风险不能完成预期管理。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控制措施
1、市场风险管控。公司及子公司制定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衍生业务严守套期保值原则,以降低主营业务风险敞口为目的,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流动性强的金融衍生业务,与主营业务敞口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与企业资金实力、交易处理能力相适应,严禁开展任何投机交易。
2、操作风险管控。公司建立健全统一外汇风险管理体系,按要求开展资质准入和年度计划审核,不断健全内控机制,强化风险预警,严格合规管理,规范授权审批等。
3、客户履约风险管控。为防止远期结汇业务延期交割,外汇衍生品的操作主体应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在年度预算规划时,充分考虑操作主体的财务承受能力。
4、银行违约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应选择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如: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国际主流商业银行等。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会计政策和核算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在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总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会造成公司资金压力,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防范和降低外汇汇率和利率的波动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的情形。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健全,能有效防范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总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
特此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股) 编号:临2022-005
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3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3月3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孙永才先生主持,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及附注内容。
董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公司经营成果以及合并现金流量和公司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投资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度投资方案,全年安排固定资产、长期股权、PPP项目在建工程、财务性投资等四个方面的投资预算,由经营层落实具体投资项目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中车北京南口机械有限公司受让中车集团北京南口实业有限公司所持铁科(北京)轨道装备技术有限公司37.8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车北京南口机械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中车集团北京南口实业有限公司所持铁科(北京)轨道装备技术有限公司37.81%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根据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21年9月30日,铁科(北京)轨道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净资产的评估值为536,869,346.55元,据此计算,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为202,990,299.93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孙永才、楼齐良、王铵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八、 审议通过《关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以中车财务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1,003,318,955.94元为基数,将其中10亿元由原股东同比例转增注册资本金,其中,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增资8,640万元,公司增资91,360万元。本次转增完成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由22亿元变更为32亿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孙永才、楼齐良、王铵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九、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由经营层负责主要经营目标的分解落实。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A股、H股股份一般授权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无条件和一般授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决定单独或同时以股本或股本关联工具(包括任何可转换或交换成A股及/或H股的债券、期权或其他衍生产品)发行、配发及处理不超过于该决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时公司已发行内资股(A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各自20%之新增股份。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即使公司董事会获得一般授权,如果发行A股新股,仍需再次就增发A股的具体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应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款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应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款项汇总表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孙永才、楼齐良、王铵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具 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8,698,864,088股,以此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1.8元人民币(含税)的现金红利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66亿元人民币(含税)。如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董事会实施该利润分配事宜,且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后将相关授权进一步授予董事长及总裁具体负责实施,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办理有关税务扣缴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度1,30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总裁批准具体融资方式及金额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担保安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担保安排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的议案》。
同意公司择机以一批或分批形式发行包括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债、资产支持债券(包括并不限于ABN、ABCP、ABS)、境外人民币债券、美元债券、A股可转换债券、H股可转换债券或境内发行的其他债券新品种等,发行的各类债券待偿还余额总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50亿元。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和/或符合债券发行相关规定的用途。本次拟发行债券融资工具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且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后将相关授权进一步授予董事长及总裁具体负责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证券化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展一定额度应收账款保理和证券化,按应收账款保理和证券化资产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00亿元,包括中长期证券化结构下往年入池应收账款回款后当年循环购买的资产金额,并不得突破当年公司融资计划总额度。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总裁具体实施应收账款保理和证券化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车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的《中车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车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总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与授权期限内,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要求,组织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情况并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情况请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 《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情况请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等 有关事宜。同意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 2021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 2,96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2,76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0 万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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