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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2-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4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长园路78号厦钨新能源海璟基地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9日

  至2022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1、3-7、9-12及议案8中董事薪酬部分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5及议案8中监事薪酬部分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公告于2022年3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海诚领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证资管鑫众厦钨新能1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便于会议安排,请有意参加的股东提前办理会议登记。

  (一)登记手续

  1、符合上述条件的国有股、法人股等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其他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出席人应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原件、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方式

  股东可直接到公司或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三)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2022年4月26日-4月28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柯井社300号之一公司董秘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汪超

  联系电话:0592-3357677

  传真号码:0592-6081611

  电子邮箱:xwxn@cxtc.com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柯井社300号之一公司董秘办公室

  (三)特别提醒

  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仍在持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的,请务必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健康码、行程码绿色且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2-029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修订情况概述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此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经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批准。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结合2021年年度报告、募投项目最新备案进展等相关资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修订。其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主要调整修订内容如下:

  

  除预案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亦根据上述预案内容的调整情况进行了对应的修订。

  二、本次修订的决策程序

  本次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将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2-030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

  和相关主体承诺的修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规定,公司就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和计算,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现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的承诺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一)主要假设

  1.假设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2年8月完成本次发行(该预测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发行完成时间的承诺,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为48,638,130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万元(含本数),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5.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5,534.9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1,260.41万元。以此数据为基础,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2022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比2021年度持存在增长40%、持平、减少20%三种情形,依此测算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本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暂不考虑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利润分配因素的影响。

  7.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8.不考虑本次发行对公司其他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9.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盈利情况和现金分红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具体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不同盈利假设情形下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上表相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对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虽然募投建设项目的实施、补流和偿还银行贷款资金的陆续投入将给公司带来良好的回报,但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短期内公司的盈利水平能否保持同步增长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指标在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股东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产能、强化市场竞争优势,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资本结构,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符合公司以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参见本次发行的预案“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NCM三元材料、钴酸锂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高性能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项目、补充主营业务所需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有息负债,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领域展开。

  其中,高性能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项目通过新建厂房,引进高端制造装备,采用已掌握的制造技术,新建年产30,000吨高性能NCM三元材料生产线,扩充公司产能。该项目实施后有利于提高公司规模化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提升公司技术水平和产品竞争力,从而满足不断增长的客户需求,增强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强化公司在动力电池材料领域的竞争优势;其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有息负债,可为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提供必要的流动资金保障,同时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减低财务负担,为公司进一步业务扩张奠定基础。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公司主业,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能进一步扩大产能、强化市场竞争优势,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资本结构,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二)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均经过详细的论证。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都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公司具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执行能力。相关情况如下:

  1.人员储备情况

  公司是国内较早开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研发与产业化应用探索的企业之一,拥有一支专业高效的研发团队,研发成员多数拥有较高的专业学历和丰富的研发经验;此外,公司在产业化生产方面也储备了经验丰富的管理、技术和生产人员,为本次募投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提供了充足的人才储备。未来,公司将持续推动研发等相关人员的培养及引进工作,做好优秀人才的梯队建设工作。

  2.技术储备情况

  在技术储备方面,公司核心研发团队通过十余年的自主创新和行业深耕,掌握了钴酸锂、镍钴锰三元材料等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工艺及性能综合评价等方面的核心技术,技术先进性和产业化水平均处于行业优势地位。公司以高电压钴酸锂及高性能NCM三元材料为重心,研发并掌握了高电压钴酸锂前驱体、三元前驱体共沉淀技术及高电压钴酸锂、高电压NCM三元材料、高镍NCM三元材料、高功率NCM三元材料制备技术及正极材料性能综合评价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并具有权属清晰的自主知识产权。在研发技术产业化方面,公司本着行稳致远的原则,坚持优选并服务下游优质客户,深挖客户需求,持续推动研发创新:公司通过钴酸锂的高电压及单晶化,持续提升锂电产品的长待机性能并满足终端产品轻薄化需求,率先开发并量产的4.45V+高电压钴酸锂产品,性能及出货量市场占有率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公司在NCM三元材料的高功率化、高电压化、高镍化三个细分方向均有先进的产品实现产业化,并与下游多家国内外知名锂电池生产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现有的技术储备、强大的研发实力和成熟的产业化经验可以充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3.市场储备情况

  公司准确地把握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3C锂电池的技术趋势和商业需求,凭借多年来技术研发和生产实践积累形成的技术研发优势和产品质量优势,拓展了国内外众多知名锂离子电池客户。在动力锂离子电池领域,公司与中创新航、比亚迪、松下、宁德时代及国轩高科等知名电池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在3C锂离子电池领域,公司与ATL、三星SDI、村田、LGC、欣旺达、珠海冠宇及比亚迪等国内外知名电池企业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产品广泛应用到下游中高端3C电子产品中。近年来,公司不断改进高电压钴酸锂、高功率NCM三元材料、高电压NCM三元材料、高镍NCM三元材料等产品的综合性能,紧跟优质客户需求进行新产品研发,通过与下游核心客户的紧密合作,持续进行工艺技术优化和产品迭代。公司保持并提高了钴酸锂细分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提升并巩固了在NCM三元材料细分领域的行业主流企业地位,成为全球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领域的重要企业之一。

  综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较好基础。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针对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将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募集资金有效使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具体如下:

  (一)贯彻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继续坚持以研发创新作为企业生存发展之根本,遵循“应用一代、开发一代、储备一代”的研发思路,持续加大研发力度和研发投入;进一步进行扩产及降本增效,顺应行业发展趋势进行积极的新建项目及扩产,同时通过合理规划各制造基地之间的排产计划、改进生产工艺及持续推进降低生产成本工作;进一步强化下游市场开发,深化与主要客户的在研发、生产方面的合作,并加大新客户、新领域的开发力度。此外,公司将继续加强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公司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培训、考核、薪酬、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人力保障。

  (二)积极落实募投项目,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管理层将大力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尽量保障募投建设项目的建设速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力争早日实现预期收益。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约定用途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把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使用用途。同时,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户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分红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形式、条件、比例、决策程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即期回报。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公司相关主体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具体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作出了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如下:

  “1.公司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厦钨新能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厦钨新能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厦钨新能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的,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厦钨新能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厦钨新能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厦钨新能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公司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的,公司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6.如公司未来制订股权激励计划的,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7.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9.本人作为填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的,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公司代码:688778                        公司简称:厦钨新能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风险因素, 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251,572,2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5,786,133.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2021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5,349,247.43元的22.65%。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为高电压钴酸锂、高电压三元材料、高功率三元材料、高镍三元材料等,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3C消费电子、储能等领域。

  借助于多年来技术研发和生产实践积累形成的技术研发优势和产品质量优势,公司执行大客户战略,拓展了国内外众多知名锂电池客户。在3C锂电池领域,公司与ATL、三星SDI、村田、LGC、欣旺达、珠海冠宇及比亚迪等国内外知名电池企业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产品广泛应用到下游中高端3C电子产品中;在动力锂电池领域,公司与中创新航、松下、比亚迪、宁德时代及国轩高科等知名电池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不断改进高电压钴酸锂、高功率NCM三元材料、高电压NCM三元材料、高镍NCM三元材料等产品的综合性能,紧跟优质客户需求进行新产品研发,通过与下游核心客户的紧密合作,持续进行工艺技术优化和产品迭代。公司保持并提高了在钴酸锂细分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提升并巩固了在NCM三元材料细分领域的行业主流企业地位。

  此外,报告期内,针对差异化市场,在磷酸铁锂的持续研究和技术储备基础上,公司已启动磷酸铁锂项目建设,以开发高端磷酸铁锂材料满足下游需求。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主要通过研发、生产与销售钴酸锂及NCM三元等正极材料实现盈利。其中,公司在采购、生产与销售等方面的经营模式情况如下:

  1、采购模式

  (1)采购策略与成本控制方面

  公司采取“低库存、快周转”的经营策略,公司在与客户确定销售订单的同时,尽量同步锁定原材料价格,避免承担原材料波动风险。公司对采购的材料进行分类管理,对于钴、锂、锰、镍类金属盐等主要原材料,公司与中伟股份、格林美、天齐锂业等知名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保证主要原材料的及时供应与品质稳定。

  (2)供应商管理与采购流程方面

  公司在与国内外大型原材料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同时,通过建立供应商评价管理体系,形成了相对稳定并动态调整的合格供应商名录,确保原辅料供应持续稳定、品质稳定及价格合理。

  公司通过规范的采购流程,保证采购活动的规范性和制度性。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原则安排生产,锂电池正极材料产品具有定制化特点,下游不同的电池客户或者同一客户的不同订单对正极材料的规格、性能方面一般具有不同的要求,因此,公司生产安排主要以销售订单为基础,同时考虑客户中期需求情况制定排产计划并进行灵活调整,保证销售与生产的匹配与衔接。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直销模式实现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主要应用于3C电子产品锂电池和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领域,下游客户以国内外知名的锂电池制造企业为主,公司主要采取大客户战略和高端产品策略,针对不同客户对正极材料性能、规格标准提出的不同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

  公司的正极材料的研发需与应用的终端产品、锂电池产品的研发、设计需求相匹配,终端产品总体的研发定型周期较长,终端产品生产商需要与锂电池生产商及正极材料生产商等上游企业合作推出新产品,公司材料产品的整体销售流程贯穿在下游客户的供应商认证、正极材料产品的送样、测试、检验等流程中。公司通过客户的评估验厂等程序后,后续根据与客户约定的产品标准进行小规模试产(“小试”),并向客户送样测试。小试通过后,公司根据客户要求进行中等规模试产(“中试”),并向客户交付相关产品供客户检测,取得生产的稳定性认可。中试完成后,进入量试阶段,量试产品经检验合格满足客户要求后进入量产阶段,后续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大批量供货。公司在与主要客户持续合作过程中,为满足客户不断更新换代的新产品开发需求,公司营销、研发部门与客户开展深入沟通,同时质控部门也参与到客户产品的开发中,公司生产部门会根据客户新电池产品的特殊需求,优化工艺流程及设备结构等,协助客户完成新产品的更新定型。

  公司与下游客户普遍采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行业通行的产品定价机制,即“主要原料成本+加工价格”的定价模式。公司在与客户确定采购订单时,就具体产品提供报价,报价内容由各类金属盐原材料成本及加工价格构成。其中,各类金属盐原材料的成本为相关金属盐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加工价格则由公司根据具体产品的加工成本、目标利润及客户议价等情况综合确定。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发展阶段、基本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锂电正极材料行业,正极材料作为锂电池最为核心的关键材料,其性能直接决定了锂电池容量、安全性等各项性能指标,主要有钴酸锂、三元正极材料、磷酸铁锂等材料,上游为镍、钴、锰、锂等金属盐、添加材料及其他辅料供应商,行业下游为锂电池的终端应用产业领域,主要为以电动汽车为代表的动力锂电池领域、智能手机为代表的3C锂电池领域以及通信基站为代表的储能锂电池等三大领域。在新能源汽车产业爆发前,3C电子产品是我国锂电池的主要应用领域,随着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对锂电池的需求量快速增长,新能源汽车领域已超过3C电子产品领域成为锂电池的主要消费终端。同时,随着 5G 时代的逐步来临和电网建设逐步发展,以通信基站储能、电网储能为代表的储能领域预计在未来带来较大的需求增量 。

  钴酸锂由于具备倍率性能强、工作电压高、压实密度较高等优势,主要应用于3C电子领域,其销量主要与3C电子产品出货量相关,随着技术创新的进一步应用,在消费电子领域也涌现出一批新产品,例如可穿戴设备、AR/VR、消费级无人机等新兴消费电子发展迅速,应用于健康医疗、游戏娱乐、个人安全等领域,新型产品的不断涌现为钴酸锂正极材料提供了新的需求增长空间。

  

  中国智能手机产量(万台,国家统计局)

  

  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亿台,WIND)

  技术上看,伴随电子产品轻薄化和快充需求,钴酸锂高电压化趋势显著。

  2021年钴酸锂正极材料需求继续保持增长。据ICC鑫椤资讯统计,2021年国内钴酸锂总产量为9.17万吨,较2020年同比增长24.3%。

  NCM三元材料综合了钴酸锂、镍酸锂和锰酸锂三类材料的优点,存在明显的三元协同效应。相较于磷酸铁锂、锰酸锂等正极材料,三元材料的能量密度更高、续航里程更长,是目前主流的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广泛应用于各种类型的新能源汽车。受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步入高速发展期带动,全球动力电池市场将以30%以上的年复合增长率增长,将带动NCM三元材料出货量不断提升。

  

  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量(万台,中汽协)

  随着电池行业的技术进步,在提升续航里程方面,三元材料正在逐步往高电压、高镍方向发展;在混动车领域,三元材料正在往高功率方向发展。

  2021年动力电池市场需求增长较快,带动三元材料企业产能迅速释放。据ICC鑫椤资讯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国内三元材料总产量为39.81万吨,同比增长89.5%。全球范围内三元材料总产量为72.97万吨,同比增长79.3%。

  磷酸铁锂具有成本低、高循环次数、安全性好、原料容易获得的特点,适用于储能和乘用车领域。2018年补贴力度开始退坡,淡化能量密度和续航指标,随着磷酸铁锂电池技术持续迭代,“刀片电池”、“CTP”、“CTC”等技术的出现在结构上改善了磷酸铁锂能量密度低的缺陷, 2021年,在镍钴价格处于高位的情况下,磷酸铁锂在技术加持与市场选择的推动下产销持续增加,国内产量达到43.80万吨,同比增加208.50%(鑫椤资讯数据)。

  (2)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准入门槛方面, 2021年12月10日,为进一步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工信部发布《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1年本)》。根据前述规范条件,对生产企业研发经费、独立生产、销售和服务能力、实际产能利用率、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检测能力等方面提出较高要求,行业准入门槛不断提高。

  2)行业研发技术壁垒,锂电池正极材料产业是技术密集型产业,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工艺技术复杂、过程控制严格,研发难度大、周期长,国内各主要正极材料厂商经过多年研发积累,均已形成了自己的核心工艺技术,如原材料的选择、各类材料的比例配方、辅助材料的应用以及生产工艺的设置等,均需要多年的技术与经验积累。

  近年来,钴酸锂正极材料不断向高电压、高压实方向发展,高电压钴酸锂在前驱体沉淀、材料烧结、掺杂、表面处理、粒径控制等生产工艺方面存在较高难度,需要依赖专业的技术积累和长时间的生产实践才能掌握。

  三元正极材料不断往高能量密度、长寿命、高安全性方向发展。高镍三元材料的热稳定性较差、循环过程中有岩盐结构相变,需要掺杂包覆等技术改性才能使用,需依赖良好的技术工艺控制及对应的生产设备,高品质、高一致性的高镍正极材料量产难度更大;高电压三元材料通过将电池充电到4.35V以上,满足电池长续航的需求,需要解决前驱体沉淀、材料烧结、掺杂、包覆、粒径控制等技术问题,提升高电压NCM体系下材料的循环寿命、存储性能和安全特性。

  以上产品更新迭代较快,技术工艺壁垒逐渐提高。在当前产品快速更新换代的情况下,新进入者短期内无法突破关键技术,难以获得下游锂电池客户认可,难以形成竞争力,难以在行业立足。

  3)研发与经营管理人才壁垒。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产业化时间相对较短,相关行业经验积累是研发团队技术实力和规模化生产方面的关键影响因素。锂电池正极材料一般由客户提出具体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研发经验与生产经验的重要性尤为突出。先期进入正极材料行业的企业拥有经验丰富、实力雄厚的研发与生产队伍,新进入企业在研发、生产管理人才储备方面追赶难度较大。此外,锂电池正极材料企业还需要深谙市场的采购、销售团队。采购、销售人员需要具备敏锐的市场洞察力、良好的供应商、客户协调能力。

  4)规模化生产及资金壁垒。正极材料行业具有一定规模化壁垒,一方面,生产规模较大的企业在原材料掌握、采购议价能力和生产运营规模效应方面具有优势。另一方面,下游锂电池行业的市场集中度很高,主流锂电池企业对于正极材料供应商的供货数量、质量、时效等方面有较高要求,小型正极材料企业进入锂电池企业合格供应商体系的难度较大。此外,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新建产线需要大额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入,生产成本中原材料采购成本占比较高,日常经营需要大量流动资金支持。行业新入企业面临规模化生产壁垒及较高的资金壁垒。

  5)客户对供应商的综合认证壁垒。正极材料是锂电池的关键核心材料,下游主要锂电池生产厂商均对供应商实行严格的认证机制,需对供应商的技术能力、生产稳定性、规模化供应能力、物流能力、产品质量管理、财务稳定性、环保投入等方面进行综合认证,检验期较长且严格,通常送样到量产耗时数年时间。目前,国内下游锂电池行业较为集中,下游锂电池厂商对长期合作的正极材料供应商粘性较强,除非发生危害合作的重大事项,一般不会轻易更换其正极材料供应商。行业新进入者已经很难通过下游主要锂电池厂商的认证。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2021年公司锂离子正极材料销售7.2万吨,同比增长46%,继续保持国内锂电正极材料行业领先地位。

  经过充分的市场竞争,钴酸锂市场集中度较高,据ICC鑫椤资讯统计,2021年中国钴酸锂行业集中度继续维持高位,其中产量CR5集中度又上升了1.3%,达到86.7%,公司凭借高电压钴酸锂的产品优势,长年稳定下游3C消费电池头部企业的供货,2021年钴酸锂实现销量4.5万吨,销量同比增长35%,全球市场占有率继续稳居第一。

  三元正极材料行业集中度较低,行业格局尚未稳固,暂未形成绝对的龙头企业,三元材料的竞争格局则依旧维持多强并列状态,借助于多年来技术研发和生产实践积累形成的技术研发优势和产品质量优势,公司在高电压三元材料、高功率三元材料等领域处于行业前列位置。公司2021年在产能保证钴酸锂终端客户需求的情况下,三元材料实现销量2.7万吨,销量同比增长71%,保持行业第一梯队地位,未来,在产能大幅扩张的情况下,公司将重点发展三元材料。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2021年,锂电正极材料产销同比大幅增加,其中磷酸铁锂在储能、动力双重因素下增长最快。

  

  锂电正极材料月度占比情况(电源协会)

  受益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发展对储能的需求,储能电池从2020年以来保持高速增长,磷酸铁锂电池凭借其在循环次数、性价比、安全性等方面的优势增长迅速。

  在2020年新能源补贴政策对于能量密度的要求逐步退出,三元材料镍钴原料价格高企、刀片电池等技术改善了磷酸铁锂电池的能量密度缺陷等多重因素共振下,下游车企降本增效打造的宏光Mini、特斯拉Model 3、比亚迪王朝系列等爆款车型受到市场追捧,磷酸铁锂在动力领域增长明显。预计2022年将迎来装载磷酸铁锂电池车型的爆发。

  但长期来看,随着高电压、高镍、高功率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未来电池回收市场的发展,三元锂电池的性价比将不断凸显,叠加续航里程要求较高的中高端车型未来销量占比将逐步提升,三元材料以其高能量密度的本质特征仍然是动力电池的主流正极材料。

  3C消费市场来看,钴酸锂的主流地位较难憾动,未来增量主要看可穿戴设备、无人机和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电子产品。

  近年来,为满足不断增长的性能要求和降本的需要,下游也在发展新技术。性能端方面,下游电池厂在推进固态电池、四元电池、磷酸锰铁锂的发展;成本端来看,由于终端需求剧增带来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下游电池厂也在发展钠电池等新技术,以应对原料阶段短缺问题。上述技术具有不同的特性,将共同为低碳经济带来更多、更灵活的解决方案。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56,576.02万元,同比增长94.82%;实现利润总额61,289.80万元,同比增长133.32%;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534.92万元,同比增长121.66%。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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