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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11: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至4月21日(星期四)16:00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dyzqb@eapharm.net。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1日发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4月22日11:00-12:00举行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 召开时间:2022年4月22日上午 11:00-12:00

  2、 召开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3、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参会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池正明先生、总经理池骋先生、独立董事冯燕女士、财务负责人王小敏女士、董事会秘书贾飞龙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会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至4月21日(星期四)16: 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邮件至公司邮箱dyzqb@eapharm.net,公司将会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贾晓丹

  联系电话:0576-89185661

  联系邮箱:dyzqb@eapharm.net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1日

  至2022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4月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4月19日下午16: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本公司股东可于2022年4月19日前工作时间(9:00-16:00)内办理。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23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晓丹

  联系地址: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办公室

  电话:0576-89185661

  电子邮箱:dyzqb@eapharm.net

  传真:0576-84285399

  2、拟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5177           公司简称:东亚药业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72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

  1. 化学制药行业概况

  根据申万行业分类,化学制药行业是一级行业医药生物下的二级行业(其它几个二级行业分别是:中药、生物制品、医疗服务、医疗器械和医药商业)。从产业链来看,化学制药行业处于整个医药产业链的中游,其上游为化工行业,下游是医药流通行业。化学制药行业又可以细分为两个三级行业:化学原料药和化学制剂,化学原料药与化学制剂呈上下游关系。

  2. 化学原料药发展环境

  1.国家出台的行业政策

  (1)《医药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推动绿色发展的有关要求,将继续把提高医药工业EHS管理水平,特别是把提高原料药绿色生产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希望推动原料药绿色关键共性技术的突破,加强清洁生产技术和装备的开发应用,从源头消除和控制污染,解决危废治理、VOCs排放等制约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建立原料药绿色工厂、园区标准和评价体系,创建一批原料药绿色生产示范企业,打造一批原料药集中生产基地,促进原料药生产向优势企业集中。

  (2)2020年出台的《推动原料药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到2025年,产业结构更加合理,采用绿色工艺生产的原料药比重进一步提高,高端特色原料药市场份额显著提升;产业布局更加优化,原料药基本实现压区化生产,打造一批原料药集中生产基地;技术水平有效提升,突破20项以上绿色关键共性技术。

  (3)2021年11月9日,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原料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密切跟踪临床用药结构变化趋势,大力发展特色原料药和创新原料药,提高新产品、高附加值产品比重。推动原料药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鼓励优势企业做大做强,提升产业集中度。到2025年,开发一批高附加值高成长性品种,突破一批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培育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打造一批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集聚区和生产基地。原料药产业创新发展和先进制造水平大幅提升,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明显提高,供给体系韧性显著增强,为医药产业发展提供坚强支撑,为国际竞争合作锻造特色长板。

  2.行业发展状况

  2021年,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我国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保持全球领先,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新步伐,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但受疫情和产业政策变化等综合因素影响,行业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医药行业面临重新洗牌的局面。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化学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产品主要涵盖抗细菌类药物(β-内酰胺类和喹诺酮类)、抗胆碱和合成解痉药物(马来酸曲美布汀)、皮肤用抗真菌药物等多个用药领域。

  公司主要产品的类别、名称、用途具体如下: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采购部,由采购部负责采购公司所需各类物资,包括原材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配件及辅助材料、分析仪器、实验室耗材和试剂等。采购部根据销售部门的销售计划以及生产部门的生产计划和生产任务,结合相关质量指标,制定采购计划,既要做到保证生产、销售,又要尽量避免库存积压。

  公司采购部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内控标准,通过考察评选确定原辅料供应商并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主要原料原则上应选择两家或两家以上经过公司审计并经质量部批准的合格供应商采购。

  采购员对下月主要原料价格进行询价,并获取经质量部批准合格的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报价,采购员综合比较质量、价格、信誉等指标,择优确定供货单位。

  公司采购的原辅材料进入公司后由仓库管理人员保管、点收,并由质量部对原辅料进行取样、检验、检测合格后,按照原辅料的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分库(或分区),按批存放。

  2、生产模式

  化学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的生产通常由若干道工序构成,生产过程中依次产出中间体和原料药,其中部分中间体既可用于下道工序继续生产,也可直接对外销售。

  对于原料药产品,一般情况下,公司结合订单情况和设备运行情况,组织安排生产。对于既可用于下道工序继续生产、又可直接对外销售的中间体,公司在排产时,结合该产品的下道工序领用需求量和销售需求量,确定合理的生产数量。

  此外,对于小批量的客户采购公司产品用于研究开发或进行药政审批阶段的产品,由于通常客户对该产品的单次采购量较小、每次采购时间间隔较长,出于对生产经济性的考虑,公司结合该产品的市场前景、成品质量要求、药政法规的要求、市场开拓的重要性,确定排产数量。

  公司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客户指定的产品规格和公司制定的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组织生产。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规程、岗位标准操作规程、设备标准操作规程和清洁标准操作规程,确保生产的产品符合各项质量标准。生产完成后,质量部组织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进入成品库。公司不断通过提升生产工艺水平、细化相关制度,实现生产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对于国内市场,目标客户较为明确,因此采用直接销售为主的销售模式;对于国际市场,由于市场范围广阔,采用直接销售和通过经销商销售(包括国外经销商)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1)国内市场

  国内市场销售模式主要为直接销售。公司通过网络、贸易商、展销会、拜访客户等方式收集公司产品的潜在销售对象信息,并与其取得联系,实现直接销售;同时,公司也会与下游客户的研发机构进行合作,参与产品的前期开发,待下游产品批量化生产后,实现向下游客户的销售。部分产品的国内销售以经销销售作为补充,通过医药贸易公司进行。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购货合同》等合同文件约定,向客户销售相关产品,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在指定地点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

  (2)国际市场

  公司产品出口销售主要通过以下方式:

  ①直销出口

  公司与外国客户直接取得联系,产品符合客户标准及出口国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后,即可直接出口。直接与客户进行业务往来,不仅可以减少中间环节的费用,降低销售成本,同时与客户的直接交流可以有效提升公司的生产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有利于公司及时了解最新市场动态。

  ②经销出口

  根据最终进口国的具体情况,出于控制成本、提高效率、经商环境等方面的考虑,公司选择通过国内、外经销商出口的方式实现产品出口销售。经销商熟悉出口地市场情况,掌握诸多客户资源,语言沟通便利,了解客户的情况和需求。公司与经销商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其专业知识和市场能力为公司带来更多的客户资源。

  4、经销模式具体情况

  (1)公司经销模式概述

  经销商模式在原料药行业内较为常见,尤其是部分原料药品种的主要市场在境外,境外客户由于不熟悉出口国政策、供应商格局,习惯通过熟悉出口国政策和供应商格局的专业机构进行采购,还有部分境外客户出于保护商业机密的考虑,不愿在海关数据上体现核心物料的终端供应商信息,往往更倾向于通过经销商进行间接采购。

  公司经销商主要服务于境外市场。公司部分产品如抗胆碱和合成解痉药的境外市场分散、单一客户采购规模小,客户获取和沟通成本均较高,并且部分非规范市场诸如俄罗斯、南美地区等,客户回款风险较高,通过经销商进行交易有助于提高交易效率并降低业务风险,使公司能够在销售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尽可能覆盖更多的境外订单。这类贸易商性质的经销商一般是在获取下游终端需求后,向公司进行询单和价格谈判,双方达成意向后签署买断式销售合同或订单,公司在产品发出经客户确认或报关出口后确认销售收入。

  (2)经销商选择标准、日常管理模式

  公司经销模式主要应用于境外市场,选择经销商的标准与总体的客户选择标准基本一致,即综合考虑经销商客户的公司规模、资信状况、所处地区、订单潜力等因素,结合第三方机构如中信保对境外经销商的调查报告,选择规模较大、资金状况良好、订单潜力较大的经销商开展合作。

  在对经销商的日常管理模式上,公司制定了《销售管理制度》,对新经销客户档案建立、客户复审、销售定价、销售合同与订单审批、销售合同台账及档案管理、销售出库与收入确认、应收账款管理、售后管理等进行统一管理。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221,81万元,同比下降19.2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49.21万元,同比下降40.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5,808.54万元,同比增加1.65%,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4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星期三)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23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池正明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5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星期三)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23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20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菁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法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报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6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 本次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3.17%,留存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492,057.55元。2021年度母公司年初可供分配利润为112,879,057.10元,本年度实现净利润75,699,087.79元,扣除本年度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7,569,908.78元,扣除本年度派发2020年度现金股利39,76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1,248,236.11元,已经审计确认的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41,248,236.11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3,600,000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72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3.17%。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状况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网公告附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7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满足相关监管法规要求,能够依法承担因审计失败可能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导致的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如下表: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2022年度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收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中汇会计师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公司续聘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系公司战略发展和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备相应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其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8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邦药业”)、浙江善渊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善渊”)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46,000万元、4,500.72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6,000万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

  1、情况如下: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149,862.83万元,净资产总额58,733.77万元。负债总额91,129.0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87,552.55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8,518.23万元,净利润263.20万元。

  3、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4、股权结构:

  

  (二)浙江善渊制药有限公司

  1、情况如下: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2,001.71万元,净资产总额1,999.99万元。负债总额1.7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1.72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0.01万元。

  3、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4、股权结构: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预计担保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与银行或金融机构协商后签署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上述预计范围内,以公司及被担保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四、 担保期限及相关授权情况

  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董事长根据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就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在上述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并根据业务实际需要调整担保方式,签署担保文件,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可预计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的实施期限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本次提供担保是为了解决子公司银行融资及业务经营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预计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被担保对象的日常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发展。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全部系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对公司及子公司以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500.72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500.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被担保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3月30日,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 向金融机构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折合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对应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通过询价的方式甄选有竞争优势的金融机构进行实际合作,以有效控制资金成本,具体融资金额将依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及相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确定。

  二、授信事项的办理

  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具体相关手续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信额度仅为可预计的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的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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