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2-014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2022年1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日
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2-015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王佳敏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根据王佳敏女士的辞职申请,王佳敏女士因工作原因向监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的申请,王佳敏女士离任后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佳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王佳敏女士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上述辞职申请自公司选举出新的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后生效。公司及监事会对王佳敏女士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桑志民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桑志民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1日
附件:简历
桑志民先生 197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南京江海电子有限公司。在公司及子公司工作期间,历任南京埃斯顿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京埃斯顿自动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京埃尔法电液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质量部经理,在公司先后从事质量控制、生产运营等方面管理工作,现任公司公共关系部主任。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桑志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南京鼎之韵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南京埃斯顿投资有限公司0.22%的股权,南京埃斯顿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6%。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桑志民先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桑志民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2-016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1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 会议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吉印大道1888号公司会议室
8. 股东参加现场会议,请携带相关证件或委托书原件,否则不能参加现场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特别提示
1、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本次股东大会的《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因仅选举一名监事,故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4月13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1:30,下午 13:30至16:30。
2、会议登记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吉印大道1888号公司证券及投资部。
3、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等股东身份书面证明、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等股东身份书面证明、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等股东身份书面证明、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参会回执》(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2022年4月13日16:30前送达公司证券及投资部,以便登记确认。
(4)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5)特别提醒: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鼓励股东、股东代理人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确实需要现场参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请密切关注并遵守疫情防控政策。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务必在参会登记之前与公司沟通当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并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落实事先参会登记、体温监测、防疫信息申报等疫情防控措施;现场参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需在会议当天配合公司完成防疫检查工作后方可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吉印大道1888号(邮政编码:211106)
联系人:袁琴、时雁、王佳敏
电子邮件:zqb@estun.com
联系电话:025-52785597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附件三: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47。
2、投票简称:埃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截至2022年4月11日,本单位(个人)持有埃斯顿(代码:002747)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三: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作为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截至2022年4月11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埃斯顿(代码:002747)股票 股,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于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00召开的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该议案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2、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派代表)签字。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会议结束
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2-013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6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1年3月31日在南京市江宁区吉印大道1888号(江宁开发区)会议室以部分现场、部分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晓霞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逐项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2022年1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修订后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条款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王佳敏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根据王佳敏女士的辞职申请,王佳敏女士因工作原因向监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的申请,王佳敏女士离任后仍在公司任职。王佳敏女士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上述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王佳敏女士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的职责。
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桑志民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桑志民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1日
附件:简历
桑志民先生 197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南京江海电子有限公司。在公司及子公司工作期间,历任南京埃斯顿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京埃斯顿自动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京埃尔法电液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质量部经理,在公司先后从事质量控制、生产运营等方面管理工作,现任公司公共关系部主任。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桑志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南京鼎之韵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南京埃斯顿投资有限公司0.22%的股权,南京埃斯顿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6%。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桑志民先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桑志民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