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背景及前期进展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与北京齐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芯投资”)签署了《合伙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基金总规模为10,000万元人民币(分期出资),其中公司认缴出资9,990万元人民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2022年3月31日公司收到齐芯投资发出关于基金进展的通知,公告如下:
二、基金进展
(一)基金设立
2022年2月24日,公司与齐芯投资签署了《南京齐芯高精尖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投资南京齐芯高精尖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高精尖”),基金出资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9,990万元人民币,齐芯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万元人民币。公司与齐芯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
2022年3月15日,南京高精尖取得了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南京齐芯高精尖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南京市建邺区莫愁湖东路58号二层203-6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齐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苏洋) 成立日期:2022年2月17日
合伙期限:2022年2月17日至2027年2月1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备案
2022年3月20日,南京高精尖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并于3月30日取得备案编码为SVD801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属于合格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三)基金投资
南京高精尖与杭州利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利珀”)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杭州利珀拟对南京高精尖股权转让人民币3,000万元。
杭州利珀专注于工业机器视觉技术,以自研光学成像系统和图形化算法集成开发平台为技术核心,针对制成过程中的产品质量监测、生产流程追溯、制造工艺优化提供解决方案。
本次投资是由南京高精尖投资决策委员会独立决策的投资行为,主要基于对杭州利珀的良好市场前景和收益预期,属于公司的财务性投资。
杭州利珀及其原股东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公司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在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要业务为各类智能装备提供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电脑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杭州利珀专注于机器视觉工业检测解决方案,以自研光学成像系统、机器视觉算法和图形化算法集成开发平台为技术核心,针对制成过程中的产品质量监测、生产流程追溯、制造工艺优化和高精度机械定位引导提供解决方案。
本次投资有利于上市公司业务布局。南京高精尖对杭州利珀的投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无直接影响。
三、风险揭示
基金后续投资的实际收益情况取决于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市场竞争、投资标的的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运营风险,标的公司的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四、其他
后续相关进展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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