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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2-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收到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所持公司109960000股股份于2022年3月26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被公开拍卖成交。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最高应价?342,910,260.00(叁亿肆仟贰佰玖拾壹万零贰佰陆拾元整)竞得了该部分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持股情况:

  

  注:最终成交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执行司法裁定被动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15.46%、8.04%、7.21%、7.03%、5.44%,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与其他股东间持股比例有较大差距,且根据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在未来12个月内将尽快采用表决权委托等方式继续增加在上市公司的权益并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大连市国资委的安排,公司认为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未来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且通过实际支配的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法》、《收购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关于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规定,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后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大连市国资委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竞买人缴纳拍卖余款、法院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股份变更过户等环节。如本次拍卖完成股份变更过户后,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所持公司股份将减少至5,000.8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325% ,不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将获得公司10,996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4631%,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4、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有基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重大事项,公司将积极协助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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