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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2022年3月31日,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尚未进行回购交易。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方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银行第三方存管账户的开立及绑定,且受回购股份窗口期的限制,3月份可回购期限较短,因此3月份未进行回购交易。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信息

  2022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95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2022-00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尚未进行回购交易。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方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银行第三方存管账户的开立及绑定,且受回购股份窗口期的限制,3月份可回购期限较短,因此3月份未进行回购交易。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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