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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30日以邮件、短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游昌乔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粟亮先生、刘爱龙先生担任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章的相关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3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粟亮先生、刘爱龙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粟亮先生、刘爱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附件:粟亮、刘爱龙简历

  粟亮,男,198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哲学硕士。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年8月至2016年8月,历任湖南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员工、主管;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担任湖南基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长;2017年1月至2017年4月,担任长韶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工会主席;2017年5月至2018年6月,担任南华民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人;2018年7月至2020年4月,担任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人;2020年5月至2022年2月,担任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四部负责人。

  粟亮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或《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实,粟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爱龙,男,197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师,管理学硕士研究生,现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湖南省分公司长沙健康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01年7月至2021年10月期间,历任深圳市快马速递有限公司计算机信息部职员;郴州市北湖区郴江镇经济技术开发中心职工;郴州市北湖区郴江镇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助理;郴州市深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郴州市北湖区郴江镇经济技术开发中心总经理;郴州市郴江大家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郴州市北湖区郴江镇团委书记、督查室主任、招商办主任;郴州市北湖区月峰瑶族乡党委委员、副乡长;郴州市北湖区城镇建设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北湖区交通建设投资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公司湖南分公司社会保险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郴州中心支公司临时负责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意外健康保险部市场开发岗主管、重要客户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汽车金融事业部总经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株洲市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期间于2017年1月至2019年5月挂职中共隆回县委常委、隆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爱龙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或《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实,刘爱龙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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