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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关于解决 关联担保事宜的专项协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11         股票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2-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况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拟受让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精工”)所持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或“公司”)270,360,000股股份(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29.48%)并取得公司控制权;同时,格力电器拟以现金方式认购盾安环境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139,414,802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和2022年1月15日披露的《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盾安精工发来的通知,为妥善解决历史上盾安环境为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控股”)提供的关联担保事宜(截至融资(贷款)到期日,关联担保的本金余额约人民币58,397.12万元、利息约人民币8,225.95万元,总额合计为人民币66,623.07万元),盾安精工、盾安控股于2022年3月31日与格力电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关于解决关联担保事宜的专项协议》,就关联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安排:

  (1)盾安控股和格力电器分别承担截至融资(贷款)到期日的关联担保债务的50%,融资(贷款)到期之日起因关联担保债务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罚息等新增债务(如有)由盾安控股自行清偿。

  (2)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并确保,关联担保债务应最迟不晚于2022年5月15日前清偿完毕,并解除盾安环境所负担的担保义务。

  三、风险提示

  根据协议约定,须待关联担保债务清偿完毕后,方可解除上市公司所负担的担保义务,担保解除尚存在不确定性。为此,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的实际执行情况,并根据关联担保债权人对公司相关担保义务解除的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手续与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关于解决关联担保事宜的专项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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