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88 证券简称:中国中免 公告编号:临2022-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项委托贷款为控股股东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人民币2亿元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给公司。
展期期限:一年(到期可展期)。
贷款利率:4.35%,维持原利率水平不变。
公司对该项委托贷款无相应抵押或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项委托贷款展期事项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贷款展期情况概述
2020年4月,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国中免”)控股股东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旅游集团”)将收到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人民币2亿元通过中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原港中旅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以委托贷款的方式拨付给公司(以下简称“该项委托贷款”)。2021年4月,公司对上述委托贷款进行展期处理,展期期限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日、2021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20-015)、《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展期的公告》(临 2021-008)。
鉴于该项委托贷款将于2022年4月3日到期,且公司暂无增资扩股等计划,公司拟对上述委托贷款进行展期处理,展期期限为一年(到期可展期),展期利率为4.35%,维持原利率水平不变,公司对该项委托贷款无相应抵押或担保。
中国旅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财务公司为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项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项委托贷款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委托贷款相关方介绍
(一)委托人
公司名称: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国际商务中心217
法定代表人:陈寅
注册资本:人民币1,580,000万元
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旅游、钢铁、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物流贸易的投资、管理;旅游景点、主题公园和度假村、高尔夫球会、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设计和经营管理;旅游信息服务;旅游商品的零售和批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承办会议及展览;各类票务代理;广告业务制作、发布;饭店的投资和经营管理、受托管理、咨询;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国际国内货运代理;货物分包、仓储;技术开发、销售、服务、咨询;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其持有的中国旅游集团1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社保基金会持有,目前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9月30日,中国旅游集团(合并口径)总资产为人民币17,633,91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581,402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5,671,39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74,09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受托人
公司名称:中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19楼A-D
法定代表人:马王军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除外);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
股权结构:中国旅游集团持股60%,中国中免持股20%,港中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中国旅游集团酒店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中国旅游集团投资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5%,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持股2.5%。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9月30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196,38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51,033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6,18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70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委托贷款展期情况
1、委托人: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人:中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借款人: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
2、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2亿元
3、委托贷款利率:4.35%,维持原利率水平不变。
4、展期期限:一年(到期可展期)
四、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中国旅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财务公司为中国旅游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具有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项委托贷款展期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五、该项委托贷款展期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暂无增资扩股等计划,按照国有资本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委托贷款事项进行展期。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提供的委托贷款,有利于拓展公司资金来源渠道,保障海口市国际免税城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以及当期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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