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2-051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达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因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12月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该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需予以回购注销。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14名激励对象合计258.25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且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334,008,316元减少为5,331,425,816元。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征信,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履行股东义务,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预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3,920万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4月18日(周一)16点0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4月13日(周三)。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一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2-053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2年4月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周一)16: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3日
(七)出席对象:1、凡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1幢金科中心27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中,议案2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3、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2年4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深圳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22年4月14日至2022年4月15日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1幢金科中心22楼,邮编:401121
4、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石诚、袁衎
5、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6;投票简称:金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样本)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2-054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6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9.5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7名激励对象合计477.5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含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1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83.75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14名激励对象合计258.25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含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169号、2018-135号、2018-154号、2020-134号)。
综上,公司实施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共计829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随之发生变动,总股本由5,339,715,816股减少至5,331,425,816股。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通知各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并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且随附有关证明文件。根据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和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关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形规定,此次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发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减资,可不召开“19金科03”、“20金科01”、“20金科02”、“20金科03”、“20金科04”、“21金科01”、“21金科03”、“21金科04”、“22金科01”的债券持有人会议,敬请全体持有人关注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一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2-055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90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及具体回购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一、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应该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2,697,9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0%,最高成交价为5.1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3元/股,交易总金额189,976,868.4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 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7月21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0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68,143,866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42,035,966股)。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一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2-052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
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参股公司审批的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审议通过的控股子公司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等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与其他股东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截止目前,本次预计的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提高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征信,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履行股东义务,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等事项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1、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预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3,920万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详见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情况表。
2、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因融资等事项而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及调剂、签署所需各项法律文件的具体事宜。
3、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间进行调剂:
(1)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公司;
(2)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5)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情况表
单位:万元
1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被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注:上表拟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具体担保方式及担保公司以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
上述事项已经2022年4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担保对象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信阳昌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5月19日
注册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市辖区高新区工十路与北环路交叉口西北角
法定代表人:赵海涛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河南昌建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截至2020年度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8,939.44万元,负债总额为29,648.01万元,净资产为-708.5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708.57万元,净利润-708.57万元。
截至2021年9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5,996.1万元,负债总额为37,424.34万元,净资产为-1,458.24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3.54万元,利润总额-749.67万元,净利润-749.67万元。
该公司房地产项目尚未办理交房结算。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通过的对参股公司的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其经营、融资等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截至目前,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并审慎判断,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因融资等需要为上述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是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与其他股东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针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公司将安排专人参与经营管理,严控财务风险,并且上述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开发的项目前景良好,资产优良,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不存在不能按期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的风险,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2月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本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2.75亿元,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19.36亿元,合计担保余额为662.11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9.33%,占总资产的17.37%。随着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对贷款的偿付,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责任将自动解除。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经营正常,资金充裕,不存在不能按期偿付贷款而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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