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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2-018)。

  依据相关业务规则要求,公司现就回购股份用途进一步明确:本次拟回购股份100%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2022年4月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则的要求,现将首次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4月1日,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083%,回购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下同)171.21元/股,最高成交价格为177.34元/股,已支付资金总额为1,737,74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计划,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2021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22)中披露了拟定项目成员信息,容诚事务所拟指派卢鑫先生、孙青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秀容女士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

  2022年4月1日,公司收到容诚事务所出具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变更情况

  因容诚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的原因,孙青先生、杨秀容女士不再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拟补充朱浩先生作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崔勇趁先生作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卢鑫先生、朱浩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崔勇趁先生。

  二、 本次变更的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朱浩先生,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广信股份(SH:603599)、润禾材料(SZ:300727)、鑫铂股份(SZ:003038)、巨一科技(SH:688162)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崔勇趁先生,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 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润建股份(SZ:002929)、捷强装备(SZ:300875)、辰安科技(SZ:300523)、安控科技(SZ:300370)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朱浩先生、崔勇趁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 其他

  本次变更涉及工作已有序交接,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回购股份的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2-018)。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要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尚未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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