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2-03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3月21日,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信息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方式
1、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在2022年3月25日披露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更正后)》(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等事项。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4月3日通过公司公告栏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
在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资料。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的情形。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均为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三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劳模工匠和董事会认为其他需要激励的人员。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中不含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7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