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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二)延期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二)》(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2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22年4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及年审会计师开展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尚未完成全部回复工作。为了保证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及完整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2年4月12日前回复《问询函》。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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