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2 证券简称:灿勤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53,651,633.8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0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57%。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权/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 日
证券代码:688182 证券简称:灿勤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4月27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路266号灿勤科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7日
至2022年4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金融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2 年4月26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路266号灿勤科技证券部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4月26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三)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为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行程码验证等相关防疫工作。江苏省外来访及省内来访但行程码带星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备并提供本次股东大会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有效证明,配合做好信息登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工作。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路266号灿勤科技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2-56368355
联系人:钱女士
特此公告。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182 证券简称:灿勤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项目建设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行为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现阶段现金流较为充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9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88182 证券简称:灿勤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职工代表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卢鹏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卢鹏先生简历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7日
附件:卢鹏简历
卢鹏先生,199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14 年6 月至2019 年4 月,任张家港保税区灿勤科技有限公司(股改前公司名称)研发部研发工程师;2019年4 月至今,任公司研发部高级射频工程师、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88182 证券简称:灿勤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5)首席合伙人:李金才
(6)2021年末合伙人43人,注册会计师255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25人。
(7)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2,425.9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5,697.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016.77万元。
(8)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家,年报审计收费总额3,059.0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2021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22家,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867.5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
(9)本公司同行业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21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2,019.27万元,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7次,涉及人员12人,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春华,执业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邓超,执业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魏新宇,执业注册会计师,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许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1年公司支付的审计费用共7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0万元,其他专项报告审计费用5万,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审计费用按照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单项同项对比变动未超20%,其他专项审计事项根据公司每年不同需要出具专项审计,进行单独报价收费。
关于2022年度审计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
二、拟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审议,认为立信中联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权益。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曾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鉴证等服务,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具有专业审计工作的职业素养,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能较好地履行其责任和义务。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工作能力,能够满足未来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水平。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关于2022年度审计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确定。
(四)公司监事会对本次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4 月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1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五)本次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4月 7日
证券代码:688182 证券简称:灿勤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规定,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灿勤科技”)董事会对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31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50元,共募集资金1,050,000,000.00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销费46,35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03,650,000.00元,已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开立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区支行账号为1102027229000391009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5,734,004.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4,265,995.2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1]D-005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本报告期内,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共用于募投项目支出271,439,181.43元(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271,439,181.43元),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43,627.93元,累计收到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682,309.89元。截止 2021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703,752,751.59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该《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于2020年6月8日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于2021年11月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信建投”)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以上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并及时通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经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滚动管理55,0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余额50,000.00万元,七天通知存款5,000.00万元,已获得投资收益0.00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1,439,181.43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月2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71,439,181.43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4,511,320.74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出具了立信中联专审字[2021]D-0588 号《关于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于 2021年 12 月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275,950,502.17元,其中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271,439,181.43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4,511,320.74元,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从募集资金账户中转出置换资金275,950,502.17元。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详见“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之“(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灿勤科技董事会编制的《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灿勤科技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灿勤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元
证券代码:688182 证券简称:灿勤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需要,公司与关联方间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田中、朱琦、朱汇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该项议案的内容。
2022年4月 2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苏州麦捷灿勤电子元件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经营与财务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双方过往交易能正常结算、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因此上述关联方具有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二)成都石通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双方过往交易能正常结算、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因此上述关联方具有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朱田中
1、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朱田中先生,中国国籍,近三年主要经历: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朱田中先生亦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法定代表人,直接持有公司2.85%的股权,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张家港灿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5.01%的股份,通过公司股东张家港聚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1.42%的股份,通过公司股东张家港荟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68%的股份。
2、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财务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双方过往交易能正常结算、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因此上述关联方具有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租赁房屋事项,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生产需要,所有交易均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各方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相关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上述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已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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