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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58        证券简称:益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04月0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04月06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04月06日上午0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益生路1号,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巩新民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4人,代表股份51,187,57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1553%。其中,中小股东共24人,代表股份51,187,57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1553%。

  2、现场出席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数为1,409,73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420%。

  3、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49,777,83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133%。

  4、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或者通过视频参加了本次会议,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通过视频参会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51,174,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反对11,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2%;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1,174,7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反对11,8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2%;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

  同意51,174,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反对11,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2%;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1,174,7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反对11,8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2%;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1,174,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反对11,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2%;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1,174,7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反对11,8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2%;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董寒冰律师和熊孟飞律师视频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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