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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2-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6日以现场会议、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31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维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3.0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升企业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与发展战略、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回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02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03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04回购股份期限

  (1)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在以下期间不得回购股票: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05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2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9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115.79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的总股本0.28%;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1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9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57.89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4%。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06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公司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07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和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1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含本数),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08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有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2025年)(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舒华体育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2025年)(草案)》《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2025年)(摘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维建、黄世雄、吴端鑫、傅建木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2025年)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2025年)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维建、黄世雄、吴端鑫、傅建木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2022-2025年)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障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约定决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修改归属期设置规则、制定并修改持股份额归属业绩要求等事项。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相关登记结算业务及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及资金账户的相关手续及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文件。

  7)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维建、黄世雄、吴端鑫、傅建木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2-014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31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贤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金融工具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一年内开展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额度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捐赠事项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本次捐赠所用资金是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2025年)(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舒华体育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2025年)(草案)》《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2025年)(摘要)》。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刘红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2025年)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2025年)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刘红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2-016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捐赠情况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鉴于泉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公司向晋江市慈善总会捐赠现金人民币200万元用于疫情防控,未来公司将继续向晋江慈善总会捐赠现金人民币800万元用于扶贫救灾、助学奖优等社会公益活动,并分期五年支付。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捐赠事项达到董事会审批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捐赠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捐赠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2-017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规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1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2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9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115.79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的总股本0.28%;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1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9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57.89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4%。

  ●回购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回购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林芝安大投资有限公司未回复公司问询,其所持公司股份可能在公司回购期间进行减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股份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2年4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根据《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升企业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与发展战略、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回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四)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在以下期间不得回购股票: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2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9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115.79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的总股本0.28%;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1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9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57.89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4%。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和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1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含本数)。最终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金额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若按照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2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19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15.79万股,假设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2、若按照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1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19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7.89万股,假设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影响因素,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以回购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和最终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81,254.3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8,466.71万元,流动资产92,500.16万元。若本次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2,20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21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测算,回购金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1%、1.71%、2.38%,占比较小。

  根据目前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经审阅《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是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将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激励公司员工为公司创造更大价值,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3、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1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含),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股份方案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1、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2、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3、经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出问询函确认,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回复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增减持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回复其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林芝安大投资有限公司未回复公司问询,其所持公司股份可能在公司回购期间进行减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3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并授权董事会决策、办理相关事项。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形。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董事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包括实施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

  为提高本次回购股份相关工作效率,保证本次回购股份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按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有效。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二)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四)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股份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2-018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2年4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就公司拟实施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2025年)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应出席职工代表120人,实际出席职工代表100人,会议由工会主席王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 《关于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2025年)(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职工代表认为: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2025年)(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草案内容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公司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二、 审议通过《关于<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2025年)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职工代表认为:《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2025年)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内容合法、有效,有利于保证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通过。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2-015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本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可循环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概况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当外汇汇率出现较大波动的情况下,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为防范和降低外汇汇率和利率的波动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与金融机构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基本情况

  1、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该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与公司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2、额度和期限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本额度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一年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外汇市场走势、进出口业务规模及收付汇时间,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分批签订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预计占用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除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占用授信额度或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缴纳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公司所面临的风险、风险应对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市场价格等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导致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3、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4、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制定安全管理措施,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

  (三)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对公司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运用金融工具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运用金融工具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本额度自董事会批准后一年内可循环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金融工具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一年内开展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额度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2-019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张坂镇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二期厂区2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6日

  至2022年4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晋江舒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张维建、张锦鹏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一) 登记时间: 2022年4月25日前工作时间(9:00-16:00)内办理。

  (二) 登记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张坂镇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二期厂区2号楼六楼证券法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傅建木

  电话:0595-85933668

  传真:0595-68097905

  电子邮箱:ir@shuhua.com

  (二)拟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三)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五)鉴于疫情防控要求,将对于报名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提前进行预登记,包括确认个人健康码、过去14天行动轨迹、与国外入境人员的接触史等情况。股东(代表)进入公司须出示个人健康码、测温等。请前来参会的股东提前确认当地防疫政策。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舒华体育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2-2025年)(草案)摘要

  二二二年四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的风险。

  4、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5、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2025年)(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系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舒华体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4、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前中后台等人员,所有参加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的总人数不超过11人,其中预计参与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共计7人。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情况、考核情况,对参与后续各期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提取的激励基金、员工合法薪酬、持有人自有资金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方式的资金。如果采用激励基金,激励基金根据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剔除因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导致的股份支付及计提的激励奖金的影响)的一定比例计提。第一期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计提的持股计划专项基金,提取激励基金的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200万元。

  6、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22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数为不超过2200万份。持有人的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份额以员工实际参与情况为准。

  7、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包括:(1)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 A 股股票;(2)二级市场购买本公司 A 股股票;(3)认购非公开发行的本公司 A 股股票;(4)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它方式。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回购本公司A股股票,即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拟回购的全部或部分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该回购方案目前仍在实施阶段,尚需等待标的股票全部或部分回购完成,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公告。

  8、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受让价格不低于回购账户中累计回购的股票的均价的90%(均价按照回购账户累计购买的总金额除以累计购买股票数计算),最终受让价格由董事会确定。

  9、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归属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共包括四期,第一期2022年设立,之后每年滚动设立一期,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相互独立。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五年,自公司公告每期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计算。存续期满后,当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也可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参与人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含各期)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参与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获得标的股票的,锁定期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定,自公司公告非公开发行方式获得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计算。通过其他方式取得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每期最后一笔购买之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计算。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自公司披露完成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受让回购的标的股票的公告之日起设立12个月的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归属及考核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定考核周期及公司层面与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考核周期不少于2年,考核后由管理委员会将对应的持股计划份额归属至经考核合格的计划持有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分两批次将对应的持股计划权益归属至持有人,在归属考核期的考核结果均达标的情况下,持有人每批次归属的持股计划份额比例如下:第一批次归属70%持股计划额度权益,第二批次归属30%持股计划额度权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在完成全部两个批次的归属后且自2025年开始,统一由管理委员会根据董事会的安排办理所持标的公司股票的流通。

  10、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审议通过后,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每期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1、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2、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要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正文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是: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长效利益共建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提升公司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聚合优秀人才,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高效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实施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1、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有参加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持有人应当是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核心关键人员,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前中后台等人员。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参加对象: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最近三年内,因泄露国家或公司机密、贪污、盗窃、侵占、受贿、行贿、失职、或渎职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违反公序良俗、职业道德和操守的行为给公司利益、声誉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4)在公司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业务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开展竞争性业务的公司、在开展竞争性业务的公司兼职或向任何开展竞争性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提供服务等的员工,不得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上述开展竞争性业务的公司不包括公司全资、控股、参股的子公司);

  (5)董事会认定的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情形;

  (6)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情形。

  (二)参加对象额度分配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前中后台等人员。

  1、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份额分配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22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数为不超过2200万份,参与员工不超过11人,具体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维建先生参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计占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20%。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维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对公司战略发展有重要的作用,公司已经在张维建先生带领下制定了2030年销售百亿的战略规划。根据战略规划,公司将聚焦“提速发展、科学瘦身”的战略主旨,以四大战略抓手(精产品、强品牌、深渠道、高效率)为工作提升方向指引,以用户为中心,通过数字化转型,并系统性部署了ToC爆品打造、ToB战力提升、零基降本和考核激励改革四大重点工作方向,全面推进战略落地,全力冲刺2030年百亿销售的发展目标。公司张维建先生的岗位和工作对公司能否实现上述战略目标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张维建先生参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主要系考虑其在公司管理中的核心作用以及表达出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有助于公司实现战略发展目标。张维建先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各期持有人及份额分配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可根据本计划的规定、员工变动情况和考核情况独立确定参与后续各期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比例,并有权进行调整。

  四、资金和股票来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提取的激励基金、员工合法薪酬、持有人自有资金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方式的资金。如果采用激励基金,激励基金根据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剔除因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导致的股份支付及计提的激励奖金的影响)的一定比例计提。

  第一期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计提的持股计划专项基金,提取激励基金的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200万元。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包括:(1)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 A 股股票;(2)二级市场购买本公司 A 股股票;(3)认购非公开发行的本公司 A 股股票;(4)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它方式。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回购本公司A股股票,即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拟回购的全部或部分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该回购方案目前仍在实施阶段,尚需等待标的股票全部或部分回购完成,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公告。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规模及受让价格

  参与第一期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上限为2200万元,股票来源于拟受让舒华体育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该等股票的受让价格不低于回购账户中累计回购的股票的均价的90%(均价按照回购账户累计购买的总金额除以回购账户累计的股票数计算),最终受让价格由董事会决定。具体数量届时根据受让的回购票的交易均价予以确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是以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维护股东权益为根本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秉持激励与约束对等原则而确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是为更好地保障员工激励与约束的有效性,进一步稳定和鞭策核心经营管理团队,从而促进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发展。

  后续各期的持股计划的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确定,如股票来源于拟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的,该等股票的受让价格按照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回购账户中累计回购的股票的均价的80%,最终受让价格由董事会决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参与人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如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标的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5%,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公告。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归属考核安排、变更及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共包括四期,第一期2022年设立,员工持股计划每年滚动设立,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相互独立。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五年,自公司公告每期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计算。存续期满后,当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也可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2、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当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单次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获得标的股票的,锁定期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定,自公司公告非公开发行方式获得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计算。通过其他方式取得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每期最后一笔购买之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计算。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自公司披露完成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受让回购的标的股票的公告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再融资等情形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该等新增股票与其所对应股票的解锁期相同。

  3、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

  4、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在完成全部两批次的归属后且自2025年开始,统一由管理委员会根据董事会的安排办理所持标的公司股票的流通。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归属考核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定考核周期及公司层面与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考核周期不少于2年,考核后由管理委员会将对应的持股计划份额归属至经考核合格的计划持有人。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归属考核安排具体如下:

  1、归属安排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年度为2022年-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将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两个批次归属至各持有人,各批次归属比例分别为70%和30%。

  2、考核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指标分为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与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各归属批次内,结合公司业绩考核与个人绩效考核的结果,确定各归属批次内实际可归属持有人的权益。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注:上述公司净利润的计算方式为公司当年经过审计的合并报表的净利润(含非经常性损益,剔除公司由于实施本持股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及计提的奖励基金的影响)。

  (2)持有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持有人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参与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持股计划份额。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参与对象的实际归属的持股计划份额:

  

  参与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持股计划份额=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持股份额×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持有人当批次未归属部分可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未归属的持股计划份额。

  若决定收回,则为无偿收回,收回部分的份额按照公司董事会提议的方式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给公司指定的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或符合持股计划条件的新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享有(应遵守单一持有人所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规定),或将该部分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出售后所获收益,按其他持有人所持持股计划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或归属于公司。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性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六、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拟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进行融资时,由持有人会议审议决定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参与相关融资,并由管理委员会拟定具体的参与方式,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七、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标的公司股票。

  2、现金存款和应计利息。

  3、本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投资所形成的资产。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委托归入其固有财产。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二)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

  1、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员工持股计划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日与相对应股票相同。存续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不进行分配。

  2、存续期内,未经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委员会同意,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得退出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

  3、存续期内,未经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委员会同意,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得转让。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擅自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

  4、在每期持股计划锁定期满,且归属后,管理委员会将统一安排持股计划的资产处置,包括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所持的标的股票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在完成全部两批次的归属后且自2025年开始,统一由管理委员会安排所持标的公司股票的流通、资产处置及分配工作。

  (二)职务变更处置

  (1)持有人职务发生变更,但仍符合本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标准的,则其相关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可不进行调整。

  (2)持有人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考核不合格、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其已授予但未归属的持股计划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进行处置。

  (三)离职处置

  除因达退休年龄而离职的情形外,持有人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自离职之日起其已授予但未归属的持股计划份额由管理委员会进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其实际贡献将份额归属于持有人,或者收回其已授予但未归属的持股计划份额,由管理委员会进行处置。

  (四)持有人发生丧失劳动能力、退休或死亡等情况的处置办法

  1、持有人达到国家和公司规定的退休年龄退休离职的,其已归属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受影响,其已授予但未归属的持股计划份额由管理委员会进行处置。

  2、持有人因执行职务负伤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或持有人因公死亡的,则其已归属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受影响,可由原持有人,或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享有。其已授予但未归属的持股计划份额由管理委员会进行处置。

  除上述情形外,员工发生其他不再适合参加持股计划事由的,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该情形的认定及处置。

  (五)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员工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包括期满终止、提前终止、延期后终止等)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占标的股票权益的比例分配剩余资产,本持股计划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其他

  (一)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财务、会计、税收等事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以下无正文)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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