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比克动力股权被终止收购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披露的《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有比克动力股权拟被收购的提示性公告》(详见2021-150号公告)。

  2022年4月1日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金融”)披露了《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并复牌的公告》,新力金融终止筹划购买比克动力75.6234%的股权事项,这其中包括公司持有比克动力8.29% 的股权。

  新力金融收购事项的终止,对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6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