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7 证券简称:安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867号公司会议室(视频会议)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董事长马玉川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因疫情防控的需要,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6、 《关于补选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 《关于补选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的议案1、2、3、4、6、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议案5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越人、邢倩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在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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