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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36         证券简称:移远通信        公告编号:2022-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通讯方式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钱鹏鹤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疫情防控期间,根据公司所在地相关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视频方式参会,以视频方式参会或列席会议的前述人员视为现场参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郑雷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因疫情防控需要,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1、2、3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3、累积投票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禹菲、曹雪莹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3236       证券简称:移远通信      公告编号:2022-013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要求,遵循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针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2022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3月1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即2021年9月18日至2022

  年3月1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自查期间内,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的过程中,严格遵照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和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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