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该次董事会于2022年4月7日下午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侯乔坤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针对该议案,与会董事表决如下: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 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针对该议案,与会董事表决如下: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股东大会上作报告。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针对该议案,与会董事表决如下:
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讨论事项关系到董事程琥、梅益、余传利的薪酬发放问题,因此进行了回避表决。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针对该议案,与会董事表决如下:
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讨论事项关系到董事向黔新、王敬、董侠的薪酬发放问题,因此进行了回避表决。
(五)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针对该议案,与会董事表决如下: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并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针对该议案,与会董事表决如下: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针对该议案,与会董事表决如下: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八) 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针对该议案,与会董事表决如下: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亦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九)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针对该议案,与会董事表决如下: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针对该议案,与会董事表决如下: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针对该议案,与会董事表决如下: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十二) 审议并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针对该议案,与会董事表决如下: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对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针对该议案,与会董事表决如下: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针对该议案,与会董事表决如下: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在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针对该议案,与会董事表决如下: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针对该议案,与会董事表决如下: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针对该议案,与会董事表决如下: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王敬、伍杰与本议案所涉及企业存在关联关系,故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十八) 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于上述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定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针对该议案,与会董事表决如下: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5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新材”或“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2021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45,407,900.99元;转回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19,240,055.98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
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对存货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455.68万元。
对于应收款项,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经测试,2021年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4085.11万元。主要是由于期末应收款项余额相比期初增加较大,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算,计提相应坏账准备。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1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4540.79万元。
四、 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相关减值损失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 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8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3号)的批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73.3703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截至2021年9月8日止,本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73.370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1.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1,121,010.25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49,575,891.94元(保荐承销费(不含增值税)金额共50,519,288.17元,扣除前期已支付不含税金额943,396.23元后本次实际应扣除49,575,891.94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251,545,118.31元。已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8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开立的23210001040018081账号内。上述人民币1,251,545,118.31元,扣除公司除上述保荐承销费外的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5,383,850.94元以及前期支付的保荐费(不含增值税)943,396.2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5,217,871.14元。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61号报告验证。
(二)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73,516,852.75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100,000,000.00元,理财产品取得理财收益499,444.44元,理财账户利息收入877.03元,理财账户余额为100,500,321.47元,募集资金账户(不含理财账户)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3,391,514.41元,未置换的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082,693.65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66,175,226.45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0〕67号)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和审批手续进行了严格要求,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理财专户余额为 100,500,321.47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中天运[2022]核字第90049号《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2021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发生变更的情况。其中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沙文二期)”存在延期的情形。具体如下:
公司2021年9月14日于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于年度内到账时间较晚。在募集资金到账之前,子公司贵阳新材实施的募投项目“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沙文二期)”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自筹,考虑到公司上市前财务费用较高、资源相对有限,且子公司义龙新材实施的义龙二期项目同时在建,导致该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较为缓慢。此外,受新冠疫情反复影响,该募投项目涉及的建设施工进度、设备采购等受复工进度及物流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施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为保障募投项目质量,基于目前实际情况,经综合评估分析及审慎研究,公司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不晚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11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尽快实施并产生效益,为股东带来最大的回报,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始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2021年10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16,317.25 万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该置换资金业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1]核字第90437号)审验,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以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管理要求》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021 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本次首发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获利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3,521.79万元,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次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8.39%,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2〕核字第90049号),结论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振华新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无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1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
成立日期:1994年3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门701-704
首席合伙人:刘红卫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11000204
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70
注册会计师人数:491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26
2020年中天运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3,461.6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2,413.9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409.91万元;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4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审计收费总额5,490.3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户。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天运已统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天运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天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处分1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永毡,2002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8月开始在中天运从事审计工作,2021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信翠双,2011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10月开始在中天运从事审计工作,201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斌,199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3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22年1月开始担任本公司审计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永毡、签字注册会计师信翠双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斌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具体明细如下:
3.独立性
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陈永毡、签字注册会计师信翠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斌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1年度,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50万元(含税)。关于2022年度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和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聘任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计机构及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工作期间,遵守职业道德,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圆满地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时聘任其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通过对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业务资质进行审核,我们认为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公司代码:688707 公司简称:振华新材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详情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的相关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2,934,81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0,733,702.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2021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2,579,227.86元的26.84%。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提供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领域产品所用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新能源汽车领域用正极材料,涵盖包括中镍、中高镍及高镍在内的多种型号一次颗粒大单晶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NCM),是公司的核心竞争产品;消费电子用正极材料,主要包括高电压钴酸锂、复合三元正极材料以及一次颗粒大单晶三元正极材料。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三元前驱体、碳酸锂、四氧化三钴及氢氧化锂等。公司设有资材部,负责供应商的筛选及物料的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按订单生产。若根据客户年度采购计划及市场趋势判断客户未来预计有较大订单需求,为减小未来生产压力并有效利用产能,公司也将实行备货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模式,下游客户多为国内大型知名的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经过长期的合作已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
销售过程主要包括获取样本需求、技术交流、各阶段样品认证、签订合约、交付、回款等环节;各阶段样品认证包含实验室级、产线级等不同级别样品的生产、交付、评估、客户认证、改善、规格书/图纸签订等过程,以确保产品从性能到批量质量稳定性全过程满足客户需求。认证阶段结束后,公司与客户签订供货合同进行批量生产,同时跟踪货物的交付、货款的回收等。若客户针对已认证产品提出进一步需求,则公司直接与客户签订供货合同进行批量生产。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发展阶段
公司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锂离子电池由正极、负极、隔膜和电解液组成,其中正极材料是电池电化学性能的决定性因素,同时在整个电池材料成本中占比较高,是影响锂离子电池各项性能的核心关键要素。正极材料的上游主要是前驱体及钴镍锰锂等金属原材料,正极材料的下游是动力电池、3C电池和储能市场。受益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蓬勃发展、消费电子市场的稳步发展和储能市场的兴起,公司所处的正极材料行业目前处于快速成长阶段。
(2)行业基本特点
现阶段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行业存在如下基本特点:
①动力电池需求爆发,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快速增长
回顾2021年,尽管新能源汽车面临疫情影响、产品“缺芯”、原材料价格飞涨等挑战,但新能源乘用车市场保持爆发式快速增长。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1年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352.1万辆,市场渗透率达13.4%,较2020年5.4%的渗透率提升8个百分点。
受益于国内外新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2021年动力电池市场需求端强势回暖,带动正极材料企业产量增加。高工锂电(GGII)调研显示,2021年中国动力电池出货量220GWh,相对2020年增长175%。ICC鑫椤资讯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国内三元材料总产量为39.81万吨,同比增长89.5%。全球范围内三元材料总产量为72.97万吨,同比增长79.3%。
②“双碳目标”为储能市场注入发展动力,正极材料市场空间进一步打开
2022年1月29日,为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提出要推动多元化技术开发,开展钠离子电池、新型锂离子电池等关键核心技术。新型储能是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装备基础和关键支撑技术,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十三五”以来,我国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等技术创新取得长足进步,2021年底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超过400万千瓦。根据此前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
(3)主要技术门槛:
①行业规范壁垒
工信部于2018年修订《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并于2019年2月15日起施行,对生产企业的研发能力、工艺先进性、质量检测、智能制造能力等方面做出了严格要求,同时,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严格规范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能力,鼓励企业打造绿色制造产业链。通常工业企业难以通过投资在短时间内满足相关行业规范的要求。
②品质认证壁垒
因为正极材料是动力电池中最重要的原料之一,对动力电池各项核心性能及安全性能都有较大的影响,基于产品稳定性及安全性角度考虑,车企和动力电池企业对于正极材料产品的认证测试程序更为复杂,不但需要进行长期产品性能测试,还需要对生产厂商的综合供货能力进行详细评估,整体认证周期时间一般在1-2年左右。目前,国内动力电池市场集中度较高,动力电池厂商与正极材料生产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合作粘性较强,正极材料生产企业一旦进入客户的供应商体系后一般不会轻易被更换。
③工艺技术壁垒
三元正极材料的工艺技术复杂,生产过程控制严格,研发难度大、周期长,工艺技术经验重要,国内各大厂商均已形成了自己的工艺技术,如原材料选择、各类材料比例、辅助材料应用以及生产工艺等均需要多年的技术与经验积累。工艺技术壁垒不仅指较高的研发技术门槛,还包括更精细的生产管理以及更低成本大规模量产的水平。
从技术角度,三元正极材料主要分为一次颗粒大单晶技术体系及二次颗粒团聚体技术体系,不同技术路线的厂商在烧结次数、烧结窑炉设计、温度控制、掺杂包覆元素等生产工艺方面存在差异,经过长期的经验积累形成自有的工艺技术壁垒。
从行业发展来看,以性价比为诉求的低钴/无钴NCM三元材料、以能量密度为诉求的高镍NCM三元材料均为三元正极材料行业的发展趋势。鉴于钴资源稀缺,价格高且波动大,因此去钴化是当前主流趋势,低钴/无钴材料的开发,包括前驱体选用、烧结工艺、掺杂及包覆技术选择不同决定材料性价比及综合竞争力差异。相较于常规三元材料,生产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的技术壁垒更高,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的生产不仅需要掺杂包覆等技术改性,还需要在氧气气氛下煅烧,对于生产环境的湿度控制、设备的耐腐蚀和自动化水平提出了更苛刻的要求。
④生产规模及资金壁垒
大型三元材料生产企业在原材料采购和生产运营方面具有规模优势。同时,动力电池行业的市场集中度较高,主流动力电池厂商对于正极材料供应商的供货质量、数量、时效等方面有较高要求,小型企业进入锂电池企业合格供应商体系难度较大。
三元材料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三元材料对于生产环境及生产设备的要求较高,新建产线需要大额资金投入。此外,三元材料生产成本中原材料采购成本占比较高,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大量流动资金。行业新进入者面临一定的规模及资金壁垒。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目录,公司主要产品属于重点产品和服务目录中“二次电池材料制造”中的“镍钴锰/镍钴铝三元材料”。同时,镍钴锰酸锂三元材料属于《中国制造2025》鼓励发展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领域。
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有三元材料、钴酸锂和复合三元,其中三元材料是公司的核心产品。作为国内外较早完成单晶三元材料的研发及生产的企业,经多年的研发及培育,目前公司已实现涵盖中镍、中高镍及高镍一次颗粒大单晶三元材料的产业化生产及销售。公司前期研发并储备的中高镍低钴一次颗粒大单晶材料合成技术、高镍一次颗粒大单晶材料合成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顺应了新能源汽车高性价比、高能量密度的发展方向,目前已成功实现量产。
鑫椤资讯数据显示,2021年,公司三元材料出货量在国内市场份额占比为8%,国内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五,在全球三元材料市场份额占比为5%。
三元材料按照微观形貌分类,通常分为二次颗粒团聚体和一次颗粒大单晶。相较于常规的二次颗粒团聚体三元材料,一次颗粒大单晶三元材料具有更加优异的高温循环稳定性和安全性能。鑫椤锂电数据显示,2021年单晶型三元材料渗透率不断走高,高镍类型的单晶产品受国内外市场需求的强有力带动,产量及占比攀升明显。不同于国内三元材料市场的竞争格局,单晶三元材料由于技术壁垒较高,目前国内能够规模化生产的企业较少。根据鑫椤资讯数据,2021年1-11月国内单晶三元材料产量排名中,公司以26%的市场份额位居榜首。
三元材料按照构成元素占比分类,可分为中镍(Ni<60 mol.%)、中高镍(60 mol.%≤Ni<80mol.%)、高镍(80mol.% ≤Ni<90mol.%)和超高镍(Ni≥90mol.%)产品,镍元素可增加正极材料的体积能量密度,可通过提高镍含量提高三元材料的比容量,满足电动汽车对于高续航里程和更高能量密度的要求。高镍/超高镍三元正极材料以高能量密度为主要特性,符合新能源汽车长续航里程需求对正极材料高能量密度的发展诉求。高工锂电(GGII)数据显示,2021年全球三元材料出货约74万吨,中国国内三元材料出货43.3万吨。其中,中国高镍(8系及以上)三元材料出货17万吨,同比增长181%,主要系海外需求提升带动国内高镍材料出口提升以及受国内头部电池企业需求提升带动。
公司的三次烧结工艺有助于提升材料分子结构稳定性等性能,可以改善镍含量不断提升对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结构稳定性、安全性和循环性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在超高镍、中镍低钴/无钴等的生产合成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公司高镍8系三元正极材料经过与客户产品平台的不断磨合,于2021年开始放量增长。2019年至2021年,公司高镍8系三元正极材销售额及销售占比具体如下:
此外,在高镍8系三元正极材料大批量供货的同时,公司超高镍9系三元正极材料已于2021年开始向部分客户进行吨级送样。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伴随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和渗透率的提升,市场对动力电池以及动力电池中正极材料的需求不断增加。从行业发展趋势来看,三元正极材料预计仍将是主流的动力电池正极材料之一,这对正极材料上游原材料的可持续性供应提出了挑战,尤其是三元材料中稀缺的钴金属,以及2021年以来的价格一路飞涨的锂盐。
目前来看,短期内暂时没有更好的可大规模商业化量产的替代三元材料的技术出现,三元材料对于原材料的需求仍将持续增长,当前正极材料行业的主要趋势主要有:
(1)去钴化趋势;
在NCM三元材料中,钴的作用在于稳定三元材料的层状结构,且可以提高材料的循环和倍率性能,但钴金属属于稀缺金属。镍钴锰酸锂(NCM)厂商均希望在保持或提升材料性能的基础上,降低钴的元素用量,达到提高性价比的目的。因此,去钴化是镍钴锰酸锂(NCM)行业的发展趋势。
(2)高镍化趋势
在NCM三元材料中,镍的作用在于提高增加材料的体积能量密度,但随着镍含量的提高,也会导致锂镍混排,从而造成锂的析出,对电池的循环稳定性和安全性能造成影响。在高端新能源汽车市场潜力逐步释放带来对动力电池能量密度提升需求的背景下,更高的续航里程、更长的使用寿命,成为高端新能源汽车持续的追求目标,为高镍三元正极材料提供了一定的市场空间。但同时也对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的结构稳定性、安全性和循环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大单晶趋势
从技术角度,三元正极材料主要分为一次颗粒大单晶技术体系及二次颗粒团聚体技术体系,采用大单晶技术生产的产品可有效解决二次颗粒团聚体技术生产容易导致二次球开裂、破碎引发的电池电化学环境剧烈变化、循环寿命缩短、性能恶化等问题,在产品高温循环稳定性、结构稳定性、安全性能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鑫椤锂电数据显示,单晶三元材料市占率整体呈上升态势,2021年前三季度对应占比约为40%。
(4)高电压趋势
钴酸锂具有工作电压高、压实密度大、充放电速度快且稳定等优点,主要应用于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领域。钴酸锂产品按照充电电压高低可以分为4.35V、4.4V、4.45V等型号,能量密度随电压的升高而升高,相应电池的待机时间也越长。消费电子产品轻薄化、长待机的诉求,催生对高电压、高压实特点的钴酸锂正极材料的需求。在目前技术水平下,提升钴酸锂能量密度的最可行的路径是提高其电压,高电压、高压实钴酸锂材料将是未来主要发展方向。
(5)废旧锂离子电池的综合利用效率提升趋势
电动汽车的普及,与之相伴不可回避的就是废旧动力电池的处理。废旧动力电池在经过梯次利用后,剩下部分由于含有贵重金属,可回收重复利用。在对于新能源汽车呼声一直很高的欧洲市场,欧盟通过立法规范引导市场发展。在欧盟的一系列电池法规中,对锂、镍、钴等主要金属的回收率设定了具体目标与实施路径。因此,发展废旧锂离子电池的回收产业,减少贵重金属的流失,可促进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6)钠离子电池的产业化进程加速趋势
钠和锂属于同族,两者具有相似的物理与化学性质,但钠储量丰富,因此钠价格低廉,同时钠电极位比锂高,具有更加稳定的电化学性能和安全性能。但是钠离子半径较大,钠原子质量大于锂,其理论容量不到锂的三分之一。从成本、能耗、资源和安全等角度来看,钠离子电池具有巨大的发展优势,在规模化储能方面具有竞争优势和发展前景。在国家的双碳目标下,发展钠离子电池对于解决储能市场的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1,490.04万元,同比增长432.07%;实现营业利润46,213.07万元,实现利润总额46,383.36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257.92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40,299.69万元,实现扭亏为盈。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7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实现盈利暨取消股票简称
特别标识U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取消股票简称特别标识后,公司A股股票简称由“振华新材-U”变更为“振华新材”,A股股票代码688707保持不变,取消特别标识不会对公司股票交易等方面产生影响。
● 取消股票简称特别标识U的起始日期:2022年4月11日
一、取消股票简称特别标识U的情况说明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新材”或“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及《关于科创板股票及存托凭证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954.6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421.06万元,属于上市时未盈利企业,因此自公司上市之日起A股股票简称特别标识为“振华新材-U”。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257.9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299.69万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科创板股票及存托凭证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正,符合“上市时未盈利公司首次实现盈利”的情形,公司A股股票简称将于2022年4月11日取消特别标识,由“振华新材-U”变更为“振华新材”,A股股票代码688707保持不变。
二、其他事项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及《关于科创板股票及存托凭证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科创板股票简称特别标识是为特别提示公司是否具有上市时尚未盈利或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等情形,公司A股股票简称取消特别标识U不会对公司股票交易等方面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6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26.84%,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主要原因为:(1)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公司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且资本投入力度将持续加强;(2)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流动资金需求将不断增长,公司需投入大量自有运营资金支持公司发展;(3)公司需留存一定比例的资金,保障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及面对市场的不可预知性。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412,579,227.86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8,882,592.5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2,934,81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0,733,702.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例为26.84%。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2021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12,579,227.86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8,882,592.52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10,733,702.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6.84%,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受益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蓬勃发展和储能市场的兴起,公司所处的正极材料行业目前处于快速成长阶段。
根据高工锂电(GGII)调研数据,2021年全球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达71.8万吨,同比增长70.95%,2017年-2021年复合增长率达48.66%;2021年我国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达42.2万吨,同比增长79.57%,2017年-2021年复合增长率41.25%。未来在市场和政策的双重引导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发展长期向好,其中动力电池及上游正极材料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所处行业预计将呈快速增长趋势。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国家“双碳”战略的实施给新能源行业带来了重大发展机遇,为公司发展注入了新动能。2021年公司首次实现销售收入突破50亿元,截至2021年末实现了年产5万吨正极材料的生产能力。此外,2021年公司成功登陆A股市场,依托资本市场的助力,公司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公司作为新能源产业链的一员,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将秉承可持续发展理念,致力成为世界一流的正极材料企业的愿景,立足实体经济,努力为实现“双碳目标”作出贡献。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盈利412,579,227.86元,公司2021年度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733,702.5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6.84%,符合公司在《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中的相关政策。近年来,随着新能源行业的快速增长,公司盈利能力也持续增长,为了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在项目建设、研发投入以及流动资金等方面需不断增加资金投入。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于2021年9月成功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所处行业目前属于快速成长期,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主要系:(1)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公司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且资本投入力度将持续加强;(2)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流动资金需求将不断增长,公司需投入大量自有运营资金支持公司发展;(3)公司需留存一定比例的资金,保障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及面对市场的不可预知性。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对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公司将继续运用到主营业务的发展中,积极推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支持业务的不断开拓,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盈利水平持续增长,努力让公司发展的成果“回报股东,惠及员工,贡献社会”。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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