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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对2020年及2021年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三)利元亨(德国)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对2020年及2021年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四)宁德市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对2020年及2021年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五)深圳市海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对2021年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六)广东利元亨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对2021年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七)广东舜势测控设备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对2021年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及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公司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为其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子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能力,促进相关子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该担保行为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发展所需,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已审批的有效额度为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已审批的额度为9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6.00%,由于相关业务合同和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实际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同时,上述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本次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2-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分多批开展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在该额度内灵活循环操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
随着公司海外市场的拓展,公司出口业务量逐步增大,公司出口业务结算货币主要为美元,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会产生一定影响。公司拟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降低汇率波动对主营业务收入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另一方面,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将开展多币种、多途径的融资途径,外币融资也存在规避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的需求。合理操作金融衍生品业务,可以有效减少、规避因外汇结算、汇率、利率波动等带来的风险 。
二、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业务品种
根据公司日常运营需要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权、掉期和期货等业务。
(二)业务规模、业务期限及投入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预计不超过 1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自本议案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开展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1. 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亏损的市场风险。
2. 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 流动性风险:因业务变动等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衍生金融产品,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需向银行支付差价的风险。
4. 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 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6. 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通过制定相关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交易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2. 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
3. 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进行核查。
5.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业务授权情况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开展相关业务,公司财务总监负责指导财务部门具体操作。有效期自本议案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降低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公司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必要性。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为了减少外汇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减少财务费用,该事项不以投机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内控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2-026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1年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3,840.8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存货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180.08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660.76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1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3,840.84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的减值测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损失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1年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3,840.84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2-027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4月7日,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28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义贤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了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2021年持续健全完善了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内控体系运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九)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作为关联人,监事会3位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审计资质,具有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往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了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所需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该担保行为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发展所需,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为了减少外汇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1年度实际运营情况,编制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1年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3,840.84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2-028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4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4号利元亨工业园一期110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9日
至2022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已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至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卢家红、高雪松、杜义贤。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2年4月26日18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授权书)发送至邮箱ir@liyuanheng.com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手续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三)登记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4号利元亨一期工业园1108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4号
联系电话:0752-2819237
联系传真:0752-2819163
电子邮箱:ir@liyuanheng.com
联系人:陈振容、陈丽凡
3、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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