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2-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不含税),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2年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不变,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即根据审计服务收费会根据业务的繁简程度、工作要求等因素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审计计划为公司提供专业化的审计服务,坚持公正、客观的执业态度,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业务的需求,并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故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证券代码:汇宇制药 证券简称:688553 公告编号:2022-015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汉阳路333号3幢公司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2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兆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相关监事及高管列席。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并认可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时间、议案内容等事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021年,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能,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021年度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的发挥审查、监督作用,认真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2021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2,373.31万元,同比增长33.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585.86万元,同比上升29.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993.71万元,同比上升26.22%。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12,950.50万元,同比增长240.51%;净资产355,849.69万元,同比增长373.53%。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拟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1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9,379,6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05%。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1年度利润分配中现金分派金额暂按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2,360,000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1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计算基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未披露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于2021年 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7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第二章第三条(二)规定:“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属于2021年度新上市的公司,因此未披露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在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适时购买中低风险、保本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此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固定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绩效奖金与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
关联董事丁兆、高岚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之“第十二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劳动合同到期拒绝续约,或劳动合同未到期而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鉴于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注销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1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492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降低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3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无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无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林珍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林珍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股东上海爽飒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有限合伙)提名吴颖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由于目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吴颖女士个人简历:
吴颖,女,1973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历高中。2011年6月至今,担任杭州又福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4月至今,担任福州亿动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吴颖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8月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6号)同意注册,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宇制药”、“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6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38.87元,募集资金总额247,213.2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1,145.7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6,067.48万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汇宇制药存在重大问题。
三、风险因素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药品研发风险
公司的长期竞争力取决于新产品的成功研发和后续的产业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研项目超过80个,原料药、辅料项目32个,仿制药制剂项目41个,一类创新药项目10个,改良型新药项目1个,在研项目中包含抗肿瘤相关药品29个,其他领域22个。
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药品注册需经过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审批、临床试验、药品上市注册等阶段,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发放药品注册证书,时间周期较长。尤其是创新药,从研发至上市销售的整体流程耗时可能达10年或以上,成本高昂,且结果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如果在研产品未能研发成功或者最终未能通过注册审批,会导致前期投入受损,同时公司未来的产品规划和未来的增长潜力也会受到影响。
2、核心技术失密风险
经过多年的研发,公司在药物研发、药品生产等环节积累了大量技术和商业秘密,形成了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为保护核心技术、维持竞争优势,公司已建立了保密制度、并为相关技术积极申请专利保护,但如核心技术泄露或被非法使用,均可能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关键。随着医药行业的发展,业内的人才竞争将日趋激烈,公司能否维持核心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技术人员加盟,将关系到公司在研发和生产方面的稳定性和持久性,并将决定公司未来能否继续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如果公司未来在职业发展、薪酬福利、工作环境等方面无法保持持续的竞争力,可能造成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和增加公司引进人才的难度,将对公司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产品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在售产品中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收入占比较高,2021年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79.49%。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培美曲塞二钠已在广东联盟(河南、贵州、广西、海南、湖南、山西、甘肃、青海、新疆、广东)继续中标,中标价格 599元/支(100mg),标期2年;在江苏继续中标,中标价格525元/支,标期2年,视情况可延长一年;其余地区新招标方案出台落实之前,均按原中选企业延续执行。随着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受到竞争产品冲击、遭受重大的政策影响或如果由于产品质量和知识产权等问题使公司无法保持该产品的销量、定价水平,如果其他在售产品收入不能快速增长或无法适时推出替代性的新产品,则上述主导产品的收入下降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竞争对手通过一致性评价等原因导致公司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在带量采购中不能中标或中标价下降风险
公司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产品为同品种首家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在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竞标中仅公司与原研药厂家礼来可以参与竞标,公司独家中标“4+7”试点城市带量采购,并与礼来共同中标联盟地区25省份带量采购。2021年,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79.49%,是公司的主要收入和利润来源。
随着其他公司通过或视同通过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一致性评价,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竞标过程中公司的竞争对手逐渐增加,届时公司可能会面临不能中标或中标价下降的风险,从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无法持续增长甚至大幅下滑的风险。
3、药品无法中标的风险
除药品国家带量集中采购外,根据《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主要为政府主导下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公司药品除已中标国家带量采购品种外,公司其他药品向公立医院销售需通过各省(区、市)采购平台招标采购。药品招标采购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严格的招标采购流程,如果公司产品无法满足招标采购要求或因为市场竞争加剧等原因,公司药品存在无法中标的风险,进而对公司产品的销售和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4、环境保护风险
医药生产制造业企业属于对于环保要求较高的行业,受到国家的强力监管。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始终重视环保工作,但不能排除未来发生影响环境保护意外事件的可能。此外,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问题的日益重视,国家可能将会制订更严格的环保标准和规范,从而可能增加公司的环保支出,对公司的经营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5、业务合规风险
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涉及公司员工、经销商、推广服务商及其他第三方与医疗机构、医生及患者之间的交流互动。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但并不能完全排除在业务运营中部分人员或第三方机构存在不正当的商业行为,违反我国反商业贿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可能会损害公司的品牌声誉,严重时甚至可能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影响公司产品参与药品集中采购招标资格,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严重不利影响,进而可能导致公司业绩出现下滑。
6、原材料供应风险
公司核心产品之一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的主要原材料培美曲塞二钠原料药采购自重庆凯林制药有限公司以及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与该等供应商合作关系稳定,同时公司亦保留较高水平的安全库存,但如果该等供应商无法按合同约定供货或者供货数量、质量不能满足公司需求,可能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7、药品质量风险
公司药品的质量和最终疗效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原材料采购、制剂生产、药品运输、药品贮存和临床使用等多个环节,任一环节的疏漏都有可能对药品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标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生产全部过程进行管控,但是不能排除未来仍有可能会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甚至造成医疗事故,给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8、经营资质续期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药生产企业须向有关政府机构申请并取得许可证及执照,包括药品注册证书、药品生产许可证等,上述证书均有一定的有效期。有效期届满前,公司需接受有关部门的重新评估,以延续公司相关证书或许可证的有效期。倘若公司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得产品批准文号的再注册批件,或未能在相关执照、认证或登记有效期届满时换领新证或更新登记,公司将不能够继续生产、销售有关产品,且将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9、海外销售的风险
公司在国际市场的销售主要通过子公司英国海玥进行,以英国市场销售为主。由于境外市场无论是从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或商业习惯等多方面均与境内不同,公司会严格遵守境外销售的相关规定进行产品的销售,但不能排除由于政策变动、监管加强、文化差异等原因可能造成的对海外销售产生影响的事件的发生。
(三)财务风险
1、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91.36%,毛利率水平较高。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多西他赛注射液、阿扎胞苷、奥沙利铂等产品,如果公司不能在上述产品领域继续保持技术研发、市场拓展等方面的优势,或未来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国家集中带量采购等国家政策变化导致公司产品价格下降,公司将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适用15%所得税优惠税率;根据2018 年4 月27 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四部委联合颁布的《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47 号)公司销售抗癌药品实施增值税简易征收,征收率为3%。若未来公司不能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标准或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调整,公司税后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3、政府补助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确认为当期损益(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2,528.69万元,公司享受的政府补助系基于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若未来政府补助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公司不能持续获得政府补助,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7,886.7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53%。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确定产成品可变现净值时充分考虑产品的有效期对可变现净值的影响。如果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滞销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
5、研发费用增长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3.61%,比例较高。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总额为24,821.22万元,研发费用大幅增长,较上年同期增长179.60%。公司会持续加大仿制药、创新药的研发投入。研发投入给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和新产品开发能力所带来的提升效应将会在未来较长的时间内逐步显现,短期内大规模的投入未能在当期产生预期效益,公司经营业绩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6、汇率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母公司将产品出口给子公司英国海玥、采购进口原材料等生产经营活动以及英国海玥产品在国外销售涉及以英镑、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汇率的波动将会影响发行人的成本及海外销售情况,对发行人利润水平造成影响。
(三)行业风险
1、医疗政策变化的风险
近年来,医药行业发展迅速,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和发展。但医药产品与人民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因此医药行业也受到了较强的政府及部门监管。包括国家及各级地方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均在其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制订了严格的政策法规,对医药行业实施监管指导。随着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社会医疗保障体制的不断完善,医药行业政策亦将不断调整、优化,医疗卫生市场政策亦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如公司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无法适应医疗体制政策变化和医药行业监管规则,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药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国家药价谈判、医保目录调整、一致性评价和带量采购等政策的相继出台,部分药品的终端招标采购价格逐渐下降,各企业竞争日益激烈,公司目前在售产品未来可能面临销售价格下降风险,从而对公司产品销售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3、国家医保目录调整风险
列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可由社保支付全部或部分费用,因此,列入目录的药品更具市场竞争力。国家医保目录会不定期根据治疗需要、药品使用频率、疗效及价格等因素进行调整,但更加注重药品的临床治疗价值。目前公司产品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多西他赛注射液、奥沙利铂注射液、注射用盐酸苯达莫司汀、多西他赛注射液均为国家医保目录中乙类品种,公司阿扎胞苷属于国家医保目录中“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品种,医保基金按照乙类药品标准予以支付,公司紫杉醇注射液属于国家医保目录中甲类品种。如公司已列入医保目录中的产品或适应症被调出目录或公司开发出的新产品或公司产品的新适应症未能成功被列入医保目录,则可能导致相关产品的销售不能快速增长或者销售额出现下降。
4、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医药行业的发展,医药行业市场竞争不断加剧。以辉瑞、罗氏、诺华等为首的国际药企在国内大部分用药领域仍占据着主导地位,但国内医药企业研发及生产技术不断提高,以恒瑞医药、正大天晴等为首的国内企业也在快速发展。除原研药厂商礼来外,公司在售主要产品培美曲塞二钠也受到来自于江苏豪森、齐鲁制药等国内公司竞品的竞争。在国家医药政策的推进下,国产药品的市场份额正逐步扩大,但如果公司未来无法在研发、生产、销售各方面保持一定的优势,公司将面临主要产品市场份额及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四)宏观环境风险
目前全球经济处于周期性波动当中,尚未出现经济全面复苏趋势。全球经济放缓及新冠肺炎疫情产生的叠加影响,导致全球经济面临下行的压力。如果未来全球宏观经济景气度持续走低,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虽然医药行业一定程度上属于对经济环境较不敏感的刚性需求行业,但如果宏观经济持续在弱周期徘徊,势必会对医药制造企业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加剧行业波动。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汇宇制药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2021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182,373.3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953.57万元,增幅33.69%。主要系(1)公司奥沙利铂注射液、多西他赛注射液、紫杉醇注射液、注射用盐酸苯达莫司汀中选国家第五批集采,报告期销售增长;(2)公司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销售持续增长;(3)公司注射用阿扎胞苷销售大幅增长所致;
2、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585.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0,993.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22%,主要系销量增长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入44,636.3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41.56万元,增幅15.06%。 主要系公司销售增长所致。
4、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55,849.69万元,较上年末增长373.53%,总资产为412,950.50万元,较上年末增长240.51%,主要原因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此外净利润的增长也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增长。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在化学仿制药注射剂领域有近十年的研发、国际注册和欧盟生产质量管理经验,并积累了与注射剂一致性评价密切相关的丰富技术经验,同时正快速推进小分子创新药和生物创新药的研发。
公司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创新为驱动力,专注于抗肿瘤及肿瘤相关领域注射剂,已为全球多个国家的患者提供了疗效显著、 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药品。公司在化学原料药、化学仿制药普通注射剂及复杂注射剂、长效缓释植入剂等方面有丰富的研发经验,并取得了相应的技术成果,同时公司已搭建并完善了生物创新药和化学创新药研发的各个平台。
现公司拥有的先进技术或技术平台如下:
(一)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平台
公司建立了科学、完整、高效的注射剂一致性评价研发体系,该体系贯穿项目管理、产品实验研究、技术转移和国际国内注册,以保障项目研发高质量、高效地推进。公司在注射剂一致性评价技术平台方面主要建立了原料药结晶与纯化生产技术、在线除盐高分辨质谱有机杂质控制技术、未知离子化杂质质量控制技术、强极性和/或弱紫外吸收类杂质分离与质量控制技术、提高胶束制剂稳定性的生产技术、全程低温自动生产技术、难溶性原料药类注射液生产技术、高有机相的冷冻干燥技术、冻干制剂的澄清度控制技术、完整而深入的包材与生产接触材料相容性研究技术、注射剂生产所用的塑料组件系统相容性研究技术、注射剂包装密封系统控制与验证技术等与注射剂一致性评价密切相关的完整而成熟的技术/平台。
(二)复杂制剂生产与质量控制技术平台
公司在普通注射剂一致性评价技术平台的基础上,在复杂制剂方面也掌握了一系列关键技术,如高分子辅料制备与纯化技术、连续化纳米制剂生产工艺、双螺杆热熔挤出技术、在线高剪切分散技术、混悬型注射剂流通池法溶出度质控技术、胶束制剂游离药物质控技术、胶束制剂/纳米粒包封率控制技术、纳米粒有机溶剂高效产业化去除技术、混悬型注射剂原料药的粒度与粒度分布测定技术等。
(三)原料药生产质量控制技术平台
公司经过多年技术积累,建立了手性药物研发、药物结晶纯化与药物制备纯化等技术平台,公司主要专注于抗肿瘤、肿瘤辅助和造影剂等相关领域原料药,同时研发方向延伸到心血管和抗生素等注射剂用原料药领域。
手性药物研发平台,主要涉及手性催化、手性拆分和不对称合成等技术,与非手性药物的研发不同,手性药物有合成工艺路线长、工艺控制难度大、异构体多、结晶纯化困难、异构体分离困难和杂质难以获得等难点,且研发周期长、注册审批困难。基于现有技术沉淀,公司已成功开发了一系列手性药物合成技术、手性药物工艺控制技术和手性药物异构体分离技术,产品质量优势和成本优势明显。
结晶纯化平台,主要涉及化合物结晶工艺的开发、优势晶型的发现、结晶工艺的产业化等。利用药物在不同溶剂体系下溶解度不同,开发出药物不同的结晶工艺,而药物在不同溶剂中析晶可能会得到不同的晶型,通过晶型稳定性及溶解性等差异而发现优势晶型,也可以规避产品的晶型专利,实现产品尽早注册上市。药物在不同结晶体系下析晶得到的产品纯度差异较大,通过对结晶体系的研究可以提高产品质量。
制备纯化平台,主要涉及新型填料的筛选、制备分离技术的筛选等技术,是难分离的原料药、结构不稳定的原料药、难以结晶的原料药、液态原料药等的重要纯化手段,是目前原料药纯化领域较前沿的技术。
(四)生物创新药技术平台
公司已建成了从抗体筛选,mRNA疫苗设计,分子工程改造,mRNA生产,蛋白表达纯化和分析,到体内体外药效评估等各个阶段的全方位的抗体和mRNA疫苗发现技术平台。
在抗体筛选方面,除了应用传统的噬菌体展示、酵母展示、杂交瘤融合平台,公司也建立了前沿新技术平台-单B细胞抗体筛选平台。此外,公司利用计算结构生物学的最新研究成果,预测与可开发性相关的抗体物理化学性质,并将其应用到早期抗体筛选和开发中。多平台技术互补,使公司的抗体发现无论是单克隆抗体还是纳米抗体都可以在短时间内高效筛选出高度可开发的功能分子。在分子工程方面,公司团队可以根据项目需求进行抗体亲和力改造、稳定性优化、人源化以及多特异性复杂抗体构建,以满足现代生物药多靶点、靶向激活等多功能协同肿瘤免疫需求。同时公司也建立了抗体药物偶联平台,结合公司在生物创新药和化学创新药的研发优势,寻求在ADC领域的创新突破。人源化抗体转基因鼠平台产生的抗体经体内优化且无需人源化,与鼠源抗体比在抗体新药发现中有着巨大的效率优势,公司在人源化抗体转基因鼠方面已有布局,用以提高抗体发现效率。
mRNA疫苗能够诱导人体强大的免疫系统,释放出巨大的力量来对抗病毒引起的人类癌症,以及由于体细胞突变而产生的拥有众多新抗原的人类癌细胞。作为一种新的抗癌药分子模式,公司正在开发用于 mRNA 疫苗分子设计、生产和生物分析以及递送的新技术。
公司还建立了体外、体内药效和毒理学评价平台。并且通过应用系统生物学和生物信息学方法,建立了新药靶点发现的专用平台和机制。专注于抗肿瘤药物,特别是与肿瘤免疫相关药物的研发,将涉及多特异性抗体、抗体偶联药物、mRNA肿瘤疫苗等。
(五)化学创新药技术平台
公司建立了小分子创新药研发技术平台,包括药化技术平台、体内外生物筛选平台、ADME(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筛选平台、体内PK(药物代谢动力学)筛选平台、化学工艺平台、PROTAC设计和筛选平台等多种新药研发平台,专注于抗肿瘤领域创新药的研发,特别是和公司生物创新药具备协同作用的药物。药化技术平台作为创新的源头,包括分子设计和化学合成两个部分。分子设计已完成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平台(CADD)搭建,还将搭建基于片段的药物发现平台(FBDD)、基于结构的药物发现平台(SBDD)以及人工智能(AI)平台。化学合成平台配备了先进的硬件设备,具有多套中低压快速制备色谱、微波合成仪以及化学反应筛选系统,熟练掌握前沿的金属催化不对称合成技术、偶联技术、手型拆分、碳氢活化技术以及微波化学合成技术,具备高效合成手性化合物和复杂化合物的能力,为下游生物活性研究以及药代动力学研究提供良好的基础。体内外生物筛选平台围绕抗肿瘤领域可提供靶点验证、生物筛选方法开发、生化水平检测、2D/3D细胞水平检测,全面支持药化进行SAR(构效关系)研究,还可提供人源肿瘤细胞系异种移植模型、特色耐药模型等药效学评价。ADME筛选平台具备完善的药物吸收、代谢以及药物药物相互作用研究能力,在早期可协助成药性优化,后期可用以预测人体药代动力学性质。体内PK筛选平台不仅能开展常规大、小鼠体内PK, 亦可开展PK/PD相关性研究,支持给药方案设计。PROTAC平台可针对“不可成药”或“难以成药”的靶点进行开发,在克服耐药性方面也具有很大潜力。随着小分子创新药技术平台的不断完善和成熟,公司已经具备从苗头化合物发现到临床前候选化合物确定全流程强大的自主研发能力,在研发数据质量和推进速度上也能精准把控。
(六)欧盟生产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依据中国GMP、欧盟GMP、美国FDA cGMP法规要求,建立了严谨的质量管理体系。多次通过了中国和英国的GMP认证,并通过芬兰GMP认证,芬兰GMP认证获得欧盟国家认可。公司严格按照欧盟、美国和中国相关质量管理要求对每一步生产和检验过程实施严格的验证程序,从而保障稳定的产品质量。同时公司按照欧盟、美国和中国的相关质量要求建立了严格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以及全面的信息化模块,全面做到信息化数字化管理,极大提升质量管理效率和管理的科学性合规性,并通过良好的全员质量文化建设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严格执行。公司对所有关键供应商进行全面评估和现场审计,确保其质量稳定性。公司严格按注册批准的工艺及质量标准组织生产,任何偏差、变更需经全面评估审核,持续提升生产质量管理。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产品追溯制度和药物警戒体系,执行产品持续稳定性考察,产品年度质量回顾和趋势分析并进行年报,以此确保持续、稳定的生产出高质量的药品。
(七)高效的国际注册体系
公司建设和培养了一支理论和实操经验丰富的优秀国际注册团队,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在英国已经获得11个药品的上市许可,海外自主和授权合作方持有批件总数超过200个,覆盖51个国家。公司国际注册部建设了国际注册法规平台,对欧美药事法规进行收集、整理、学习,同时也通过全球合作伙伴收集药政信息,保持对国际法规进展前沿的追踪。国际注册部通过掌握的注册技术要求及实务经验,编制了申报文件模板,将研发文件的审核、原始数据的收集及申报文件撰写、审核及递交流程化,从而实现产品在全球的快速申报及获批。
公司国际注册部通过全面掌握药事法规,协助研发部门快速研发出符合国际注册法规的药品,实现了生产、技术、质量和销售部门合规运行,结合公司强大的研发能力、符合欧美GMP标准的生产和质量体系,各自的优势互相配合形成了相互促进的协同效应,构成了公司在国际注册方面的独特优势。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 24,821.22万元,较上年同期 8,877.39万元增长 15,943.83万元,增幅达到179.6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仿制药研发项目增加,同时加大了创新药、化学原料药研发项目投入;其次,公司研发人员特别是高层次研发人员增加,导致公司研发投入较上年有大幅度的增长。
(二)2021年取得的研发成果
公司一直坚持研发驱动的发展战略,实践证明研发驱动的发展战略带来了公司的快速发展,随着国内医药行业的不断变化,研发对公司的发展和持续竞争力保持达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24,821.2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3.61%,较2020年研发支出增长179.60%。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研发队伍642人,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190人,已建立起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平台、原料药生产质量控制技术平台、复杂制剂工艺控制平台、生物药新药技术平台、小分子创新药技术平台等具有全球先进水平和自主知识产权的药物技术平台。公司以研发为驱动,形成了药物研究、知识产权、国内国际药品注册、商业化生产、质量体系为一体的制药技术综合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在研项目超过80个,涵盖了原料药、抗肿瘤注射剂、肿瘤辅助用药、造影剂等项目,并包括一类创新药项目10个。2021年,公司全面布局生物和小分子创新药研发,随着团队的不断壮大和研发实力增强,各技术平台的搭建和不断完善,创新药研发将全面提速。
报告期内,在国内,公司奥沙利铂注射液、盐酸伊立替康注射液、注射用盐酸苯达莫司汀、盐酸帕洛诺司琼注射液等4个品种获批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一致性评价品种增加至10个。2021年新增递交10个品种注册,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国内注册待批的品种达到11个,同时启动了近40个制剂项目和原料药项目技术转移、其中27个制剂项目和原料药项目完成工艺验证生产。在英国,新增紫杉醇注射液和注射用苯达莫司汀、帕洛诺司琼注射液3个一线抗肿瘤注射剂获批,总共获批11个品种;在国际市场,2021年总共新增获批50个批件,公司累计海外自主和授权合作方批件达超过200个,已覆盖51个国家,较2020年新增约15个国家,同时2021年已递交注册的海外批件(含自主和授权合作方批件)为110个,目前海外注册待批的批件超过160个,为公司国际化战略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知识产权情况如下: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2021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6,067.48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利息收入净额是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2021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未发生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保荐代表人签名:杨 泉 田 斌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7日
证券代码:汇宇制药 证券简称:688553 公告编号:2022-023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新收入准则实施问答和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2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计监管动态2022年第1期的相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等相关规定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以前的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新收入准则实施问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2021年11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2号》也再次强调了运输费用的会计处理。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将相关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2、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将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1、变更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2、变更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实施问答和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 2 号》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下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和证监会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前述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2-027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4月6日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网站信息公布获悉,公司产品左乙拉西坦注射用浓溶液已获批注册,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23181。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已开展新药上市前期销售的相关准备工作,但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销售渠道等诸多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