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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2-019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3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660号),就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 月8日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2-020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所在地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王春生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13人;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因疫情防控原因,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21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2022年度筹融资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在公司领薪的董事、监事考核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公司“三链一群”产业发展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试行)》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 议案名称:《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14需以特别决议通过,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

  律师:范超、肖芳涌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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