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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于2021年7月5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1714),于2021年7月21日取得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714号),并于2021年8月20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反馈意见的回复。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相关事项尚需落实,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经审慎研究,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中止审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材料的申请文件。

  2021年11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1714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

  在满足提交恢复审查申请的条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恢复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的审查。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211714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恢复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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