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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50        证券简称:万朗磁塑         公告编号:2022-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乾中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锁定期由原来的36个月,自动延长6个月,至2025年7月24日。

  ●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欧阳瑞群、周利华、监事马功权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马忠军持有的深圳益沣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锁定期由原来的12个月,自动延长6个月,至2023年7月24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65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7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34.19元,并于2022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乾中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在原承诺期限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收盘价需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欧阳瑞群、周利华、监事马功权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马忠军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在原承诺期限12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收盘价需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上述承诺情况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情况

  截至2022年4月7日收盘,鉴于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经除息后的发行价,触发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根据前述承诺,公司相关股东本次股票延长锁定期的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乾中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锁定期由原来的36个月,自动延长6个月,至2025年7月24日。公司董事欧阳瑞群、周利华、监事马功权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董事马忠军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由原来的12个月,自动延长6个月,至2023年7月24日。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延长股份锁定期的行为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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