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2-011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3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贾化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 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1人,董事纪伟毅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总经理吴海先生、副总经理黎延志先生、程原小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朱亦洪女士、总工程师张先锋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工作津贴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
2、 按照规定,议案2、3、4采取了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阮翰林、马慧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2-012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收到公司工会的决议,公司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暨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锦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该监事将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8日
附件:王锦珍女士简历
王锦珍女士: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安徽省皖能新奥天然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企业发展部副主任。现任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
截至本公告之日,王锦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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