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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3月28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赵丹娟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赵丹娟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为529,141.88万元,较上年年末增长21.67%;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8,212.67万元,同比增长27.44%;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100.64万元,同比增长22.89%。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拟以分红派息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7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7,054,80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7,915,756.94元(含税)。2021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1%。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的监事,不领取任何薪酬。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针对监事的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目前的执行水平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制定的,有利于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有效。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全体监事对下列子议案逐项审议和表决结果如下:

  8.1关于与北京交通大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2关于与北京交大微联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3关于与北京京投亿雅捷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监事赵丹娟女士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参会的其他监事均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本议案。

  8.4关于与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监事赵丹娟女士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参会的其他监事均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本议案。

  8.5关于与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监事赵丹娟女士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参会的其他监事均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本议案。

  8.6关于与北京运捷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监事赵丹娟女士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参会的其他监事均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本议案。

  8.7关于与北京地铁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监事赵丹娟女士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参会的其他监事均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本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监事会同意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根据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和发展计划,结合国家和地区宏观经济政策,对公司2022年度主要财务指标进行测算后编制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与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监事赵丹娟女士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参会的其他监事均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赵丹娟女士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成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选举赵丹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9日、2022年3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赵丹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赵丹娟女士的简历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顺利运行,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赵丹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9号)的批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交控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647,2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85,164,860.58元,上述款项已于2019年7月1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B11808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公司“轨道交通列控系统高科产业园建设项目”、“新一代轨道交通列车控制系统研发与应用项目”、“列车智能网络控制及健康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项目”和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74,764,598.53元,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01,597,048.53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73,167,550.00元,其中:公司将节余的募集资金39,823,702.12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包含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利息收入14,221,545.62元,扣除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手续费5,947.0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4,615,860.58元(全部为剩余超募资金)。

  (二)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3号)的批准,交控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592,022股,募集资金总额759,999,988.76元,募集资金净额745,109,332.76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09月01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390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公司“自主虚拟编组运行系统建设项目”、“轨道交通孪生系统建设项目”、“面向客户体验的智能维保生态系统建设项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7,727,080.49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77,727,080.4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668,246,268.70元(包含利息收入864,584.75元,扣除手续费568.32元),其中现金管理余额653,944,650.10元(结构性存款545,000,000.00元,定期存款90,000,000.00元,协定存款18,944,650.1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于2019年7月18日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8月8日公司及子公司天津交控浩海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交控技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装备”)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浦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等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股票的需要,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于2020年12月9日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9日公司及子公司交控装备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浦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要求存放、使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等相关议案。根据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需要,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于2021年9月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9月公司及子公司交控技术装备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要求存放、使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316.76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772.7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35.3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0.19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400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资金置换工作。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8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等相关公告。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9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4,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等相关公告。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65,394.47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截止2021年12月31日,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共计54,500.00万元,均未赎回。

  单位:人民币万元

  

  (2)截止2021年12月31日,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单位定期存款共计9,000.00万元,未到期。

  单位:人民币万元

  

  (3)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协定存款余额为1,894.47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办理的协定存款,是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可随时支取的单位大额协定存款,资金不存在划离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形。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2,461.59万元用于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中的“自主虚拟编组运行系统建设项目”之资金缺口。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轨道交通列控系统高科产业园建设项目”、“新一代轨道交通列车控制系统研发与应用项目”、“列车智能网络控制及健康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予以注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39,823,702.12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完毕。

  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亦不存在对外转让或者置换的情形。

  (二)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亦不存在对外转让或者置换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相关上市公司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交控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交控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交控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附表1-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万元

  

  注 1:上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注 2:自公司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调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情况。

  注 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表1-2: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万元

  

  注 1:上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注 2:自公司披露《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调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情况。

  注 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5:“自主虚拟编组运行系统建设项目”中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40,000.00万元剔除发行费用1,489.07万元后的余额。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

  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科技”或“公司”)拟与关联方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集团”)、北京极星汇智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员工持股平台,以下简称“极星汇智”),共同出资人民币10,000.00万元设立米塔盒子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4,75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7.50%;装备集团出资人民币4,25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2.50%;极星汇智出资人民币1,00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0.00%。

  ● 本次对外投资系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1)本次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尚需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2)合资公司成立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调整、市场竞争、技术研发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积极拓展新业务模式,提升公司在轨道交通系统领域的产品技术含量及竞争力,各方同意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共同致力于智能自主运行列车(AutoTrain)系统关键技术和装备的研发、设计以及整车设计和智能自主运行列车全系统集成工艺开发及应用推广。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装备集团、极星汇智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4,75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7.50%;装备集团出资人民币4,25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2.50%;极星汇智出资人民币1,00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0.00%。

  装备集团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装备集团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装备集团、河北京车轨道交通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向关联人销售智能障碍物检测的产品及相关服务)金额为1.1亿元。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其中26,837.07万元销售合同为中标产生。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关系说明

  装备集团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装备集团系公司关联法人。

  (2)关联人情况说明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洪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477,54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2月7日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3号院1号楼1118室

  经营范围:交通装备工程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交通装备的技术开发;设计、销售轨道交通装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开发;产品设计;销售机械设备;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鉴于信息保密原因,装备集团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与装备集团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装备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北京极星汇智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田恬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2月11日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3号楼-3至9层101内4层402-1室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服务;企业管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五章相关规定,公司与极星汇智不存在关联情形。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该交易类型属于对外投资。合资公司尚未设立,以下基本信息均为拟定信息,有关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信息最终以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机关和政府有权审批部门核准为准。

  1) 拟设立公司名称:米塔盒子科技有限公司

  2)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3)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 注册地址:北京丰台区。

  5) 经营范围:设计、销售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和装备;轨道交通车辆、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技术开发;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交通装备工程项目投资;技术服务、技术检测、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软件开发及销售;基础软件开发;应用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6) 股权结构: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系公司与其他合资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事宜。合资公司按各方认缴的出资总额确定最终的注册资本金额,故各方的出资比例为各方认缴的出资额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各方充分沟通、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拟签订投资协议的主要条款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北京极星汇智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丙方”)

  (二)出资情况

  各方同意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共同致力于智能自主运行列车(AutoTrain)系统关键技术和装备的研发、设计以及整车设计和智能自主运行列车全系统集成工艺开发及应用推广。合资公司为全国范围内智能自主运行列车AutoTrain系统产品及相关配套服务在轨道交通领域应用的唯一主体。

  各方首期认缴出资额5,000.00万元,其中甲方缴纳2,375.00万元,乙方缴纳2,125.00万元,丙方缴纳500.00万元,甲方、乙方应于公司注册成立后6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缴清。丙方需按照合资公司缴付出资通知足额缴清首期认缴款。其余5,000.00万元各方认缴出资额按照合资公司缴付出资通知要求缴付。

  合资公司各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合资公司承担责任,合资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公司治理结构

  合资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其中,甲方推荐3名人选,乙方推荐2名人选。董事长从甲方推荐的董事中选举产生。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各方协商推荐,并由股东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选举和更换。

  合资公司经营层初期设总经理1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其中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乙方推荐,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推荐。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按照股东推荐与市场化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推选或提名,并由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聘任或解聘。

  (四)知识产权约定

  甲乙双方确认,自合资公司成立起,甲乙双方应为合资公司运行提供充分的技术支持,双方应授权合资公司使用合资方知识产权。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若未能按合资公司缴付出资通知要求向合资公司缴付其认缴出资额,除应当尽快向合资公司足额缴纳其认缴出资额外,还应向守约方按未实缴到位资金金额的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如经催告后,在催告期满后仍未履行的,合资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2)如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致使其他方因此而遭受损失,违约方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应该足以补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3)在合资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任何一方过错致使其他方的利益受到损害时,不论合资公司设立成功与否,该方应向受损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受损害一方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

  (六)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协议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为推动公司产业链上下游业务布局,以进一步夯实公司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确保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发挥股东各方在轨道交通控制系统、车辆以及运营等多领域的复合优势,强强联合,共同推动智能列车核心技术创新、业务模式创新,降本增效,催生新业态、新市场。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对项目进行了论证和可行性分析,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科技创新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风险提示

  1、本次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尚需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2、合资公司成立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调整、市场竞争、技术研发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八、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就此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同意此项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拟与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推动公司智能列车核心技术创新、业务模式创新,完善公司业务布局,提升公司持续竞争力,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书面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拟与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竞争力,完善公司业务布局,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须回避表决。

  九、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交控科技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上网公告附件

  (一)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4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交控大厦1号楼5层501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8日

  至2022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4月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9、10、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

  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2年4月26日、4月27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4月27日下午17:3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交控大厦1号楼1层飞燕厅。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进行登记并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交控大厦1号楼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83606086

  传    真:010-83606009

  联 系 人:毕危危、张瑾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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