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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2-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96,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28,800,000.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69,182,710.08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69,425,056.24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942,505.6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4,216,503.4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29,427,287.57元。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现提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96,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8,800,000.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 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经营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需求,同时又兼顾了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拟定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期利益。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五、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2-019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本方案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间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发放方案

  1、董事薪酬(津贴):

  

  2、监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的所属具职级、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所任职岗位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则为执行标准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

  四、发放办法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取得的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实际支付金额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2-020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5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范荣,1995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12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自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柳莹,2021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2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自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0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曙晖,199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10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08年8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签字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2021年度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措施。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内部控制有效性鉴证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鉴证费用(如需)将由双方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熟悉公司业务,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大华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项目人员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大华事务所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可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2-021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于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45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4 月 29 日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4 月 2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城西工业片区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1-8已经公司2022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议案9已经公司2022年3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3、6、7、9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予以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2021年4月27日17:00前送达至公司;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自股权登记日至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17:00止

  3、登记地点:揭阳市揭东区城西片工业区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林煜

  (2)联系电话:0663-3904196

  (3)传真:0663-3278050

  (4)邮箱:zqb@gdmtxw.com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76

  投票简称:蒙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上午9:15-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召开的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2-017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1年3月28日通过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小燕女士主持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拟定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期利益。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公司治理架构以及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是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鉴于本议案涉及监事自身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2-016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7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3月28日通过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清海先生提议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在全面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确认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在全面审核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后,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同意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69,182,710.08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69,425,056.24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942,505.6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4,216,503.4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29,427,287.57元。

  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96,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8,800,000.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郭清海先生代表公司经营管理层所作的《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管理层2021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陈汉佳先生、宋小保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会计师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会计师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是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鉴于本议案涉及董事自身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1年,由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2022年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约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金融机构的实际授予情况及公司资金使用需求做适当调整,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东大会通过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循环滚动使用。上述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及最终融资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为办理上述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担保等事项,拟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清海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专利权质押贷款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4月29日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2-015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和产品

  公司是专业从事聚丙烯纤维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聚丙烯纤维是一种化学纤维,是以等规聚丙烯为原料纺制而成的合成纤维,其商品名是丙纶。

  丙纶具有环保、质轻、强度高、耐酸碱性好、保暖性好、不吸水等特点,应用十分广泛。公司产品分为常规丙纶纤维及差别化丙纶纤维,主要应用领域包括民用领域的箱包织带、水管布套、门窗毛条、家居装饰、服装、玩具假发及医疗卫生用品等;在工业领域的应用主要为工业滤布、工程土工布、柔性集装袋、高压消防水带、工业绳缆、篷帆布、汽车地毯布及锂电池隔膜等。

  (2)经营模式

  公司为化工行业子行业,专注化学纤维生产和销售,生产经营主要为B2B型业务模式。经过长期的经营和发展,公司建立了原、辅料统筹安排、独立采购、按计划组织生产、独立销售的经营模式。

  ①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为聚丙烯、母粒和油剂等。公司综合考虑现金流情况、原材料的库存量等因素,在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的条件下,在价格相对合理时加大采购量,反之则减少采购量。在供应商选择上,充分调查供方信息,包括质量保证能力、供货能力、供货及时性等情况,确定合作关系。

  ②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为主的自主生产模式。由于丙纶无法染色,需在纺前采用色母着色,公司主要根据客户要求的颜色、功能进行生产安排。

  ③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以境内为主、境外为辅。公司客户主要为工业领域的工业滤布和民用领域的箱包、服装、水管布套、门窗毛条等纺织生产企业。公司主要通过直销方式销售产品,在产品销售的定价上,以原材料成本和制造成本为基础,结合市场供求状况、订单规模、产品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制定销售价格。

  (3)行业发展变化

  在我国几大化纤品种中,丙纶是发展得较晚的品种,但技术研发却并未落后。在五大化学纤维中,相对于涤纶、锦纶、腈纶和维纶四个产品的制作技术都是从国外引进,丙纶是我国唯一成功自主研发的化纤产品。国内的科研人员成功地开发出细旦、超细旦、远红外、抗菌、复合等高科技含量的功能性差别化聚丙烯纤维,使应用领域得到了极大的扩展。从早期的地毯、缆绳等低档纺织品的应用拓展到箱包织带、背带的应用,到土工布、过滤布等工业用布的应用,再到假发、服装面料的应用,而服装面料方面可以制成运动服、袜子、保暖内衣、军队训练服等。此外,丙纶纺粘无纺布具有透气、防水、无味、无菌、无毒等优点,被应用于医疗卫生用品。

  2021年,我国化纤行业进入后疫情时代的恢复阶段,整体表现出价格涨、利润增、库存稳的局面,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2021年化纤产量超6500万吨,同比增长8.29%。化纤行业国际贸易也基本恢复正常,化纤产品进、出口数量均呈增长态势。化纤进口量为83.45万吨,同比增加9.92%;化纤出口量为519.91万吨,同比增加11.55%,已经恢复到疫情前2019年的水平。

  (4)市场竞争格局及行业地位

  随着近年来政国家出台的一系列供给侧改革政策,优化存量,淘汰各项落后产能,加大兼并重组力度,使得丙纶行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有利于规避行业内的恶性竞争,提高经济效益与产业集中度,实现资源有效配置。丙纶行业企业众多,规模普遍偏小,公司产品品类众多,应用领域广泛,相对于产品单一的小企业,具有明显规模优势。

  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的统计,公司近4年在国内丙纶长丝行业中的产量、市场占有率均排名第一。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设有国家功能性聚丙烯纤维研发生产基地、广东省聚丙烯纤维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荣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由国家工信部授予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授予的“化纤行业‘十三五’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化纤行业‘十三五’绿色发展示范企业”称号;并通过中国海关审核,获得“AEO高级认证企业”证书。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8项研发项目,完成研发并通过验收结题项目4项,目前还有11个项目在研。新增发明专利2项以及1项实用新型专利,分别为“一种湿法抄纸工艺制造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的方法”、“一种PE-PP桔瓣型复合纺超细旦纤维制造锂电池隔膜的方法”发明专利和“一种负压牵引拉伸装置”实用新型专利。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共获得专利16项,其中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4项;授权商标10件;授权软件著作权1件。在政府出台的系列政策支持的同时,公司将大力提高研发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平稳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加强经济技术和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公司与巨正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揭阳巨正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其中公司持股12%,出资人民币1200万元;巨正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8%,出资人民币8800万元。

  该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详见2021年3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在广州市新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名称为广州市蒙泰纤维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持有100%股权;经营范围为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合成纤维制造。

  该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详见2021年3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购买设备

  为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与欧瑞康纺织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向其购买8套16个位的PP工业丝纺丝控制设备、卷绕机架及辅助设备。另,其中的进口部件由欧瑞康巴马格纺织有限公司提供,有关进口合同由公司直接与欧瑞康巴马格签订《供货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15,386,000元人民币(含税)、7,330,000.00欧元(此价格为固定的净价)。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上述款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四)入选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发布的《关于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公示》,公司入选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有利于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增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助力公司进一步创新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五)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为有效推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东振通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8,250万元(含税),合同工期预计540天。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2-014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2年4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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