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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2-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主要包括:普通远期结售汇业务、普通汇率掉期业务、普通期权业务等。

  2、投资金额: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上年度审议的同类衍生品额度不再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经营性现金开展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的远期外汇交易,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前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背景

  为有效规避公司进出口业务和融资形成的外汇风险,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或业务需要,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拟择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来对冲风险。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不会对公司流动性造成影响。

  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指在符合国家外汇政策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办理的,旨在规避和控制汇率风险的外汇交易业务,主要包括如下业务:

  1、普通远期结售汇业务:对应未来的收付汇金额与时间,与金融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锁定未来收汇的结汇汇率或者未来付汇的购汇汇率。

  2、普通汇率掉期业务:通过汇率交换,将汇率锁定。

  3、普通期权业务: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外汇期权合约,在规定的期间按照合约约定的执行汇率和其他约定条件,买入或卖出外汇的选择权进行交易。

  上述业务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三、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规模和时间

  本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授权的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本次审议通过后,上年度审议的同类衍生品额度不再使用。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拟用自有经营性现金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本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

  四、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内部控制

  公司已制定《衍生品交易风险控制制度》,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将执行该制度对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的明确规定,控制业务风险。

  公司授权财务总监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负责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具体运作和管理,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建立由交易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组成的衍生品交易审批组行使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职责,公司财务部或公司财务部授权下属控股子公司财务部根据授权文件及方案负责具体执行。

  公司审计部为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监督部门,不定期对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将审查情况向衍生品交易领导小组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风险分析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 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金融机构远期报价汇率可能低于即期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 流动性风险:衍生品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和实际外币借款为依据,与实际业务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进行清算,或者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规避流动性风险。

  3、 信用风险:指交易金融机构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支付在远期外汇交易、外汇掉期和外汇期权等业务下的掉期收益而对公司造成的风险。

  4、 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强,可能会出现由于内部控制不完善而形成的风险。

  5、 其他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能因与金融机构签订了相关交易合约约定不清等情况产生法律纠纷。

  六、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严格的风险评审和风险跟踪,业务额度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2、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旨在规避市场汇率风险,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3、公司财务部在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交易前需进行风险分析,并拟定业务方案提交公司衍生品交易审核组予以审核,最终经财务总监审批;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合约由财务部提交财务总监审批后予以执行。

  4、建立远期外汇交易台帐,对每笔衍生品交易进行登记和检查,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交易流程、内容是否符合董事会授权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将结果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的管控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外汇交易进行公允价值评估和核算处理。

  当公司已操作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允价值变动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时,公司将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其目的是有效规避公司进出口业务和融资形成的外汇风险,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或业务需要,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上述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经制定《衍生品交易风险控制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等业务实现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开展本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本额度可循环使用)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授权的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九、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能够有效规避进出口业务和融资形成的外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已制定《衍生品交易风险控制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等业务实现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该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开展本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本额度可循环使用)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授权的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5、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2-032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4,7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细情况详见2021年12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

  公司最终实际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划出共4,7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截至2022年4月7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4,7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2-029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

  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41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6年7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002,657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11.1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09,029,492.7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35,531,489.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73,498,003.6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8月1日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48420005号《验资报告》。

  (二)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0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通过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和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6,798,434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11.2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53,486,335.5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5,865,344.31元,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总募集资金净额为737,620,991.21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瑞华验字[2017]48420013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2016年和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注:累计投入超过募集资金额差异为账户中利息结算所致。

  (二)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结余说明

  1、智慧城市专网运营及物联网项目

  智慧城市专网运营及物联网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30,000.00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截止2022年2月28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30,205.48万元,投资进度为100.68%,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扣除相关手续费后余额合计为19.97万元,全部存放在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中。

  2、第三代融合指挥中心研发项目

  第三代融合指挥中心研发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24,000.00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截止2022年2月28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23,939.13万元,投资进度为99.75%,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扣除相关手续费后余额合计为36.89万元,全部存放在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中。

  3、专网宽带无线自组网技术研发项目

  专网宽带无线自组网技术研发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49,762.10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截止2022年2月28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49,529.68万元,投资进度为99.53%,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扣除相关手续费后余额合计为366.62万元,全部存放在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中。

  上述三个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分别为100.68%、99.74%和99.53%,共结余423.48万元,出现结余主要是因为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完成出现少量结余,以及募集资金存放在账户中理财收益和利息,扣除相应的账户管理费、手续费后的剩余。

  五、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同时受公司客户及行业特点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未来对经营性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拟使用上述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423.48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此次补充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

  六、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2022年4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智慧城市专网运营及物联网项目、第三代融合指挥中心研发项目、专网宽带无线自组网技术研发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423.48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要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智慧城市专网运营及物联网项目、第三代融合指挥中心研发项目、专网宽带无线自组网技术研发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423.48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智慧城市专网运营及物联网项目、第三代融合指挥中心研发项目、专网宽带无线自组网技术研发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423.48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将智慧城市专网运营及物联网项目、第三代融合指挥中心研发项目、专网宽带无线自组网技术研发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423.48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已超过1年,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实施,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2-024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银行

  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9家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授信的背景

  公司已审批的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额度即将陆续到期,为保证公司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授信的延续性,同时也为了更好的支持公司业务的拓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2年度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的授信。

  二、本次新增授信的基本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拟申请授信明细如下:

  

  以上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包括但不限委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押汇、保函、贸易融资、出口信贷等,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单笔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公司本次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公司提议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我们认为:取得一定的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9家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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