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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2-016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2月24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 2159号文《关于核准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45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债券款以人民币缴足,共计人民币1,045,000,000.00元(债券款扣除应支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1,035,141,509.43元已于2019年4月2日存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胜门支行35010188000148324银行账户中),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11,692,924.53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033,307,075.47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4月2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44050002号验证报告。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甲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乙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三方经协商,达成协议,明确了三方的权利及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告编号:2019-034)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相关子公司、开户行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指甲方: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乙方:开户行、丙方: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如下: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1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和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济南安全运营心建设项目”结项,终止并取消募投项目“天津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和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告编号:2021-060)。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告编号:2021-067)。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结项和终止的募投项目节余和剩余募集资金31,561,439.86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涉及的三个募集资金账户已不再使用,且公司已经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注1:募集资金已支付的发行费用11,452,830.20元,其中承销保荐费9,858,490.57元,审计及验资费用726,415.09元,律师费用283,018.88元,资信评级费用273,584.91元,信息披露费用311,320.75元。

  注2: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6,202,535.36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943,396.23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943,396.23元中,含审计及验资费用424,528.30元,律师费用283,018.88元,资信评级费用235,849.06元,该等费用于上表列报于募集资金已支付的发行费用11,452,830.20元中。

  注3: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到期的募集资金理财产品和通知存款金额分别为170,000,000.00元、135,800,000.00元。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6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6,202,535.36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43,396.23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核字[2019]44050007号予以鉴证。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资金57,145,931.59元。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一)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如下:

  2019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重庆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和启明星辰(重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天津启明星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

  (1)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出变更,具体拟减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郑州安全运营中心和网络安全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并部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即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庆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天津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公告编号:2019-087)。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编号:2019-097)。

  变更前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4,825.63万元逐级通过向全资子公司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全公司”)、重庆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子公司”)增资,最终由重庆子公司将其中的人民币11,800万元向其全资子公司启明星辰(重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企管”)增资,用于重庆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增资后重庆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人民币3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5,125.63万元,重庆企管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人民币2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2,000万元(公告编号:2019-090)。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474.37万元逐级向全资子公司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全公司”)、天津启明星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子公司”)增资,用于天津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增资后天津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人民币4,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474.37万元(公告编号:2019-091)。

  (4)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告编号:2019-087)。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编号:2019-097)。

  2020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告编号:2020-07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该主体增资的议案》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分别为:

  (1)保持济南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不变,增加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公告编号:2020-079)

  济南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济南项目”、“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济南云子可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济南云子”),公司拟增加全资子公司济南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济南安全”)作为本项目实施主体之一,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700万元逐级向全资子公司投资公司、安全公司、济南子公司增资,用于济南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增资后济南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人民币5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750万元。

  (2)变更昆明安全运营中心和网络安全培训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告编号:2020-076)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出变更:即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昆明安全运营中心和网络安全培训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并取消,同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变更前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广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湾区公司和广州企管。

  上述事项均已经公司2020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0-07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告编号:2020-075)及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20-086)审议通过。

  (二)2021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如下:

  (1)2021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转让已终止募投项目资产并将回收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07),议案主要内容为:

  昆明安全运营中心和网络安全培训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终止并取消后,公司将不再对拟用于原募投项目已购买建设用地建设开发。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相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外转让给昆明农业公园开发有限公司,交易金额为1,525万元,出售地块所得款项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本次对外转让已终止募投项目土地使用权,并将回收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盘活原募投项目资产,进一步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实现对公司的资源整合优化。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21-012)审议通过。

  (2)2021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和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60),议案主要内容为:

  天津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天津项目”),主要为天津地区安全运营业务及其综合解决方案的研发及市场拓展。随着公司安全运营中心细分建设思路,针对不同城市不同业务场景建设专题化安全运营中心、标准化运营中心的快速推进,公司通过前期运作,面向中小型智慧城市和大型智慧城市内的行业型用户,推行标准化安全运营服务,并已形成成熟的标准化运营体系,面向天津市场以行业型客户的远程安全运营为主体的需求状态,缓解和节约了天津安全运营中心的建设需求和投资强度,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快地占领市场,公司计划终止并取消使用募集资金建设天津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将根据天津地区业务的进展情况,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自建或合作等方式推进当地安全运营中心业务的有序开展。截至2021年9月30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56.78万元,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2,418.57万元(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和手续费之净额0.97万元)。为充分发挥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解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告编号:2021-057)、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告编号:2021-058)、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21-067)审议通过。

  附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1,045,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11,692,924.5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33,307,075.47元。

  注2:由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处于建设阶段,本公司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将继续按照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

  注3:原郑州安全运营中心和网络安全培训中心建设项目已变更为郑州安全运营中心和网络安全培训中心建设项目、重庆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天津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为重庆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天津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投入金额,具体投资金额详见附表2。

  注4:济南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已与2021年5月30日建设完毕,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最近一期济南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运营主体之济南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的净利润。

  注5:原昆明安全运营中心和网络安全培训中心建设项目已变更为广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为广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投入金额,具体投资金额详见附表2。

  五、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2-022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4月20日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佳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张媛女士,独立董事刘俊彦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姜朋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19日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扫码自动匹配移动端)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2-019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1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现将前述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以购买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投资理财,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实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增减。若预计投资额度超出该授权权限,公司董事会将重新履行审批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上述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购买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公司以该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操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终止该投资。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如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或及时赎回理财产品以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因此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且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所投入金额共计630,0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比例为9.35%。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以购买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1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以购买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投资理财。

  六、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1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以购买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投资理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2-020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及管理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23日、2020年10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020年10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回购股票已于2020年10月23日全部非交易过户至“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为4,125,1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二、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修订情况

  为确保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更好地实施,结合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在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中增加“非交易过户”的权益处置方式,并相应修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将“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部分内容修订:

  (2)将“持有人所持权益不作变更或部分变更的情形”部分内容修订:

  (3)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期届满后权益的处置”部分内容修订:

  除上述修订外,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与上述表述相关的部分内容进行同步修订。更新后的《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程序

  公司2022年4月6日组织召开了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大会,经出席持有人大会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本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的修订事项。

  2022年4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启明星辰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13)。

  2022年4月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启明星辰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15)。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修订方案及其摘要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2-017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核销坏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现将本次核销坏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销坏账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追收无果的应收账款59笔,金额共计人民币11,021,966.37元予以核销。核销后,公司财务与营销部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备查账,继续全力追讨。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针对本次核销的坏账,公司在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21年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的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监事会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的情况。经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的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2-018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或“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本事项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根据相关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信永中和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亿元。

  近三年信永中和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信永中和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邓登峰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5家上市公司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张吉文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超过4家上市公司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丽红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3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与会委员在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业务信息和诚信记录后,对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表示认可,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与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职,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5、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启明星辰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启明星辰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启明星辰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修订稿)

  二二二年四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1、《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明星辰”、“公司”、“上市公司”或“本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核心员工及技术骨干,共245人。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情况、考核情况,对参与本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本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启明星辰A股普通股股票。

  本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48个月,自公司公告全部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

  本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锁定期满后依据上一年度公司业绩目标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三期解锁,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33%、33%、34%。

  5、本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每股0元。

  6、本计划及本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所享有的表决权。

  7、存续期内,本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成立管理委员会,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除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并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本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8、本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执行。

  9、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0、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下转D7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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