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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538,422.6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767,012.28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 2021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590,311.0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6,951,020.37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73,195,089.14元。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短期经营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1、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主要原因

  虽然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但预计2022年公司将在大商家SaaS产品的销售渠道建设以及产研方面持续进行投入。经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相关投入及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业务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累积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带来的营运资金的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2022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稳定经营和资金需求考虑,为了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予以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状况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1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 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股票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7、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8、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其他

  公司将根据该授权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365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罗雪娟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有关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自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按照财政部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公司将其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2、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将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进行列示。2021年将运输费用149.78万元从销售费用调整为营业成本列报,不影响损益,对于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内容。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内容。

  四、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5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2日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录播和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0日下午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gyir@raycloud.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收盘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4月22日下午15:00-16:00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录播和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谭光华先生,副总经理赵剑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宇先生,财务总监张凯隆先生、独立董事沈玉平教授(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2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0日下午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gyir@raycloud.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571-81025116

  邮箱:gyir@raycloud.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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