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2-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4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独立董事强莹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5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20)。
4、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1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2)。
5、2021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关于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
受日元汇率大幅下降的影响,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未达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鉴于目前的市场环境,公司达成激励计划设定的后续业绩考核目标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
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决定终止本次激励计划。
三、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激励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于业绩考核不达标及与激励对象离职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予确认,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此外,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2、鉴于本次激励计划已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承诺
依据相关监管法规,公司承诺,自股东大会通过终止本次激励计划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终止的相关事项已经履行了现阶段所需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终止的原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2-003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于近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和《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宝泉先生、吴艳芳女士、周颖先生、梁启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桂水发先生、强莹女士、林俊先生(作为会计专业人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
独立董事对上述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的强莹、林俊、桂水发三位独立董候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任职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强莹、林俊、桂水发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需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宝泉先生、吴艳芳女士、周颖先生、梁启华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夏朝阳先生、江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附件:
1、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桂水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学士,香港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注册会计师。1989年7月至1993年12月,任上海财经大学助教。1994年1月至2001年9月,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发展部副总监、总监。2001年10月至2011年12月,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04年10月至2012年4月,任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4月至2017年8月,任乐成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任证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6月至2018年7月,任上海优刻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18年7月至今,任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2018年6月至今,任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1月至今,任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林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上海交通大学硕士。1998年7月至2003年11月,任上海上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师。2003年12月至2008年4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2008年4月至2009年5月,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审计经理。2009年6月至2013年7月,任上海睿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2013年7月至今,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3年8月至今,任上海德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8月至2019年12月,任上海睿翃财务咨询事务所董事。2016年5月至今,任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强莹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南京大学国际商学院经济学硕士,副教授。1989年1月至1998年2月,任南京大学国际商学院经济系教师。1998年3月至2001年6月,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宏观部副主任。2001年7月至2003年11月,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部总经理。2003年12月至2012年12月,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兼华泰证券监事、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月至2016年6月,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研究所所长。2016年7月至今,任浙江涌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宝泉先生,中国国籍,日本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西北工业大学硕士。1992年6月至1994年7月,任中日本电子株式会社工程师。1994年7月至1999年3月,任AISIN工程株式会社经理。1999年4月至2002年12月,任美国德尔福汽车系统有限公司经理。2003年1月至2006年12月,任苏州工业园区联创国际科技有限公司(原凌志有限)董事、总经理。2006年12月至2012年6月,任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担任公司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吴艳芳女士,中国国籍,日本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日本成蹊大学学士。2000年5月至2001年8月,任澳大利亚任ZENGER AUSTRALIA PTY LTD销售。2001年9月至2003年3月,任日本任三菱商事株式会社销售。2003年5月至2006年11月,任南京联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际市场部总经理。2006年12月至2012年6月,任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周颖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控制专业学士。1997年7月至2000年3月,任南京日恒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系统工程师。2000年3月至2003年2月,任日本SunJapan株式会社项目经理。2003年3月至2012年6月,就职于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有限公司,历任部长、副总裁。2012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梁启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江苏工学院(现江苏大学)工学学士和日本亚细亚大学经营学学士。1997年4月至2003年7月,就职于CreationView(日本),历任系统工程师、Leader、项目经理。2003年12月至2012年6月,就职于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有限公司,历任开发部长、副总裁。2012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3、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夏朝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河北大学计算机原理与应用专业,大专学历。1997年至1998年,任北京日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统工程师。1998年至2004年,历任日本SunJapan株式会社系统工程师、项目经理。2004年至2012年6月,就职于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有限公司,历任部长、总监。2012年6月至今,任公司日本新业务负责人兼监事会主席。
江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中国纺织大学(现东华大学)计算机科学及应用专业本科毕业。2000年2月至2001年3月,任上海菱通软件有限公司程序员。2001年4月至2005年3月,任日本SunJapan株式会社程序员。2005年4月至2012年6月,就职于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有限公司,历任项目经理、部长、总监。2012年6月至今任公司开发总监、监事。
上述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上述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宝泉、吴艳芳为夫妻,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上述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2-006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凌志软件”)拟增加全资子公司宁波凌挚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凌挚”)、南通凌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凌挚”)作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
●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为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同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授权管理层办理有关募集资金专户开户及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4月7日作出的《关于同意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13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49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45,971.49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7,466.92万元,不含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后,募集资金净额38,504.57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4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0]第0183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5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一)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增加情况及原因
为提高募投项目“国际高端软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效率,经公司董事会2020年7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凌志软件的基础上,增加全资子公司无锡凌志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凌志”)、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如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皋凌志”)作为共同实施主体,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临014)。
为进一步加速推进募投项目“国际高端软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公司本次拟增加全资子公司宁波凌挚、南通凌挚作为共同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增加宁波凌挚、南通凌挚作为国际高端软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可有效整合公司内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使募投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及投产后能够更好地运营。
(二)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情况及原因
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保证项目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对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和高效利用,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国际高端软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的新增实施主体提供总额不超过国际高端软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的无息借款,专项用于推进各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实施。
上述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到期后,经总经理批准可续借,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也可提前偿还。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上述借款事项的具体实施,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文件的规定,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立专门监管账户存放上述借款,以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和高效利用。
(三)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新增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1. 宁波凌挚
注:宁波凌挚于2022年1月13日成立,尚无可公开的财务数据。
2.南通凌挚
注:南通凌挚于2022年3月23日成立,尚无可公开的财务数据。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仅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共同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其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未涉及募集资金的投向、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实施主体的增加有助于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及投产后的更好运营,能够有效整合公司内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共同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其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便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共同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2-008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包括下属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购买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同时授权总经理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并同意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概况
1. 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 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 投资品种
投资的品种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
4.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银行或者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由于受市场波动的影响,理财产品存在一定的利率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由于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政策的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预期收益或者理财本金安全,因此投资存在政策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标的为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同时,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金融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及子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公司2022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同时授权总经理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并同意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2-009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2年3月28日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4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并形成本董事会决议。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宝泉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266.33万元,同比增长3.58%;营业成本35,238.69万元,同比增长7.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99.31万元,同比下降27.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779.69万元,同比下降28.81%。
公司对日软件开发业务收入占比较高,业务收入较多以日元计算,而相应的成本和费用大部分以人民币支付。2021年度日元汇率大幅下降,影响了公司的营业收入,汇兑损失也大幅上升,造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公司现有总股本400,010,00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0,002,000.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4.80%。
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同意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100,000元/年(税前);非独立董事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薪酬每半年发放一次。
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作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012)。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4)。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终止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2-011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2021年度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3,572,487.41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0,002,000.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4.8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2-012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4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1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11.49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459,714,9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4,669,240.4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5,045,659.5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30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30日出具了“众会字(2020)第018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465.0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及上市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明细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和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于2020年5月6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了便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如皋有限公司、无锡凌志软件有限公司、天风证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于2020年9月22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9,605.1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35.2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20)第6718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智能存款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20,600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3,5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7,09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专项用于推进各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实施。上述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到期后,已经总经理批准续借,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也可提前偿还。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凌志软件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0]67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凌志软件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2-013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13日(星期三)下午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12日(星期二)下午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nfo@linkste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8日发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4月13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13日下午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裁:张宝泉先生
董事兼高级副总裁:周颖先生
高级副总裁:白俊先生
副总裁:陈坤先生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王育贵先生
独立董事:强莹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4月13日(星期三)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12日(星期二)下午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nfo@linkstec.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21-61659566
电子邮箱:info@linkste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2-004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于近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赵坚(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股东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8日
附件:
赵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东南大学理学学士。1999年7月至2003年2月,任新电信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软件开发工程师。2003年2月至2012年6月,就职于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有限公司,历任项目经理、部长。2012年6月至今任职工监事。2012年6月至2021年12月任第二事业部部长。2018年7月至今,任苏州灵智创业孵化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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