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4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期末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经过认真分析及相关测试,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期末各类金融工具、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2021年,公司拟确认计提的各类资产减值金额共计10,216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后影响2021年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减少8,39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遵循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需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金融工具计提减值准备。2021年,公司拟确认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808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后影响2021年合并报表净利润减少617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预期坏账损失903万元,冲回应收票据预期坏账损失72万元,冲回其他应收款预期坏账损失23万元。

  (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遵循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需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1年,公司拟确认计提的各类资产减值合计金额为9,408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后影响2021年合并报表净利润减少7,775万元。

  1、 存货跌价准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原值为201,365万元。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项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进行对比测试,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39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后影响集团净利润减少3,394万元。主要系盘点时发现部分因工艺调整、设备更新导致消耗缓慢的呆滞、老化备品备件,以及部分不能用或因技术更新而淘汰的原材料、因客户原因未予发货的少量产成品。

  2、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21年,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458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后影响集团净利润减少3,684万元。其中:河源旗滨对其原拟用于超白砂矿产品精加工的建筑物及构筑物、辅助设施计提减值准备2,880万元,系因当地相应的矿产资源不足,前期曾计划进行相关资产改造和再利用但收效不佳,2021年以来河源旗滨根据资源的赋存、品位等情况进判断,硅砂增产、扩产矿产加工业务可能性已极低,前述资产无法利用将长期闲置,综合考虑后期使用的可能性、修复的经济性,因此计提了减值准备;马来旗滨计提减值准备962万元,主要系投资建设时整体购买三星康宁精密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资产,由于技术改造原因,原生产线及部分设备无法满足公司生产需求,期间公司拟进行资产拆除、处置,但缺乏有效报价,目前已无法出售,因此计提减值处理;漳州光伏对技改升级、无法利旧的冷修设备计提减值187万元;河源砂矿对部分维修经济性差的运输设备、无法利旧设备计提减值87万元;漳州旗滨对高能耗及技改后无法利旧资产计提减值准备76万元;醴陵旗滨对部分无法配套使用设备计提减值准备73万元;长兴旗滨对部分不能使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72万元;绍兴旗滨对部分无法满足使用要求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68万元;广东节能对工艺优化淘汰的设备计提减值29万元;平湖旗滨对部分无法使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4万元。

  3、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021年,公司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476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后影响集团净利润减少371万元,其中:醴陵砂矿因购置的部分资产无法满足公司现有生产要求,计提减值准备334万元;醴陵电子进行厂房改造,对部分拆除、无法利旧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42万元。

  4、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021年,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35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后影响集团净利润减少326万元,主要系母公司株洲旗滨根据被投资单位经营情况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公司计提专项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稳健的会计原则,将减少公司扣除所得税费用后影响2021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减少8,392万元。

  三、上述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资产价值会计信息将更加真实、可靠、合理。

  2、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认为:公司2021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处理,遵循了稳健性、谨慎性的会计原则,结合了行业和企业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金额估计是合理、准确的,并能真实地反映公司2021年12月31日资产价值、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记录资产质量,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有利于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计提2021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其表决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刻意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董事会审计委员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政策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核算的稳健、谨慎,有助于真实、合理地反映公司期末资产状况和2021年度经营成果。

  4、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信息将更为真实、准确、合理。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5、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附件

  1、公司监事会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0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在担任公司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执业理念,兢兢业业,认真、扎实地开展审计工作,切实履行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各项审计任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审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审华于2000年9月19日成立,注册地天津。中审华前身天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4年,是新中国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以来成立最早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也是天津市规模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于1994年取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特许从业资质。90年代末,事务所脱钩改制,2000年7月,经天津市财政局以财会协(2000)34号文件批准组建成为全国第一家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并于2000年9月19日取得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2.人员信息

  中审华首席合伙人为黄庆林先生,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委员。中审华共有合伙人10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42人。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6人。

  3.业务规模

  中审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8.1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6.1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49亿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6家,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6家。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为:C-38 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F-52 批发和零售业 零售业,C-27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C-35 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C-40 制造业 仪器仪表制造业。无与本公司同行业的其他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2,007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9,000万元

  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7次,均已整改完毕。

  最近三年,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1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15人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俊杰,男,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华帝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控复核人盛浩娟,女,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启有,男,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具有独立性且诚信记录良好,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服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工作天数、工作繁简程度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经双方友好协商,2022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财务审计费125万元、内控审计费45万元。与上一期相比,审计费用不变。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华具备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格,且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及2021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循了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和立场,勤勉尽责,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中审华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以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较高,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时,鉴于中审华对公司业务熟悉、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收费相对合理,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2年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本议案获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鉴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法》规定的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诚信记录良好,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多年来,中审华为公司提供了细致、认真的服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并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中审华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此项议案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间,恪尽职守、认真务实,为公司出具了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情况。本次续聘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同意继续聘为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确定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标准合理,符合实际。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5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将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第三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部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后将导致公司2020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减少11,335,551.10元、约占更正前公司2020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0.62%;2020年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减少20,866,891.88元、约占更正前公司2020年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22%;2020年总资产减少23,952,070.19元、约占更正前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的0.17%。2019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减少9,687,547.36元、约占更正前公司2019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0.72%;2019年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减少9,661,911.80元、约占更正前公司2019年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12%;2019年末总资产减少9,869,476.15元、约占更正前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的0.08%。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不会对更正前后的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2021年,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规范性要求,公司组织对下属控股子公司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醴陵电子”)财务会计工作进行自查和复核。发现前期部分会计核算和会计处理存在差错需要更正,主要情况如下:

  (1)基于谨慎性考虑,对资本化研发项目支出转费用化处理;

  为加强研发项目的内部控制,公司制定并执行《研发及其项目管理规定》《知识产权管理规定》《精密玻璃研发项目管理规范》《精密玻璃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关于发布旗滨集团研发人员职级架构方案的通知》《关于集团开发研究院架构调整及人员任命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和制度,确保管理规范。公司在进行研发支出核算的时候,将研发活动按照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进行划分,并将研究阶段发生的支出费用化,将开发阶段的支出资本化。公司现有成熟业务和项目,自主研发的费用基本上不形成无形资产。但电子玻璃业务属于公司进入高端产品领域的新兴业务,为加速实现电子玻璃领域国产替代,公司进入该业务领域后,从工艺、技术、研发等方面持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对于电子玻璃业务研发支出,公司按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经与同行业企业对比,公司相关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鉴于电子玻璃的技术和产品的项目研发,公司并没有成熟的经验,所以在立项、研究阶段(包括配方和工艺设计、工艺、选型、技术标准等)、试制、验收、试产等各个阶段和时间节点区别不是非常明显,基于谨慎性考虑,本次公司拟将电子玻璃前期因无法准确判断开发阶段的时点,进而导致资本化无法精准确认的研发项目,前期已列资本化的研发支出进行费用化调整,剩余年度不再摊销相关资本化费用。该事项影响2019年合并财务数据调整:研发费用调增17,014,558.78元,无形资产原值调减17,014,558.78元;2020年合并财务数据调整:未分配利润调减17,014,558.78元,研发费用调增15,742,497.19元,无形资产调减16,160,271.34元,开发支出调减16,596,784.63元。

  (2)收入、费用跨年度截止认定的不准确进行调整;

  对存在的2020年客户未及时签收的产成品,调整合并财务数据:主营业务收入调减652,706.60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调减84,851.86元,合同负债调增652,706.60元,其他流动负债调增84,851.86元,发出商品调增513,199.62元,主营业务成本调减513,199.62元。补计提2020年年末费用:主营业务成本调增20,142.20元,管理费用调增33,018.87元,应付账款调增53,161.07元。将2018年多计提的应交税费-印花税、税金及附加25,635.56元调整至2019年。

  (3)对前期企业并购获得排污权对应的长期待摊费用追溯获得日补提摊销额;

  该事项影响2019年合并财务数据调整:在建工程原值调增417,547.17元,长期待摊费用-累计摊销调增417,547.17元。2020年合并财务数据调整:固定资产原值调增521,934.03元,长期待摊费用-累计摊销调增521,934.03元,因增加固定资产原值,折旧金额增加,主营业务成本调增37,187.80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调增37,187.80元。

  (4)根据现行准则对负债科目进行重分类;

  从会计处理规范角度出发,对2018年合并财务数据调整:其他应付款调减184,307.80元,应付职工薪酬调增184,307.80元。2019年合并财务数据调整:其他应付款调减208,719.60元,应付职工薪酬调增208,719.60元。2020年合并财务数据调整:其他应付款调减4,460,829.04元,应付职工薪酬调增4,460,829.04元。

  (5)由于试生产期间成本归集不完整对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原值及摊销额等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对前期在建工程进行检查,高铝硅碎玻璃成本归集不完整,影响高铝硅碎玻璃成本,故将在建工程与高铝硅碎玻璃成本予以调整。2020年合并财务数据调整:主营业务成本调增1,543,271.35元,固定资产原值调减1,543,271.35元。

  二、 本次会计差错对公司前期财务数据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将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第三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部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后将导致公司2020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减少11,335,551.10元、约占更正前公司2020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0.62%;2020年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减少20,866,891.88元、约占更正前公司2020年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22%;2020年总资产减少23,952,070.19元、约占更正前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的0.17%。2019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减少9,687,547.36元、约占更正前公司2019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0.72%;2019年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减少9,661,911.80元、约占更正前公司2019年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12%;2019年末总资产减少9,869,476.15元、约占更正前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的0.08%。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以上业务对母公司报表不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第三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具体影响如下表(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一)会计差错对公司2020年财务数据影响如下

  1、 对2020年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单位:元

  

  2、 对2020年度第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单位:元

  

  3、 对2020年度第二季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单位:元

  

  4、 对2020年度第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单位:元

  

  5、 对公司2019年财务数据影响

  单位:元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指标的影响

  1、对2020年财务指标的影响

  

  2、对2019年财务指标的影响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监管审核从严的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更正后的会计信息更为科学合理,有利于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

  2、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公司聘请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及影响金额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鉴证报告》(CAC证专字[2022]0103号)。

  五、 备查附件

  1、 旗滨集团董事会决议;

  2、 旗滨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董事会说明;

  4、 旗滨集团监事会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5、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鉴证报告》(CAC证专字[2022]0103号);

  6、 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7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要求编制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9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公开发行了1,500,000,000.00元(150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100元/张(1,000元/手),期限为6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999,056.6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000,943.40元。截至2021年4月15日,上述资金已到位,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CAC证验字【2021】0065号验资报告。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1年1-12月,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17,510.82万元(含募集资金到位后于2021年5月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97,240.54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7,510.82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815.88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2,005.1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实有余额32,005.15万元。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及涉及募投项目实施的三家子公司、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湖州长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320,051,537.79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973,602,591.91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972,405,422.10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197,169.81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CAC证专字[2021]0124号)。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划转了上述募集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四月八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因尚未全部完工,暂无法统计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注2: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并实施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973,602,591.91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972,405,422.10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197,169.81元,上述自筹资金已于2021年5月13日完成了置换。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