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2-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3月31日,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协鑫集成”)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189号)。公司就函中关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说明,现公告如下:
1、请详细说明你公司作为一家光伏行业企业,此次与清松岚湖战略合作、参与设立投资方向为医疗健康行业的投资基金的原因,你公司在上述合作、投资中的角色,上述业务与你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的协同性。
答复:2022年3月30日,公司与苏州清松岚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松岚湖”)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进一步发挥双方的优势,以符合国家产业和区域发展政策为基础,双方坚持互惠共赢、同等优先的原则,通过密切合作,结合苏州新能源和生物医药产业的蓬勃发展,助力双方在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大健康产业投资等各自主业方面打造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双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
本次合作主要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1)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清松岚湖新设投资基金部分份额。
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协鑫集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成投资”)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清松岚湖、苏州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苏州吴中生物医药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共同发起设立苏州清松岚湖健康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总认缴规模为50,000万元,集成投资拟以自有资金认缴3,000万元,占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6%。集成投资参投产业基金主要是财务性投资,不参与产业基金的投资决策及管理。
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董事会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结构及运营成果产生影响,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
(2)清松岚湖及其关联方在所投企业积累的大量新能源开发机会,助力公司分布式能源、园区综合微网、储能等相关业务的开发、建设和运维。
清松岚湖及其关联方在苏州、上海、武汉、广州、杭州、北京、深圳等地投资了30余家生物医药企业,其投资的生物医药企业存在大量工厂厂房屋顶资源。工商业屋顶资源是公司发展分布式光伏业务的重要场景和载体,公司生产的高效光伏组件、EPC业务可以为分布式光伏电站提供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目前,公司正加强与清松岚湖沟通,组成专项工作小组,重点推进清松岚湖及其关联方所投企业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和EPC总包业务。具体业务规模以实际达成合作为准,如合作顺利实施将为公司提升经营业绩提供助力。
公司与清松岚湖进行战略合作,主要是为了获取业务开拓机会及投资收益,目前没有进入生物医药产业领域的计划。
2、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答复:无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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