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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被动减持暨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简称:*ST恒康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2-039

  

  本公司管理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于2022年3月4日披露了《管理人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近日,公司通过网络渠道获悉控股股东阙文彬先生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成功拍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拍卖后续进展

  1、本次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注:上述股份司法拍卖网址为https://paimai.jd.com/286450261。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法院裁定为准。)

  2、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

  2019年4月9日阙文彬先生所持有1,500,000股公司股份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司法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动减持暨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2021年2月8日阙文彬先生所持有154,000,000股公司股份被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司法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2021年9月10日阙文彬先生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将阙文彬先生持有的98,870,000股公司股份过户至申请执行人东北证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管理人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2021年11月25日阙文彬先生所持有62,000,000股公司股份被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深圳前海盛世辰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管理人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2022年4月7日阙文彬先生所持有76,600,000股公司股份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拍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阙文彬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拍卖392,970,000股(含本次拍卖),占公司总股本的21.07%。

  二、被动减持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阙文彬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动减持情况如下表:

  

  股东本次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表:

  

  三、本次拍卖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法院裁定,本次拍卖能否成功过户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本次拍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对相关股份变化情况予以跟踪关注,涉及重大信息将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二二二年四月八日

  

  证券简称:*ST恒康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2-040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叠加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第三次)

  本公司管理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1年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3.1条及9.3.2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自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叠加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于2022年1月29日、3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叠加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管理人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叠加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第二次)》(公告编号:2022-013、020),现将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可能被实施叠加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一)经财务部门测算,公司 2021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预计为-22,000万元至-29,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管理人关于2021年度业绩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二)根据《上市规则》第9.3.1条及9.3.2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在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叠加退市风险警示。

  二、其他事项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22年4月27日,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以上预告数据仅为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2022年4月7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表决通过《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出资人组会议已表决通过《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同日,管理人向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书。重整程序的进展情况将对净资产金额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管 理 人

  二二二年四月八日

  

  证券简称:*ST恒康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2-041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康医疗”)于2021年7月9日收到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陇南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决定书》及《通知书》。陇南中院于2021年7月8日裁定受理申请人广州中同汇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21年8月6日作出(2021)甘12破1-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为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由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连晶、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李文阁担任管理人负责人。

  2、法院已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如法院裁定公司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条第(七)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叠加“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仍为“*ST恒康”,股票代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以及《关于变更公司股票交易风险警示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管理人就公司重整进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重整情况进展

  2022年4月7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表决通过《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出资人组会议已表决通过《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同日,管理人向陇南中院提交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书。

  二、风险警示

  1、法院已依法受理对公司重整的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仍为“*ST恒康”,股票代码不变。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股票交易风险警示情形的公告》。

  2、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如法院裁定公司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管理人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重整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管理人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鉴于公司重整事项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二二二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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