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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在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6个月,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及将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及将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事项,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就此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我们认为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指有效期内任一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理财产品等),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其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将有效防范风险。我们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其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应提供担保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相应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相应提供担保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吴景水  叶元土  杨 彪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2-015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2022年4月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其中监事郑强先生、张少强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爱军女士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票数: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网》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表决票数: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网》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三)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票数: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网》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四)审议《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表决票数: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网》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应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票数: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网》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应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2-014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2022年4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董事孙铮先生、吴景水先生、叶元土先生、杨彪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石轩先生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票数: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网》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表决票数: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网》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三)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票数: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网》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四)审议《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表决票数: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网》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应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票数: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网》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应提供担保的公告》。

  (六)审议《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票数: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网》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海饲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粤海饲料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3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7,920,500.00元(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0,079,5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9日全部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2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2619号)。2022年3月4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建设。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18433号),公司以募集资金86,826,273.3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2年3月4日,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累计为79,294,873.38元,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79,294,873.38元置换预先投资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二)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2年3月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累计支付发行费用7,531,400.00元,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7,531,400.00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表述: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顺序进行投资,如果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不足部分将由公司或子公司自筹解决。若因经营需要、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募集资金投资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必须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先期进行投入的,公司或子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或子公司可选择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保证了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本次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安排,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置换事项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6个月,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18433号),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本次置换事项的相关董事会资料、监事会资料、独立董事意见以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18433号),取得预先投入项目的明细台账、大额支出的合同和凭证等资料,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由会计师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签名):李兴刚   付 林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4月8日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

  和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海饲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粤海饲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3,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792.05万元(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007.9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2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2619号)。2022年3月4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资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将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存款期限具体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不超过12个月。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金融市场极端变化导致的不利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防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向,在上述产品投资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办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一定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以及将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及将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及将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事项,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就此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

  八、保荐结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有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及募投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增加一定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粤海饲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签名):李兴刚   付 林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4月8日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海饲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粤海饲料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安排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指有效期内任一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的实施方式

  1、现金管理品种及风险等级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具体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不涉及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2、现金管理具体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机构、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具体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相关台账。

  (四)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

  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

  公司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现金管理类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时,将选择风险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类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其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指有效期内任一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理财产品等),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指有效期内任一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签名):李兴刚   付 林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2-019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

  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该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所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使用其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以上用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将有效防范风险。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使用其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其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将有效防范风险。我们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其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其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2-016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86,826,273.38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9,294,873.38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531,400.00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38,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57,920,500.00元(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0,079,5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9日全部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2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2619号)。2022年3月4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建设。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18433号),公司以募集资金86,826,273.3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2年3月4日,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累计为79,294,873.38元,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79,294,873.38元置换预先投资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二)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2年3月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累计支付发行费用7,531,400.00元,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7,531,400.00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表述: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顺序进行投资,如果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不足部分将由公司或子公司自筹解决。若因经营需要、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募集资金投资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必须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先期进行投入的,公司或子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或子公司可选择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保证了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本次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安排,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6个月,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18433号),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由会计师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

  (五)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2-018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指有效期内任一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理财产品等),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安排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指有效期内任一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的实施方式

  1、现金管理品种及风险等级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具体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不涉及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2、现金管理具体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机构、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具体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相关台账。

  (四)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

  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

  公司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现金管理类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时,将选择风险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类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指有效期内任一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理财产品等),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指有效期内任一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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