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晓璐
4月9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上表示,当前,上市公司发展的外部环境正发生复杂深刻变化,但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存诸多有利因素。资本市场将以自己的“四个不变”,为上市公司攻坚克难、勇毅前行提供不竭动力。上市公司要着力提升“五种能力”,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另外,证监会将系统研究制定新一轮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进一步解决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内在障碍和外在制约。
以“四个不变”为上市公司
勇毅前行提供不竭动力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易会满表示,三年多来,证监会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中之重,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坚持把好入口关与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并重,聚焦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双轮驱动,着力化解违规占用担保和股票质押等突出问题,持续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上市公司规模快速增长,实体经济“基本盘”地位更加巩固;上市公司活力不断提升,经济增长“动力源”作用持续强化;上市公司结构持续优化,经济转型“领跑者”角色日益突出;上市公司治理更加规范,规上企业“优等生”形象更加凸显。
“当前,上市公司发展的外部环境正发生复杂深刻变化。”易会满表示,在清醒认识各种风险挑战的同时,更要看到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诸多有利因素。稳增长、稳预期的宏观政策合力正在不断增强;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正在加快形成;资本市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正在不断提升。
易会满表示,稳中向好、稳中有进的资本市场将始终是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支撑。无论现在还是将来,资本市场将以自己的“四个不变”为上市公司攻坚克难、勇毅前行提供不竭动力。
第一,资本市场坚定深化改革的方向不会变。证监会将扎实推进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平稳落地,以注册制改革为牵引,统筹推进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法治体系完善、监管转型与能力提升等重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进一步增强基础制度的适应性包容性,持续优化市场结构和生态,更好发挥资本形成和资源配置功能。
第二,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的步伐不会变。证监会将抓紧研究推出新一轮自主开放务实举措,稳步扩大沪深港通标的范围,推动沪伦通机制拓展优化,稳步扩大商品和金融期货市场双向开放,丰富国际化品种供给,全面提升资本市场制度竞争力。加快推动企业境外发行上市监管新规落地,保持境外上市渠道畅通,支持我国企业依法合规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更好发展。按照“尊重国际惯例、遵守国内法规”的原则,推动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取得成果,为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构建可预期的国际监管环境。加强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的务实合作,助力维护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第三,资本市场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方针的坚定态度不会变。资本市场在继续大力支持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的同时,坚定不移支持民营企业创新转型、健康发展。目前,民营上市公司数量已超过3000家,家数占比约2/3,近年来新上市的公司中民企已占到八成以上。证监会将致力于为不同所有制企业打造更公平的竞争环境,通过股票、债券、基金、REITs、期货期权等多种工具更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推动优质民企融资提速扩面。
第四,资本市场凝聚合力保持健康平稳发展的态势不会变。实践再次证明,发挥合力创造良好预期是资本市场运行的内在需求,也是市场各参与方良好的愿望。
上市公司
需着力提升“五种能力”
易会满表示,作为我国4800多万户企业中的优秀代表,上市公司理当做好表率,努力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作为公众公司,必须牢记“上市”初心,充分认识到,上市不仅仅是为了融资,更重要的是通过上市来完善治理、提升竞争能力,更好地回报股东和社会;上市绝不是“终点”,而是实现更高质量发展的“起点”。要遵循公众公司的特点和发展规律,坚守“四个敬畏”原则和“四条底线”的基本要求,着力提升“五种能力”,探索高质量发展路径。
一是抓基础,巩固治理能力。公司治理是决定上市公司效能的最关键要素。要通过构建有效的治理机制和内控制度,平衡好股东与管理层、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公司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形成健全的激励约束机制,为企业价值创造提供保障。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一方面,要靠法治“硬手段”,推动制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安排,进一步明确相关方权责关系,促进形成规范、有效的治理机制。另一方面,要靠“软约束”,倡导最佳实践,加强自律管理,发挥优秀公司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有更大提升。
二是强主业,增强竞争能力。资本市场既有大而优的行业“巨头”,也有小而美的细分市场冠军,无论哪种类型,都要聚焦主业。证监会将继续完善资本市场制度规则,引导上市公司聚焦主业、稳健发展,着力提升发展的效率和效益。要坚持扶优限劣的监管导向,对于主业突出、竞争能力强的头部企业,进一步支持其做优做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于片面追求多元发展的,严格监管其并购重组和融资行为;对于主业萎缩、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空壳”“僵尸”企业,严格执行强制退市制度,坚决推动出清。
三是育长板,提升创新能力。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处于核心地位,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出路。证监会将以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发行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基础制度对科技创新的适配性,发挥好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支持创新的战略性作用,完善债券市场对科技企业的融资支持机制,推动科技、资本和产业高水平循环。上市公司也要不断强化创新主体地位,利用好资本市场支持创新的各类工具,坚持守正创新,切实增强科技“含量”,成为原始创新和新兴技术的重要发源地,引领经济转型升级。
四是增韧性,提高抗风险能力。企业发展能力很大程度受制于风险控制能力。上市公司要努力练好内功,把勇于创新、敢于创新的企业家精神和防范风险的机制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公司韧性。证监会将进一步提升风险监测和识别能力,推动信息共享,及早发现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同时,健全有效的债券融资约束机制,强化场内外股票质押融资业务一致性监管,支持上市公司通过重组、重整等方式稳定杠杆、化解风险,推动上市公司稳健发展。
五是重效益,提升回报能力。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最终要体现在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能力上。上市公司要继续通过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方式增强对股东的回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同时还应加强对其他利益相关者诉求的关注。证监会将持续加大投资者保护工作力度,进一步引导上市公司拿出“真金白银”回报投资者,积极回应利益相关者诉求,更好履行社会责任,做践行新发展理念的表率。
“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充分发挥合力、久久为功。”易会满表示,证监会将系统梳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落实情况,深入总结近年来工作经验,研究制定新一轮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进一步解决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内在障碍和外在制约,加快监管转型,不断增强监管的适应性、实效性、引领性和协同性,用制度的高质量、监管的高质量推动上市公司发展的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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