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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2-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招商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原已指派王大为先生、刘宗坤先生作为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现因刘宗坤先生工作变动,无法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招商证券决定指派关建华先生(简历见附件)自2022年4月11日起接替刘宗坤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由王大为先生、关建华先生担任,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1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关建华先生简历

  关建华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招商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董事,拥有近12年证券从业经验,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拥有法律职业资格,主要负责及参与的项目包括:辉丰股份配股项目、明阳电路创业板IPO项目、金冠电气科创板IPO项目、招商蛇口收购中航善达项目(中航善达发行股份购买招商物业100%股权项目)、越秀金控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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