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916 公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2-020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营销有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北京)有限公司、中金珠宝(天津)有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三门峡中原金银制品有限公司、江苏黄金有限公司、上海黄金有限公司、央创(深圳)时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郑州)有限公司、中金珠宝(三亚)有限公司、中金珠宝(青岛)有限公司、中金精炼(深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昆明)有限公司、四川中金珠宝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生产管理、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业务外包、信息系统、信息传递、内部监督等方面。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公司重点关注的业务包括品牌推广业务、直营业务管理、加盟业务管理、信用风险管理、原料及产品采购、资产管理、资金管理以及对控股子公司的管控。
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未经适当审批,导致会计政策使用不当;
(2)对于非日常交易事项、交易和会计科目缺乏明确适当的会计处理方法,或事项未根据公司最新信息和管理层对企业运营的理解做出记录、处理和汇报,非日常交易和事项没有获得相关的、充分可靠的数据;
(3)重大事项,如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公允价值的计量、收购兼并、资产减值等的会计处理不合理,会导致会计信息扭曲,无法如实反映企业实际经营情况;
(4)资产、负债账实不符,虚增或虚减资产、负债;资产计价方法随意变更;提前、推迟甚至不确认资产、负债等;
(5)对报表的调整未经适当授权、审核、监督,导致财务报告有舞弊的可能性;
(6)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审核不严或审计不当,出现报告虚假和重大遗漏,可能误导投资者等报告使用者,造成决策失误,干扰市场秩序;
(7)付款审核不严格、付款方式不恰当、付款金额控制不严,可能导致企业资金损失或信用受损;
(8)由于筹融资方案制定不合理或决策不当,可能造成公司负债结构失衡,长短期借款结构不合理引发偿债风险等;
(9)未经授权对外订立担保合同,或者担保合同内容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可能导致企业诉讼失败、权利追索被动、经济利益和形象信誉受损;
(10)未经授权发货或发货不符合合同约定,可能导致货物损失或客户与企业的销售争议、销售款项不能收回。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及评价方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对于日常运行中发生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一经发现,立即督促整改,使风险可控,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通过检查测评、跟踪整改等形式,督促及时改进。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问题导向和风险导向,对纳入评价的业务和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规范运作,运行良好。在抓好内控工作的同时,公司还对部分重点下属公司进行了各类专项审计和检查。2022年,公司将继续更新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的全面执行,不断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控管理体系,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管控能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陈雄伟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2-021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300万元。本议案关联董事陈雄伟先生、王琪女士、王雯女士、魏浩水先生、李晓东先生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系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并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
经我们审慎查验,公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我们审慎查验,公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
公司与关联人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的正常经营活动,并遵循了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开展,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1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 向关联人买原料、材料、设备和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2.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材料、设备或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注:2021年市场回暖,客户数量明显增加,导致2021年京东自营店实现销售164,642.70万元,超出预期关联交易金额。
3.其他关联交易
3.1其他关联交易——承租
(单位:万元)
3.2其他关联交易——金融业务
(单位:万元)
(三)2022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1. 向关联人买原料、材料、设备和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2.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设备和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3.其他关联交易
3.1其他关联交易——承租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各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单位:万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
从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经营情况和历史纪录分析,其有履行合同能力,并能及时按合同支付或收取款项。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均由交易双方根据“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按照一般的商业条款签订协议,公司采取书面合同的方式与关联方确定存在的关联交易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定价政策:国家有统一收费标准定价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国家无统一收费定价标准但当地有统一规定的,适用地方的规定;既没有国家统一规定,又无当地统一规定的,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没有上述三项标准时,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确定收费标准,采用这一标准的,以后各年度的收费增长率不得超过当地的增长幅度。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2-024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柳荫公园南街1号西配楼5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6日
至2022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8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雾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建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4、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办理登记,受疫情管控影响,未办理登记无法参加现场会议。
(二)登记时间:2022年4月27日。
(三)登记联络方式:
电 话:13331171383
010-84121919-2009
传 真:(010)84115629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柳荫公园南街1号
邮 编:100011
联 系 人:陈艺涵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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