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5 证券简称:桂林三金 公告编号:2022-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和监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上午9时在广西桂林市金星路1号公司董事长办公室召开。因公司原董事邹节明先生因病逝世,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其中董事邹洵、王许飞、谢元钢、邹准、吕高荣、独立董事莫凌侠、何里文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玉维卡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监事付丽萍、阳忠阳、王睿陟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洵先生主持,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聘任李云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12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聘任朱烨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以上详细内容见2022年4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275 证券简称:桂林三金 公告编号:2022-010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云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聘任朱烨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因工作安排调整,李云丽女士近日向董事会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云丽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李云丽女士、朱烨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分别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12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李云丽女士、朱烨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西桂林市金星路一号
联系电话:0773-5829106、5829109
传真号码:0773-5838652
电子邮箱:dsh@sanjin.com.cn
特此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2日
附件:
董事会秘书简历:
李云丽女士:汉族,1986年6月出生,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士学位,2008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同年进入公司工作,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任职至今,于2011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1年9月至2022年4月1日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2年4月11日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李云丽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朱烨先生:壮族,1984年2月出生,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获得桂林工学院会计专业管理学学士学位,2015年获得广西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2008年进入公司在财务部任职,2017年进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任职至今,于2018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2年4月11日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朱烨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其他情形。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