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进展情况:
1.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
3.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兴业证券兴动系列单鲨浮动收益凭证第136期(宁波)(中证500看涨)
4.委托理财期限:34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2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5日,在决议有效期限及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经批准的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决议有效期限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00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59.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67,000,000.00元,扣除各项新股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3,208,5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23日出具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3号)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的管理方式,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兴业证券营运资金,满足业务资金需求;或用于偿还借款。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在产品有效期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公司将与产品发行机构进行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加强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力度,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
3.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377)为已上市金融机构。
(二)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董事会经过调查认为,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提供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377)主营业务正常稳定,盈利能力、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符合对理财产品发行机构的选择标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437,722.86万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金额为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0.69%。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到期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选择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委托理财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无法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2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5日,在决议有效期限及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经批准的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决议有效期限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6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为主要考量。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中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
一、投资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类型
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以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以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为主要考量。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中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参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类固定收益类产品等,并不得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四)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投资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
(五)投资理财审议权限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事宜办理。
(六)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相关的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等方面均作了规定,各理财产品的购买由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管理部根据市场情况提出建议,经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审批后方可购买,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2.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理财产品投资,并保证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3.定期关注投资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用于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类固定收益类产品等,并不得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标的以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为主要考量。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中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风险可控。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权限、审核流程、报告制度、受托方选择、日常监控与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利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委托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的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期。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
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上述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类固定收益类产品等,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滚动购买,上表实际投入金额是指公司最近12个月内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7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00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59.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67,000,000.00元,扣除各项新股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3,208,5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月22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23日出具《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3号)验证确认。
(二)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1,557.66万元,含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金额33,747.99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36,919.69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等),其中存储于募集资金账户金额为80,803.69万元,存储于理财账户10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6,116.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分别于2020年1月22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4月16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子公司、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共有1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见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3,747.99万元、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566.98万元(不含税)。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566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1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性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授权到期之日起(2021年2月6日)12个月内。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归还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56,116.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1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决议有效期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授权到期之日起(2021年2月6日)12个月有效,在上述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0亿元。
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的余额合计为100,00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到期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因“年产1.8亿套LED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处于同一厂区,部分建设主体横跨同一地块,为便于相关产权证书办理,两个项目需合并备案。公司将上述两个项目进行合并,合并后名称调整为“年产1.8亿套LED灯生产基地、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投资主体、总投资额、预计投产时间及投资方向等均不变。
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1年11月15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年产1.8亿套LED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合并为“年产1.8亿套LED灯生产基地、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出具《关于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牛集团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牛集团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金证券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年产1.8亿套LED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2月;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2月。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年产1.8亿套LED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2月;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2月。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1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阮立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裁(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0元(含税),以截至本公告批准报出日公司总股本601,180,52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42,833,248.00元。如因限制性股票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及修订<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增加相关职责权限。同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应更名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以后,成员、召集人、委员任期与原审计委员会保持不变。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听取。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阮立平先生、阮学平先生、蔡映峰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事宜办理。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等相关条款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蔡映峰、刘圣松、周正华系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蔡映峰、刘圣松、周正华系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公司202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式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或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激励对象提出离职、明确表示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未在公司规定的期间内足额缴纳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的,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未认购的限制性股票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6)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办理因回购注销而修改《公司章程》、变更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8)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蔡映峰、刘圣松、周正华系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20万元,按月发放,独立董事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所担任的岗位或职务领取薪酬(非独立董事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3.在公司不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津贴。
在公司不担任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津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董事薪酬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2022-03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34)及会议材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5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1] 2021年度,签署贵航股份、福斯特、道明光学等上市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复核科林环保、正川股份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签署贵航股份、永新光学、福斯特等上市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复核科林环保、正川股份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签署康恩贝、贵航股份等上市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复核浙江医药2018年度审计报告。
[注2] 2021年度签署航天信息等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上市公司理工环科、景兴纸业、祖名股份等上市公司;2020年度签署南京普天通信、航天信息股份2019年度审计报告,复核景兴纸业、理工环科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签署成都普天电缆、南京普天通信、航天信息股份2018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255.00万(人民币含税,下同),其中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95.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00万元,募集资金鉴证费用为人民币10.00万元,审计人员的差旅住宿费用等由公司承担。上述收费价格系根据审计收费惯例和公司业务特征协商确定,定价原则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2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根据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2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顺利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2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期间,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及义务,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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