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哈尔滨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哈平西路11号,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刘高深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大会的通知、召开、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 董事季晓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刘高深先生代为出席表决;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郁琼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共3项议案,议案1、2、3表决通过;
2、本次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1、2、3;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龙广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希、王子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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