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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2-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寿云顾路581号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7日

  至2022年4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文件均已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2年4月25日上午8:00-11:00,下午12:00-16: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顾路581号

  联系人  :汪 洋

  联系电话:0510-86968678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编号:2022-033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公告(2022-018)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31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讨论,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编号:2022-030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04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04月04日以书面送达及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编号:2022-03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星恒途松”)作为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化微”)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就淄博星恒途松及淄博星恒途松控制的关联方于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作出如下承诺:

  1.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2021年11月19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淄博星恒途松及淄博星恒途松控制的关联方未以任何形式减持江化微的任何股票;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江化微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淄博星恒途松及淄博星恒途松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以任何方式减持江化微股票的计划;

  3.淄博星恒途松通过协议转让取得的江化微股票,自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淄博星恒途松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4.淄博星恒途松及淄博星恒途松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形;

  5.本承诺为不可撤销承诺,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淄博星恒途松及淄博星恒途松控制的关联方具有约束力;若淄博星恒途松及淄博星恒途松控制的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江化微所有,同时淄博星恒途松及淄博星恒途松控制的关联方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编号:2022-031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2年0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76号”《关于核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4.18元。本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62,7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341,087.15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30,358,912.85元。

  截止2017年3月3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82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了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年产8万吨超高纯湿法电子化学品-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及其配套试剂项目(二期 3.5 万吨产能建设)”募投项目结项,结余募集资金130,846,877.06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0年12月29日注销了开立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庄支行,账号为018801160013006的募集资金账户。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18号”文《关于核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可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不超过42,588,000股。公司本次实际已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787,878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3.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9,999,97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875,411.3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9,124,562.67元。

  截止2020年11月17日,本公司上述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70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比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少7,175.39万元,系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的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量的,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超过承诺投资金额系利息收入与理财投资产生的收益。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各时点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各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均未超过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本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募投项目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8年7月23日,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500万元划转至公司基本户。

  公司已于2019年7月3日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募投项目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9年7月17日,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500万元划转至公司基本户。

  公司已于2020年7月3日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募投项目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0年7月14日,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500万元划转至公司基本户。

  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了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130,846,877.06元(含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9,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8万吨超高纯湿法电子化学品-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及其配套试剂项目(二期 3.5 万吨产能建设)”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收益。该项目自2020年11月27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一方面,受项目投产初期产能利用率低的影响,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收益;另一方面,受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公司产品成本上升,导致该项目尚未达到承诺收益。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收益。该项目自2021年12月29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2年3月31日,项目尚处于投产初期,未达到承诺收益。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8万吨超高纯湿法电子化学品-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及其配套试剂项目(二期3.5万吨产能建设)”已结项。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年产6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以及“年产3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副产0.2万吨工业级化学品再生利用项目”尚未完结,募集资金仍在使用中。

  六、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11日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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